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李白到底有多聪明?李白的智慧要赛过诸葛
李白的诗歌流传千古,被称之为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我常常想,酒仙的风骨是怎样炼成的呢?豪迈飘逸的激情背后,他有着怎样崇高的理想?而这,只有探寻少年李白的足迹,才能知道他对未来的想象是否合理?
在这首《读诸葛武侯传书怀赠长安崔少府叔封昆季》里面,李白从起笔写东汉末期的混乱,到诸葛孔明出山的背景三顾茅庐,借用孔明的好友崔州平对孔明的推崇写到自己,表明了自己的志向。诗中对诸葛亮充满了极大的尊崇,在高度赞扬的同时,把他视为自己学习的楷模。诸葛亮就好像水中的鱼一样,鞠躬尽瘁地协助刘备建立伟业,所指挥的战役令天下风云为之变色!从中可见,少年时期的李白理想是多么的远大,胸怀一腔的报国热血,立志要赛过诸葛亮!这是多么坦荡的胸襟,又是多么雄伟的气概啊,大诗人的灵魂本质就是这样的高傲纯粹!
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无疑是代表着智慧的化身。杜甫在《八阵图》赞美:“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陆游也有诗《书愤》颂扬:“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由此可见,诸葛亮在唐朝大诗人们心中的地位,可以说就是崇拜的偶像!那么,李白的志向要赛过诸葛亮,也在情理之中,正如不做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况且,初出茅庐的李白,还有幸得到了当时已名满天下的老道司马承祯的高度称赞:“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昔日的江陵,此事流传甚广,李白有口皆碑,这就是真实的少年李白。
李白从小就喜爱文学,阅读百家书籍,常以诸葛亮自比。一首《大鹏遇希有鸟赋》可见其壮志凌云,“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盘古开天而直视,羲和倚日以旁叹。”李白把大鹏的气势之壮,描述的不说令人望而生畏,那也是视天地于无物!借而抒发自身建功立业的豪迈之情,李白的王霸之道,在这里不尽言表!纵横之意与狂妄自大,虽然不能同日而语,但李白后期进京做官,让高力士脱靴,让杨贵妃磨墨,天子呼来都不上船,确实是少年的英气萦绕不去!
诸葛亮与李白同样有过大起大落,从赤壁大战到白帝城托孤,到后期的南征北伐,诸葛亮病逝五丈原。诸葛亮并不是百战百胜,长阪之战惨败,北伐曹魏也吃了不少败仗,六出祁山只有第一次效果较好。那么,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李白欣赏诸葛亮什么呢?老狼认为,李白不是欣赏战场上的诸葛亮,而是欣赏他能将一场毫无胜算的战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李白要赛过诸葛亮的就是智慧!虽然已经时过境迁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诸葛亮实在是一位超越时代的战略家。
李白后期仕途不利,周游各地,居无定所,忘情于山水,连家都拴不住他。不管是宰相的女儿,还是为他千金买壁的才女,都没能留住他追求理想的脚步。只是他变得浪漫主义了,很多诗都显得意境深远,在平淡之中发人深省。但不论写景还是写物,都可见意气风发的少年李白,充满了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忧国忧民之情也尽在其中。“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昭王白骨萦蔓草,谁人更扫黄金台?”其诗句将他的理想推向巅峰,穿越尘埃傲视苍穹!不是李白对未来的想象不合理,而是“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视地位金钱于无物了!觥筹交错间,铸就了另一个飘逸豪迈的李白!
纵观历史,不知是诸葛亮成就了李白?还是李白成就了唐诗?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我们看到了诸葛亮扇子下面的战争风云,同样也领略到了,李白笔下刮起的大唐诗歌旋风!不同的时代成就了两个传奇,他们都是智慧的化身,当为我辈所敬仰!
徐志摩一生为四位女性所困: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
徐志摩与张幼仪系奉父命而结合,以仳缡告终;与林徽因相见恨晚,是一厢情愿;陆小曼与徐志摩终成眷属后,却又悲剧收场。因此,《不容青史尽成灰》作者刘绍唐认为,“仅有凌叔华本最有资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妇的”。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侍奉大诗人左右。凌叔华是作为燕京大学学生代表去欢迎泰戈尔的,由此同时认识了徐志摩和后来成为其丈夫的陈西滢。
据说,泰戈尔曾对徐志摩说过,凌叔华比林徽因“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北京欧美留学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会。后将聚餐会扩大为固定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上世纪20年代社交公开已蔚然成风,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夫妇都入盟成为新月社的常客。
这时,最为新月社主要成员的徐志摩自然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近当时最富盛名的三位女人。林徽因当时已有婚约在身,因此对徐志摩自然是以礼相待,而凌叔华和陆小曼却都因欣赏徐志摩的才气,而与之越走越近。
徐志摩双美在侧,自然高兴非常,他双管齐下,与陆小曼、凌叔华同时交往并通信。但毕竟,陆小曼是已婚之人,徐志摩多少有些顾忌。而凌叔华是自由之身,加之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才貌很欣赏,他为凌叔华的第一部小说《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为人作序。他的处女诗集《徐志摩的诗》出版扉页上的题词“献给爸爸”,就是出自凌叔华的手笔。于是二人的交往便越来越密切了,相识半年光通信就有七八十封,差不多两天一封,再加上聚会,可以说这显然超出了一般的友谊。这恰恰表明凌徐二人相知极深。
徐志摩称凌叔华为“的曼殊菲尔”。曼殊菲尔作为一个异性的外国女作家,徐志摩对她一直怀着一份特殊的情感,称赞她“像夏夜榆林中的鹃鸟,呕出缕缕的心血制成无双的情曲,即便唱到血枯音嘶,也不忘她的责任是牺牲自己有限的精力,替自然界多增几分的美,给苦闷的人间几分艺术化精神的安慰”,而对于曼殊菲尔的外貌,徐志摩更是惊为天人,说她“眉目口鼻子清之秀之明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仿佛你对着自然界的杰作,不论是秋水洗净的湖山,霞彩纷披的夕照,或是南洋莹彻的星空,你只觉得它们整体的美,纯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说的美……”
当然,也许人说诗人就喜欢夸张的语言,可诗人夸张的程度往往和情感的程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