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三妻四妾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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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自然有排他性,明知对方有妻子还嫁给他,这样的情况现代社会是不允许的,如愿意也是重婚罪。古人通常所说三妻四妾应是一妻多妾,与现代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同,封建社会作为男权社会,多娶合法,也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存在第三者概念。
古代的女人嫁给有妻子的男人,这不是他们自己愿意的,是当时的社会结构所造成的,因为当时女人的地位非常低下,古代女人基本都是被包办婚姻,根本没有恋爱自由这一说,所以女人嫁给有妻子的人,不是自己决定的,而是家里安排的。做妾的女子大多出身贫贱,即便能够做人妻室也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生活上几乎没什么改善的指望。可如果是做了大户人家的妾那就完全不同了,物质条件的改善也是很多人愿意做妾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贫穷人家是讨不到媳妇的。当时由于需要戍守边疆以及服徭役,大量的壮年男丁都要被送往战场服役,只有有钱人可以通过打通关系免除服役。所以在后方地区一直都是男多女少,能嫁这种所谓的有妇之夫为妾也是没得选择,而朝廷也会鼓励这种方式,目的是多生人多养人,补充人口损失。
大部分的农民只是一夫一妻,有的甚至还娶不到老婆,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老光棍叫犊沐子,是时代的老艺术家,70多岁了还无妻无子,有一次他背着柴火走在路上,忽然天上飞来两只野鸡,于是犊沐子仰天长叹“圣王在上,恩及草木鸟兽,而我独不获”可以看出他不是不想娶媳妇,而是他没钱取。
历史上像西门庆、韦小宝那样左拥右抱一大群的并不多,因为大多数朝代除了皇帝,规定只能纳四个妾,而且还有着年龄等的限制,也就是说名额有限,不仅如此还要正妻夫人同意才行。古代正妻不得被贬为妾室,妾室不得轻易扶正,甚至唐宋时代将妾室扶正会影响官吏的风闻。明清的时候,混到郡王的级别纳妾超过四个是要被严厉处罚的,至于一些大臣们,只有当立下大功劳的时候,皇帝可能会允许他多娶几个妾,至于老百姓,无论你多么的有钱,如果朝廷规定只能纳一个妾,那么这个人就只能纳一个妾。
妾的孩子是庶出,妾本身也没资格葬入家族坟地,其名也不得入家谱。不过妾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尤其明清以后,虽然妾室扶正还是很困难,但还是少部分存在的!这种希望,对于妾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从宗法角度来说,妾与所生子女之间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生下子女后,妾没有抚养这些子女的义务,更加没有管教其亲生子女的权力,这些子女也没有赡养妾的责任。这一点在《》中、探春与的关系中体现得非常明显。贾环、探春是主子,探春也只承认是其母亲,王家是其舅家,而不承认赵姨娘的兄弟是舅舅。
男权是腐朽,是糟粕!各位不要羡慕古代的日子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