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鸿门宴上项羽有没有必要杀刘邦?
发生在今天的什么地方?鸿门宴上有没有必要杀?鸿门宴,指在公元前206年于都城咸阳郊外的鸿门(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鸿门堡村)举行的一次宴会,参与者包括当时两支抗秦军的领袖项羽及刘邦。这次宴会在及战争皆发生重要影响,被认为间接促成项羽败亡以及刘邦成功建立。后人也常用“鸿门宴”一词比喻的宴会。详细记述最早见于“史圣”的《・项羽本纪》。后衍生出大量的相关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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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本是家喻户晓的故事,情节富于传奇性,但它也留下一个千古未解之谜,后人为此而议论纷纷。
当时楚强汉弱,项王兵40万,驻于新丰鸿门,沛公兵10万,驻于霸上,相距40里。沛公带着百余骑,以卑词见项王于鸿门,项王便留沛公宴饮。接下来是举昂,项庄舞剑,从处得知大事不妙,立即带剑拥盾,直闯军门,卫士想阻止他,他却侧其盾将卫士撞倒在地,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张良说“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
再接下来是樊哙对项王的指责,项王不作声,只叫樊哙坐下。“樊哙从(张)良坐。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哙出。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召沛公(当时陈平尚仕于楚)。......沛公则置车骑(将自己原有的车队留在鸿门),脱身独骑,与樊哙、、单斤强、等四人持剑盾步走,从郦山下,道芷阳闻行。”
在这样的局面中,沛公怎么能够脱身,而且招樊哙一同出去?范增、项庄等难道一点没有觉察?沛公出了军门之后,项使陈平召沛公(大概项王等得久了),为什么不能将沛公召回?
《史记会注考证》曾引董份之说,提出许多疑问,其中说“矧范增欲击沛公,唯恐失之,岂容在外良久而不亟召之耶?此皆可疑,史固难尽信哉。”又引徐孚远日“然观《史记》,叙汉人饮中,多有更衣,或如厕竟去,而主人不知者。意者当时之饮,与今少异,又间有良骏行四十里而杯酒犹温者,汉主之能疾行,得此力也。其所云步走,或史迁误也。”这也是强为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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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之宴,不同于寻常宴会,沛公的,无不在范增等的之中,何况还要招樊哙同出。樊哙闯进时,完全怀有敌意,这时却紧随沛公而出,,也会疑忌的。《史记》先说“脱身独骑”,那末,是独自骑马的,下又说与四人步走,究竟是骑马还是步走,还是先骑马而后步走?也叙述得不清楚。
梁玉绳《史记志疑》则这样说“如果论禁卫诃讯,则彼尚不能御樊哙之人,乌能止沛公之出乎?”这也不能相提并论樊哙之闯军营,沛公尚在项王牢笼之中,这时却是两人提剑而出,禁卫之士岂能轻易放过?
明于慎行《读史漫录》认为项王本无杀沛公之心,直为范增纵臾(怂恿),及沛公一见,固已冰释。使羽真有杀沛公之心,虽百樊哙,徒膏斧钺,何益于汉?好奇,大都抑扬太过,如四皓羽翼太子,正与此类。
比较起来,还是之说合于情理,符合项羽性格,他如果一定要杀沛公,范增示意时,就可杀之;沛公逃走后,张良以白璧献项王,项王还肯“受璧置之坐上”么?范增就是将张良所献玉斗丢在地上,“拔剑撞而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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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为人,血气方刚(比刘邦小二十四岁),有他残暴帐一面,也有慷慨磊落,豪爽痛快的一面,范增早已看出“君王为人不忍”的特点。
“太史公好奇”之论,并非于氏个人说法,又如《史记》写鸿门宴时,“范增数目项王,所佩玉昂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云云,《汉书・高帝纪》只说“范增数目羽击沛公,羽不应”,而无“所佩玉昂以示之者三”一句,未尝没有道理,因为史公写的,传奇性实在太强了,胡三省注为"昂"是暗示决心之意,恐是附会之谈。《史记》中写的一些出奇制胜、笔墨酣恣的精彩段落,就每每使人有好奇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