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宗无视亲生父皇 后被自己儿子悄悄篡位

历史朝代 2023-03-26 11:03www.nkfx.cn历史朝代

  绍熙二年(1191)十一月,李氏趁宋光宗离宫之机,杀死了他宠爱的黄贵妃。光宗闻讯,虽万分伤心,却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将痛苦埋藏于心。次日,宋光宗强打精神,主持祭祀天地的大礼。仪式进行过程中,突然刮起狂风,大雨倾盆而下,祭坛上的灯烛也燃起大火,祭祀被迫中断。

  接连两次精神上遭受如此大的刺激,宋光宗“心疾”加重,精神疾病彻底发作了,对孝宗的疑惧也日甚一日。每到一月四朝的日子,他就托词不去,有时明明事先宣布过宫,可又言而无信,临时变卦。后来他干脆以孝宗的名义颁降免去过宫的诏旨。如此行为无疑有损天子“圣德”,大臣们纷纷上奏劝谏宋光宗要尽人子之道。

  宋光宗偶尔也心有所感,绍熙三年十二月到次年正月,他三次赴重华宫朝见,但不久又故态复萌,数月不过宫问安。朝野上下,市井街头,对当朝天子的不孝之举议论纷纷,太学生们也加入了劝谏的行列,上百人上书要求宋光宗过宫,而光宗依然故我,根本不理睬外间舆论。

  绍熙五年,孝宗得病,宋光宗仍一次也没有过宫探视。亲生儿子冷落自己到这种地步,孝宗心中充满了失望、悒(yì)郁与悲伤,病情急转直下。五月,孝宗病重。太学生们听说宋光宗此时竟然还在后宫玩乐,并不过宫省亲问疾,便写了一篇《拟行乐表》,其中两句说“周公欺我,愿焚《酒诰》于康衢;孔子空言,请束《孝经》于高阁”,辛辣地讽刺了宋光宗的不孝无德。

  与此,群臣因宋光宗不从劝谏,纷纷上疏自求罢黜,居家待罪,“举朝求去,如出一口”,宋光宗统统下诏不许。丞相留正等大臣再三恳请宋光宗过宫探视孝宗病情,宋光宗不听,拂衣而去。留正紧拉宋光宗的衣裾,苦苦进谏,光宗仍不为所动,自回内宫,群臣只得恸哭而退。都城百姓对光宗的强烈不满至此也达到了顶点,不加掩饰地表露出来,曾经藏在心里的愤怒,如今“勃勃然怒形于色矣”。群臣在此事发生前只是私下里议论,而如今则个个“嚣嚣然传于道矣”。

  六月,孝宗驾崩,宋光宗仍然不顾百官奏请,连丧事也不肯主持,只得由太皇太后吴氏代其主丧。实际上,宋光宗内心深处仍然畏惧着孝宗,他不相信孝宗已死,以为这是一个篡夺自己皇位的圈套。他不仅安居深宫,宴饮如故,不为孝宗服丧,而且担心遭人暗算,时刻佩剑带弓以自卫。,正在这位不孝的皇帝终日提防自己父亲的时候,他却万万没有料到,皇位已经被自己的儿子悄悄地取代。绍熙五年七月,嘉王赵扩在太皇太后的支持和大臣赵汝愚、韩侂(tuō)胄等人的拥立下即位,是为宁宗。

  要了解古代治“懒庸”,得先了解古代官员是怎么上、下班的?古代上班时间比现在早。《诗经 齐风 鸡鸣》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由此可见,从春秋起,古人就有了“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型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于是,“上班点个卯”也就流传至今。

  古代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规定春夏下午4时下班,秋冬下午3时下班。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那是因办公和生活区相隔远,当时又没汽车,所以走回家就是“逼夜”了。古人上班第一件事是“开会”。在中央,皇帝每天早上要举行“朝会”,也叫“上朝”,属最高国务会议。参会官员是“六部九卿”等省(部)级以上官员。朝会内容两项一是皇帝做出决策,征求大臣意见;二是大臣有重大事项,需报请皇帝批准。“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上午九时)结束。正常情况下每天如此,所谓“君王不早朝”,那是例外。

  明代缺勤20天处杖打100大板

  上午九点“散朝”后,各官员在宫门外吃完皇帝恩赐的“早点”后,就各自回衙门,或落实皇帝在“朝会”上的最新旨意,或处理日常工作。这是京官一天的工作模式,地方与京城大同小异,不赘述。古人治“庸”,从“迟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

  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为不因迟到而挨打,明朝曾发生一起冬天高官误跌御河溺死的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魏忠贤当权时,紫禁城不准点路灯,说是为防“火患”,还禁止官员骑马坐轿,冬天天亮晚,路上又黑灯瞎火,结果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于是“追尾”之事经常发生。一天,一名住得离宫较远的官员可能起晚了一点,因怕“朝会”迟到,一路小跑,加之当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乱中没辨清方向,竟失足御河,命丧九泉。

  唐代迟到扣工资

  对于迟到缺勤,除了“打屁股”外,还有扣工资、降级、撤职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门的处罚措施。先说“迟到扣工资”,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再说“缺勤被撤职”的,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明代张居正的“考成法”

  抓考勤当属“治标”,那如何“治本”呢?如何对付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考成法”类似现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但他的做法似乎更有操作性,用“三字”概括,就是“稳、准、狠”。

  现以对六部尚书(国务院各部长)的考核为例,其管理方法是,将各部长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3个账簿,并分别在本部“给事中”(专门负责弹劾,不受本部门领导)、都察院(中纪委)、内阁(国务院)留存;然后,各部长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给事中、内阁和都察院,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就勾销一件;,内阁、都察院、给事中等三部门,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有部门发现其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

  按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山东17名、河南2名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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