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光棍的渴求:是个女人就行!
现在的男子,要娶妻,还是相当容易的给婚姻介绍所一两百元的介绍费,只要你不挑剔,当天就能见到人,只要是对方同意的话,下个月就能领证、摆酒也说不定。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一些男同胞选择暂时单身,但那不是因为他们找不到对象,而是因为他们要求变高了,变得不愿意将就了。
可是在民国时代,情况就不一样了。民国那会儿,一个男子要找个对象,除非你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或者至少有稳定、体面的收入,否则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在民国时期的大陆,存在着大量的光棍。
民国时期的光棍现象有多严重呢?当年国民政府在北平搞了个济良所,将被拐卖的妇女从妓院里解救出来,暂时收容在济良所里。
事情一传出,北平立马就有大量的老光棍到济良所的门前来围观,都找济良所要人呢。要来干什么?要来当老婆!因为在当时,在社会上讨个老婆并不容易。
济良所里面这些女娃,虽然做过那门子生意,但是也总比没老婆、打光棍要强吧。民国当年这济良所的领导们,那也是鬼精鬼精的,立马从中看到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他们向北平的老光棍们伸手,说:要见女娃儿?先给介绍费!北平的老光棍们也没办法,该掏的还是得掏,挑了个女娃儿回去成家立室,之后逢人就骂那济良所,说济良所那个所谓的政府机构,比妓院还要黑。
抗战胜利之后,南京办起了一个日侨收容所,收容了一大批滞留在华的日本女人。消息传出去之后,很快,这南京城也有一大群老光棍围了上来,找日侨收容所要人。
收容所的管理人员也将这些日本女人,逐个分配给了南京的这些老光棍当老婆、过日子去了。南京日侨收容所的管理人员比较透明一些,他们将日本女人的脸蒙住,让南京的光棍们挑,凭那日本女人手臂白不白来挑,以示公平。
虽然是日本女人,毕竟也是女人,总比没女人强。在战后那段日子,南京城里流行起了这么一句口头禅,叫作人穷照样有老婆。在民国时期的国语地区,有一句这样的俗话:有娶不到媳妇的光棍,没有嫁不出去的闺女。
而在方言地区,这句俗话的版本则稍有差异,例如在江西省瑞金县,这话是这样说的世间总有老单只,从来唔见老妮客。
在民国时期的,地不分南北,遍地都是光棍,到处都是关于光棍的谚语和民谣,这些关于光棍的谚语和民谣,我举几个例子如下:
湖南平江:出门一把锁,进门一把火。
福建龙岩:三斤肉,一顿吃;衣裳破,无人补。
湖南长沙:单身汉,是神仙,半升米,上得天。
浙西地区:光棍好比活神仙;一把雨伞到天边;吃个在肚里,着个在身上;生起病来叫皇天。
江苏连云港:光棍汉好做,五更天难挨。
浙东地区:光棍好做,正六难过。
这些谚语和民谣,有的是嘲笑光棍,有的也隐隐约约对光棍这个群体,透露出了一丝的同情。其中,江苏连云港和浙东地区的这两则,却是直接道出了光棍汉的典型困境性饥渴。
其中,浙东地区的民谣光棍好做,正六难过,这里所谓正六,指的是正月和六月,为什么光棍在正月和六月会特别难熬呢?因为正月是春节期间,大过年的,女孩子们往往打扮得很漂亮;而六月则正是炎热时分,女孩子穿得少,容易春光乍泄。
在民国史上,光棍问题,是一个长期被历史研究者忽略的问题。民国时期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也许是造成民国社会不稳定的诸多因素之一。
以山东济南为例,依据韩国学者金亨洌在其论文《近代山东城市社会环境的变化》中的统计,民国时代的济南,男女比例竟然高达140比100。也就是说,每140个男子当中,至少有40名找不到对象,要打光棍。
据统计,现下的男女比例是123:100,这差数明显失衡严重。分配不均,又不能一女多夫,其中一些竞争力相对较弱条件较差的便只能打光棍。都抱怨彩礼越涨越高,而且越是穷困的偏远山区彩礼越是高的离谱。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物品稀少都贵重,何况一个大活人呢?
而且女性越来越独立的生活,很多女性目前都是可以依靠自己获取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必再去依靠结婚来缓解生活压力,结婚有的时候反而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重重的困扰,所以宁愿自己单身也不愿意去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