我国因诚信缺失一年损失超6000亿
8月29日至30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在南京举办,来自国家发改委等单位的专家,围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城市信用监测评价理论方法、政务诚信建设等热点话题,与学员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年签合同40多亿份,履约率仅一半
“初步统计,我国年签订合同40多亿份,但履约率仅50%左右。”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信用处副处长严畅透露,我国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达2000亿元。“因此,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而紧迫。”
记者了解到,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建设运行了地方信用平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覆盖近9亿自然人、1800余万户企业,此外,我国正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
与此同时,我国信用建设还存在着总体进展不够平衡、失信成本过低等问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筹,‘信息孤岛’现象较为突出。”严畅坦言,总体来看,我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信用服务体系还不够成熟,相关服务机构的影响力、公信力不足,加之法律法规不完善,权益保护机制缺失,使得我国的社会信用建设任重而道远。
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共享平台
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江苏各市县的个人信用意识平均得分和商业机构信用意识平均得分皆高于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在诚信体系建设、生产、依法行政、环保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情况相对较为完善,但在电子商务、守信践诺、知识产权、税务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需要提高信用制度透明度。”中国经济信息网副总经理李润亮建议,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层面,现阶段应加快六个方面的建设工作――加快信用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创造诚实守信舆论氛围,加大信用市场的培育力度,完善信用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保障机制。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认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建设内容和基本前提。“目前来看,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维护均自成体系,数据共享交换困难,业务协同难以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内容、力度、格式规范等标准各不相同,迫切需要统一。”周民建议,利用成熟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非涉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设施,实现与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汇集和依法公开。
到今年底,基本建成信用信息统一平台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章政教授认为,新形势下诚信监管工作存在五大难点,即认知难、约束难、协同难、评价难、创新难。“政府诚信建设和联合奖惩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评价体系、社会综合治理体系、重点领域监督体系,以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教授吴晶妹提出,“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出台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征信和评级、预警等日常监管机制,重点审查项目要以信用为出发点,财政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招投标以信用为核心。”
记者了解到,到今年年底,我国将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在我省各地,信用建设也正加紧推进,如南京市建邺区对大型餐饮企业诚信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常州市国税局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给予鼓励,扬州市建立农业系统守信激励机制重点帮扶诚信企业。(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