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宗和沈珍珠的故事:唐代宗李豫曾是唐代陈
唐代宗这个人,相信大家是很熟悉的,热播剧《醉打金枝》说的就是他的大女儿升平公主的故事。如果搞个唐代知名皇帝排行榜的话,他可以排在第三位,李世民、李隆基之后,就要数到他了,比高宗李治的得票率要高,原因就在于他对原配妻子的负义。
在电视剧中,说升平公主和后来的唐德宗李适(音为Kuò)是一母所出,这是不对的。升平公主是崔贵妃(杨玉环的姨侄孙女)所生,而李适才是唐代宗的原配沈珍珠所生。
沈珍珠,浙江吴兴(今湖州竹墩)人,汉族,出身著名世家“吴兴沈氏”,玄宗开元末年被选入东宫。时肃宗李亨为皇太子,赐沈氏予广平王李豫(李亨长子,即唐代宗)为妃。沈氏美貌如花,又贤淑纯良,曾深得李豫宠爱。安史之乱发生时,李适已十四岁,幸运地跟上了逃难的队伍,而沈珍珠自己则做了安禄山的俘虏,被掳到东都洛阳,后又成为史思明的战利品,再后来就不知所踪了。
据《新唐书》记载“安禄山之乱,玄宗避贼于蜀,诸王妃妾不及从者,皆为贼所得,拘之东都之掖廷。代宗克东都,得沈氏,留之宫中;史思明再陷东都,遂失所在。”也就是说,唐代宗(当时是兵马大元帅身份)收复洛阳,找到了沈珍珠,可他回军长安时,却没有把沈氏也一起带走,着实当了一回“陈世美”。这是为什么呢?咱们综合史料来分析分析。
沈珍珠极有可能已被乱军所污,贞节不保,因而被弃。要知道,她是肃宗亲自册封的广平王妃,又是嫡长孙李适的生母,且年纪才三十出头,风华正茂,唐代宗若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对她不管不顾的上对祖父、父亲无法交代,下对儿子不好解释。
那么,唐代宗的理由是什么呢?《旧唐书》里记载说“方经略北征,未暇迎归长安。”这显然是个托词。就算他当年(757年)忙于战争,可是,第二年他荣登太子之位,应该对沈氏有个说法了吧。按礼仪,太子加冕,必须有太子妃在场,沈氏是元配,理应迎归。但他没有这么做,或许就存在其他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了,但这不能怪沈珍珠。
独孤贵妃可能吹了枕头风,致使沈珍珠遭冷遇。在《醉打金枝》里出现的那个谋反的贵妃,不是独孤贵妃,但有她的影子。独孤贵妃,是左威卫录事参军独孤颖的女儿,可谓出身名门,是大家闺秀,她自己也知书达“理”、美丽娴雅。
据《新唐书》说“妃(升平公主之母崔贵妃)倚母家,颇骑媢。诸杨诛,礼浸薄,及薨,后(独孤贵妃)以姝艳进,居常专夜。王即位,册贵妃,生韩王回、华阳公主。”可见她的得宠是偶然的,沈珍珠被俘,崔贵妃又死了,她才因容貌得宠,很快就代替了沈氏在唐代宗心中的位置。《旧唐书》说的更直白“后以美丽入宫,嬖幸专房,故长秋虚位,诸姬罕所进御。”一方面说明唐代宗确实喜欢她的美貌,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御夫有术,枕头风肯定是少不了的,在长安的“诸姬”尚无法跟她争,遑论远在洛阳的沈珍珠?不想做“秦香莲”也不成了。
未来太子之位的竞争,或许也是沈珍珠被弃的一个因素。至德二年(757年),独孤贵妃已经生下韩王李迥,从唐代宗对李迥的喜爱程度来看,似乎超过大儿子李适和二儿子李邈。
李迥排行老七,出生即封为延庆郡王,旋即晋封为韩王,在爵位上超过了郑王李邈,在封王时间上也明显胜过李适。当时唐代宗手握兵权,征讨四方,继承江山披黄袍,是迟早的事,他身后的继承人选择,也随即浮出水面。如果将沈珍珠迎归长安,势必就得确认她的太子妃或第一夫人的身份,这样一来,也就等于确认了李适的继承人地位。别说唐代宗自己不一定乐意,独孤贵妃就肯定不会赞同。
好在肃宗李亨死的早,唐代宗接班也接得早,安史叛军余孽依然还在嚣张,韩王李迥来不及长大和经历磨砺,唐代宗不得不依靠大儿子李适。即位之初,马上任命李适为天下兵马元帅,将平叛决战的使命交给了他。李适也确实有本事,率领郭子仪、李光弼等人,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完全消灭了叛军。764年,李适被立为太子,这下子,独孤贵妃母子彻底死心了。
儿子做了太子,亲生母亲怎么办?唐代宗此时感觉愧疚了(陈世美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几乎是在太子册封的,下诏寻找沈氏。时间都过去七年了,他才想起来,心急火燎地派人到处寻访,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寻访沈珍珠的工作,在全国上下开展得如火如荼,十多年里却一无所获。779年,代宗驾崩,李适即位,是为唐德宗,于次年遥尊生母沈氏为“睿贞皇太后”,在含元殿具册“立牌”上皇后朝服,“帝奉册伏拜痛哭不止,左右群臣皆泣。”终德宗一生,依旧未能找到真正的沈太后。沈珍珠的下落成为当时数十年间最大的一个谜。
公元1402年,燕王朱棣攻陷南京城,建文帝不知去向。此役史称“靖难之役”,大明王朝从此进入辉煌的永乐大帝时代。
朱棣虽然是个猛人,可有些问题光靠猛劲儿是解决不了的。合法性还好说,找几个笔杆子玩玩绕指柔,改一改相关文件就行了,反正老朱家自个儿的事情,也不怕别人怎么“婆婆嘴”;吏治才是眼前的大问题——那些靖难功臣都是跟他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些人犯点事儿,怎么办?
事实上,朱棣的担忧很快就兑现了。
“时勋贵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盐,为官民害。”功臣们自己不出面,却让家属行商聚敛。官商呀,有背景,能力之外的资本等于零?不,零前面还得加两个“1”。朝野吐槽之声不绝于耳。
某日,侍讲老夫子跟朱棣拽文,就两句话,剥茧抽丝絮叨了老半天。第一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意思是孔圣说了,陛下若想做个人人爱戴的好皇帝,最好在德治上多费点心思,好好管管您的官员;第二句,“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侍讲进一步解释道荀子可是精研帝王之术的专家呀,陛下得重视。吏治事关风气之源、基业之本,只有正本清源,才能民心归附,四海归附,江山社稷也才能成为盛世,延续万万年。
朱棣的脑海里迅速翻腾起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不行,绝对不行。如果因反腐倡廉背上这个骂名,让后人戳脊梁骨,那我当这个皇帝还有啥劲儿!得想个辙了。不就是刮骨疗毒嘛?难道还要我亲自出面?谁说华佗用的一定是自己的刀?精选一把“刮骨刀”,只要刀身无毒,够锐利,未必不好使。
说干就干,他把吏部尚书叫来分配任务刑部缺一个侍郎,卿有合适人选吗?喔,没有啊,那好,卿帮朕找找,海选也成。条件是四个必须必须是太祖皇帝后期提拔起来的(硕果仅存),必须在刑部干过的(懂法律),必须在职地方(跟朝中权贵没交情),必须作风刚猛(刀子的特点)。
吏部尚书捋着胡子,把符合这些条件的官员在脑子里过了过筛子,突然一拍大腿陛下,臣有人选,现任绍兴知府李德孚,您觉着如何?朱棣同志喔,小李子啊(其实四十多岁了),记得,他在刑部做过员外郎,干得好好的,怎么外放了?尚书同志您懂的,锻炼呗。
就是你了,李德孚,你就做朕的“刮骨刀”吧。
李德孚,顺义人,《明史》评他“性刚果,有干局,驭下甚严”。
他的本名其实叫李庆,德孚是他的字。
古代士绅特别是读过书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比较客气。直呼人家的名,那是很不礼貌的,吵架的时候才叫名。平时一般都称呼表字,显得很亲切很不像泥腿子。这种称谓方式一直到民国时期还流行呢。
永乐元年年底,李“刮骨刀”回到北京,也算衣锦荣归,从正五品的知府直接晋升为正三品刑部侍郎(副部级,有说是从二品),这个速度没有火箭快,比高铁也差不离儿。看来朱棣同志是下了大决心也舍得投资的,道理很简单,想让人家做尖刀排长,手榴弹总得多给几颗。
好戏开场,大明朝的这部反腐剧,名曰“刮骨刀刺虎”。
刺虎英雄李庆先生貌似不想过早入戏,他对皇帝说现在还只是序幕,您给我点时间,先把刑部整顿整顿。司法机关是咱后院,后院起火,后果很严重。永乐帝同意了你是主角,你瞧着办。
当时的刑部情况确实很糟糕,“属吏与罪人交通私馈饷”。
法官与罪犯之间居然搞权钱交易,勾勾搭搭不清不楚,太不像话了。李庆闻之大怒,立马成立专案组介入,“绳以重法”。
看到自己的“刮骨刀”锋锐无比,朱棣同志很得意,嗯,我没看错人。永乐五年,调李庆任左副都御史(监察部第一副部长),虽说是平调,但岗位更具针对性,“刮骨刀”将发出一阵阵令贪官污吏们终日胆寒的声音。
李庆没辜负皇帝的期望,刀锋第一指向,正是那些纵容家属做生意敛财的靖难功臣们。庆言“旧制,四品以上官员家不得与民争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罚,公侯有犯,亦乞按问。”(《明史》)
永乐帝一看刀已出鞘,立刻顺水推舟,“命严禁如制”。心说哥儿几个,你们可别怪我“飞鸟良弓”啥的,人家搞纪检的依法办事,我没法拒绝呀,若包庇你们,那真成昏君了,你们总不希望我做昏君吧。
这次“刮骨行动”很有成效,自忻成伯赵彝以下,都督谭青、朱崇、费瓛、梁铭,以及镇守德州的都督曹得,等等,清一色战功卓著的“全武行”,悉数下课。朝野风气为之一新。
此后,全国大大小小的官员只要听到李庆的名字,流露的表情基本都一样,一个字,“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