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到底有多恐怖 死了都要挖出来鞭尸
,是指作者在其诗文、著作中流露出对社会现状的不满,有反对当朝的思想倾向,或者文字中触及当政者某方面的忌讳等原因而遭到治罪的狱案。从建立之后,文字狱在各朝各代都时有发生,但论数量最多、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当属了。
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对于抱有以文化为中心的传统华夏观念的广大汉族知识分子来说,他们对满族人的统治大都怀有极强烈的敌对情绪。虽然大规模的武装反抗失败了,但反清复明的思想又通过各种文字作品在民间广为流传,使清廷坐卧不安。所以,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清朝的统治者对汉人的反清思想一直严加防范,严厉打击,致使文字大狱泛滥,这是满、汉民族矛盾在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同时也反映出清朝统治者以少数的满族人驾驭人口众多的汉族人的一种不自信。
清代的文字狱从康熙初年就拉开了帷幕。康熙二年(公元1663),还在四大臣辅政时期就发生了清代文字狱史上的一桩大案一―庄廷陇《》案。庄廷陇本是浙江湖州富豪庄允诚之子,明末入选,但后来因病双目失明。庄廷陇有感于左丘明失明后写《国语》的事迹,也想创作一部传世之作。他用1000两白银买到朱国桢撰写的《明史》稿本,又出资延臣请到一批江浙名士补写了朝和南明的史事,成书后名为《明史》。书中奉南明的弘光、隆武、永历政权为正朔;不尊清朝祖先,称为建州都督,直呼其名;不使用清朝年号,而用年号;对降清的明朝将领称为“叛”…….字里行间流露哀悼故国之情。
康熙二年,因贪污被贬的原浙江粮道李廷枢知道后,将此事告乍诉他的亲家也因贪污被革职的吴之荣,二人贪婪无度,想借此讹诈庄家,于是向朝廷告发此事,而成大狱。此时,庄廷陇已死,但他的尸体还遭屠戮,其父被捕,病死于大狱。此案株连甚众,凡为该书作序、校补、刻印、编撰的人,以及家族中15岁以上的子侄共70人被斩决,而被流放的达数百人。
康熙亲政后,实行仁政,一度控制了文字狱的恶性发展,但到康熙晚年又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南山集》案。
戴名世,安徽桐城人,清初著名学者,曾任编修。但他对清廷官修《明史》不满,想自己编写一部。后来,他的弟子龙云鄂和族人方正玉把他的文章、书信结集刊行,取名《南山集》。书中记录了南明抗清的史事,采用南明的帝号,触犯了清廷的忌讳。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都察院御史赵申乔参劾《南山集》倒置是非。又因为《南山集》一案被牵连进当时的诸皇子的储位之争,审理此案的过程中还引起两江总督噶礼和江苏巡抚张鹏翻之间的相互攻击,种种因素使得案情扑朔迷离。经过长达半年之久的审理,刑部最后的判决十分严厉,要判处戴名世凌迟处死等。康熙对此案很慎重,最终戴名世被判处斩,其余受株连的人都得以从宽处理。
朝的文字狱是最为严厉的。即位之初,雍正就将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的著名学者陈梦雷父子发配边外,这还主要是因为父子当时依附在雍正的政敌诚亲祉的门下,而成为了皇权斗争的牺牲品。
此后,又有汪景祺案和查嗣庭案,皆因二人分别是的幕宾和依附隆科多,所以这些文字狱都是因雍正初期统治集团内部斗争而引发的。在雍正朝如此众多的文字狱案中,以投书案和文字狱案最为重要。
吕留良,浙江石门人。清初学者,早年参加抗清活动,明朝灭亡后,他始终不肯到清廷为官,拒不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后来,干脆削发为僧,归隐山林,。他的著作中强调“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这实际上是表达了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满族臣民的强烈的民族情感,他的这种立场影响很大。
曾静是一名落第的书生,他就深受吕留良反清复明思想的影响,对吕留良十分崇拜。于是,曾静派他的学生张熙到浙江访求吕留良的遗稿,并与吕留良的门人严鸿逵及其再传弟子沈在宽等结识。
雍正六年(公元1728),曾静得知川陕总督遭到清廷的猜忌,他又误以为岳钟琪是抗金名将的后人,就写了一封信让张熙投书岳钟琪,劝他起兵反清。信中列举了弑父、逼母殉死、杀兄屠弟、、诛忠用奸等十大罪状,完全否定雍正即位的合法性。如此直指当朝,胆量之大,实在惊人。但岳钟琪在铲除年羹尧集团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得雍正信任,雍正命他接替年羹尧任川陕总督。本来这个职位一直由满人担任,而他以汉官高升此职,确实引来一些人的诽谤和攻击。为了向皇帝表明心迹,岳钟琪立即亲自审问化名张倬的张熙,但张熙宁可舍身取义,也不肯开口。
岳钟琪无奈密报雍正,雍正则回复说让他设法诱使张熙招供。岳钟琪便谎称自己早有谋反之心,对张熙用刑不过是想考验他。于是,这个毫无经验的张熙将老师曾静,以及平时往来交好诋毁清朝的人物姓名、住处都说了出来。岳钟琪将张熙供出的湖南、浙江等地十余人的名单密报雍正。雍正借曾静案又进一步挖掘出这些关于他失德的谣言都来自于皇八子允对集团,于是一场文字狱与一次彻底消灭允对集团的斗争同时开始了。雍正命人将有关这个案子的上谕,连同曾静、张熙的口供和忏悔,以及吕留良的诗文,还有自己的辩驳文章编成了一本《大义觉迷录》,刊行于世,并下令将此书作为州县官学的教材,以宣扬自己初政的伟业和嗣位的合法。
对一脉则严厉惩处:吕留良和其子葆中,被开棺戮尸;门人严鸿逵死于监狱后,又被戮尸,斩首示众;吕家全部财产被没收充官;吕留良的学生以及刻印、收藏吕氏书籍的人,不是被杀,就是被革去功名,或流放到边疆为奴。曾静和张熙却没有被杀,雍正命他们现身说法,到江浙一带宣讲皇帝的“圣德”。
雍正皇帝在处理曾静、吕留良一案上奇特又富有策略,他以曾案为导火线、以谋反书为突破口,从而把焦点自然地引到“华夷之辨”上,刊行《大义觉迷录》,证明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和自己继位的合法性,将政治斗争和思想控制有力地结合起来,适应了巩固自己统治的政治需要。曾、吕之案后,雍正更加密切注意对知识分子即阶层的思想控制,文字狱案仍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