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日军和国军相比 单兵作战能力ldquo;牛rdquo;在

历史朝代 2023-03-26 12:38www.nkfx.cn历史朝代

中条山战役是抗战期间国军组织的一次重大战役。这场战役前后历时一个多月,军队除少数突围外,大部溃散,被俘虏3.5万人,遗弃尸体4.2万具。按照中方公布,毙伤日军9900人,按日方数字仅战死673人,负伤2292人。包括第三军军长唐淮源上将、第十二师少将师长寸性奇等滇军名将在内的多名国军将领壮烈殉国。

这场战役只是众多战役中比较特殊的一个例子,实际上,抗战前期,几乎所有的战役敌我之间都有相当悬殊的战斗结果,有的战斗并没有输在装备上,也没有输在士气上。归根到底是输在了作战士兵和作战指挥员的战斗素质上。

那么,国军的战斗力为何那么差,敌我双方差在哪些方面?本文试做简要分析如下

动作素养训练方面。日军从入伍开始就是棍棒教育,绝对的服从,不光是步兵技术天天苦练,就连挖战壕都是一丝不苟的训练,不是把土铲起来往外一仍就可以了,而是要求 装满土后侧转身,面向后,锹柄向上,之后转身面向前,后脚一蹬,再抛土,臂力,腰力和脚力全都用上了。抛出去的土又准又远,反复训练这个动作,直到干净利索为止,什么工事伪装,侧防,障碍物开辟,近迫作业.....全都要日夜练习。

攻击精神教育方面。日军可以一天连续冲锋14次而锐气不减,喜欢坑道作业进行攻击。比如在析口战役日军就对国军第73师就进行了近迫作业之后,突然在近距离开始冲锋。日本步兵在野外教育,射击教育和夜间教育上最为卖力气。在进攻的时候,喜欢使用锥形正面突击,一翼包围和两侧包围,灵活的在山地进行穿插。

机炮协作能力方面。日军喜欢在开始冲击时使用大量烟雾弹进行遮蔽,机枪和火炮全速射击掩护,步兵只管冲锋并不开枪,应为日军认为这样会浪费时间,100米的距离最多10多秒就可以乘着机枪和炮火轰击瞬间冲进去了,直接进入白刃战和手榴弹战。如果半途开枪则会延缓冲击速度,其实日军的步炮协同能力是很出色地,会有观测组和飞机观测数据给炮兵,进行集中而准确的迅猛打击,如果没有强大炮火的日军战斗力会起码下降一半。

驾驭火炮能力方面。比如日军的37MM平射炮更是专门用来打国军的火力骨干重机枪的,在淞沪会战,国军精锐第18军第14师第42旅才打了几天,全旅36挺重机枪就都被日军的37MM平射炮给打坏了,打的国军再也没有人再敢进机枪掩体。

等等。日军上面的一些特点恰恰是我军所缺少的,也是战场上最为致命的缺陷。我们的军队尤其是军队里的新兵几乎没有这方面的技能训练和战术训练,战场上很少能获得主动,一些少之又少的装备也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作战效能。

这样的差距和不足,直接导致一溃千里的战斗局面屡屡发生。其实,这也怨不得军队的战士,这是当时的国情。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军队避开日军锋芒,采取运动和游击战的方式消灭日军,而不是通过阵地战的方式和日军硬拼,这完全是正确的选择。

  有一个笑话,说《清明上河图》上市井繁华,颇多占道经、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却看不见城管,更不要说前去收缴了。这话有几分道理。《清明上河图》上确实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小贩不少,但说没有城管却未必正确。在图中的这个地方,画得就极有可能是宋代的“城管”。

  那他们为什么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对各种占道经营似乎视而不见?

  这里面大有渊源,值得说道说道。

  宋代的“城管”,正规的名字叫做“街道司”。

  宋代街道司管辖一支规模较大的队伍,相当于“城管大队”,史书上记载“以五百人为定额”,由“兵士”充当,而且还有自己专门的工作制服“诏置五百人为额,立充街道指挥例物,每人交钱二千,青衫子一领”。可见街道司(城管大队)的工作服装即青衫子。

  宋朝的军队制服是红色的,城管的制服是青色的。

  这500人青色制服的城管队伍,一时间成为东京汴梁城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宋朝的城管职责是什么呢?总体上说,他们的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 也要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商贩。

  ,还不止这些。

  据《东京梦华录》的作者孟元老记载,在遇到公主大婚或是公主亲王出行的时候,“街道司兵级数十人,各执扫具,镀金银水桶,前导洒之”。除了洒水之外,街道司还要作为“前导”,负责指挥车马人兵。

  而且街道司还要巡视街道,发现有阻塞交通,“妨碍车马过往”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某种意义上也承担了交警的部分职责。

  整治占道经营,取缔步伐商贩自然也在职责之内。

  由此可见,宋朝的“城管大队”比起今天的城管来,职责和权力都大不少。

  话题到这里,就要谈一谈宋朝城管和宋朝占道经营的小商贩间那纠缠百年的恩怨进程了。

  众所周知,典型的唐代城市是“坊市制”,城市内部是各自对外封闭的坊,商品交易集中在专门的街区“市”进行。在这种城市结构下,是基本不存在“占道经营”这种事情的。

  但事情逐步起了变化。从唐代中后期开始,“坊市制”逐步瓦解,破坏封闭的坊,向街开门甚至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逐步过渡到宋代的“街市制”,也就是我们在《清明上河图》上看到的街市。在大家争相向街开门做生意的过程中“占道经营”也就应运而生,当时叫做“侵街”。

  唐代在原本的“坊市制”下,对于街边居民侵占道路的情况是严厉禁止的,因为街边应该就是封闭的坊墙。侵占道路的前提就是已经破坏了坊墙,打破了坊的封闭性,这个是不允许的。

  但唐代中后期的坊市制破坏过程中,大家都破墙开店占用道路了,法不责众,也处罚不过来了。

  于是,到了唐宋之间的五代时期。政府向老百姓做了妥协。

  后周显德二年,京城开封府因发展的需要,将部分街道“直而广之,广者三十步”次年又规定“其京城内街道阔五十步者,许两边人户各于五步内取便种树、掘井、修盖凉棚;其三十步已下至二十五步者,各与三步,有差。”——也就是说,开封府的街道,左右各给路宽的十分之一由道旁居民合法占用,你可以种树,可以挖井,也能开门面经营。

  这不算占道经营,在这十分之一内,“城管大队”街道司管不着你。

  但,得寸就要进尺啊。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冲击下,土地使用日益紧张。随着买卖越做越好,开封的人民跨出了这十分之一,向着更广阔的路面挺进。不少官僚、市民临街建房时,侵占街道,使道路狭窄,交通困难,街道缺乏景观,脏乱问题随之而来,甚至火灾的发生也与之有关。

  于是,百姓的“侵街”和城管大队的执法大缠斗,开始了。

  宋朝政府动真格制止这种“侵街”行为,已经到宋真宗时期了。咸平五年(1002)二月,“京城衢巷狭隘,诏右侍禁门衹侯谢德权广之。德权既受诏,则先撤贵要邸舍,群议纷然。有诏止之,德权面请曰‘今沮事者,皆权豪辈,吝屋室僦资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上不得已,从之。德权因条上衢巷广袤及禁鼓昏晓,皆复长安旧制,乃诏开封府街司,约远近,置籍立表,令民自今无复侵占”。

  啥意思呢?就是京城的占道经营已经导致街巷狭窄,交通不便。朝廷派了一个叫谢德权的官员负责清理占道经营。但因为占道经营的商家中有很多有权贵背景,一直以来难以管理,这次也同样说动了皇帝下诏停止整治。谢德权下决心拿权贵开刀,以死相逼,让皇帝收回成命,宋廷这次可谓是痛下决心,彻底治理了占道经营现象,并且订下新制度。所谓“立表”,就是在道路两旁一定的距离竖立木制的标记立“表木”,作为道路“红线”。表木的连线以里是合法占道区,连线以外严禁建筑越位占道,不许人户越界建造房屋。

  这种“表柱”,我们在《清明上河图》上还能看到,虹桥两头立着的高大柱子就是这个。

Copyright © 2016-2025 www.nkfx.cn 趣谈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