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被行刑前 缘何要先破除她的处女身?
中国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有目共睹。在男权时代,是女子必修的功课,唯有相夫教子才称得上贤淑善良。所以在很多史料记载中,女子的地位一直是处于社会底层。
她们在男人的眼中,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需要的时候穿在身上,不需要的时候随意丢弃,由此才有了男人修葺的“七出”理由,也就是有七种借口,男人可以任意赶妻子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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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是那些犯了罪或者是蒙冤入狱的女子,她们悲惨的命运才更值得人们同情,因为她们被关进了牢房之内,不仅要经受各种刑罚的惩处。
如果是处子之身,还需要将其贞洁之身破除,古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还要从女犯人所受到的惩罚说起。古代女子一旦身陷牢狱之内,其悲惨的命运简直无以言表。比较有名的惩罚诸如“坐木驴”、“铁莲花”等等闻名后世,尤其是坐木驴,其形象的名字称谓,对女人残酷的折磨,更为世人所熟知。
翻阅古代刑狱历史资料可以得知,所谓的“木驴子”,一般是一张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木驴腿或滚轮,整个外形似驴背部,有弧度,又有条凳的功能。最让人惊恐的是,在长木板的正中间,都要安装一根向上竖起的圆木橛子,橛子粗约二寸,长约一尺,这也是“木驴子”刑具名称的由来。
等到女犯被判处死刑时,验明正身之后,她们身上的衣物就会被全部去除,双手牢牢捆绑,被人抬上木驴子上面,特定部位正对那根圆木橛子直插下去,同时为了防止她们因为疼痛而挣扎,狱卒还要将女犯人的双腿用大钉钉在两旁,然后被人抬着上街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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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在描写人的名著《传》一书中也有所反映,对王婆的惩罚有较为详细的描述,王婆因为撮合和西门庆,而犯下了大错,所以最后被治罪的时候,就曾遭受过这样的一种惩罚,不过她也是罪有应得,谁让她没事爱管闲事呢?
有时某些地区为了达到对女子心理压力的目的,还特意会准备一些带刺的荆条,游行的过程中一边抽打那些犯了罪的女人,一边逼迫其大声高喊:“奴家某氏,于某月某日犯下风流之罪,于此木驴子上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
有人会问,骑木驴子和破除女性的贞洁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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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说在古代社会,那些还未婚配的女子,在受到最后的惩罚之前,将其贞洁破除掉,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给那些女子心理上以痛苦和震慑,这样在游街的时候不敢过于反抗。另一方面,破除了女子的贞洁之身,有助于将她们抬上木驴,否则女子身上娇嫩的器官,会因为承受不起木驴的折磨而过早死亡。这样就没有兴趣可言了,对于那些爱看热闹的人士来说,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庆幸的是,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这些令人痛恨的刑罚早已被淘汰了,虽然有些女子犯下的罪行确实令人可气。但在处罚上,还是感觉文明一些好,少了身体上的折磨,一样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