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除了包拯、海瑞 历史上还有哪些大清官?

历史朝代 2023-03-26 12:38www.nkfx.cn历史朝代

除了包拯、海瑞,历史上还有哪些大清官?有一个穷到让皇帝流泪!

包拯和海瑞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大清官,他们的故事通过书籍和民间的口口相传而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至今还让人们感动感慨。其实,历史上的大清官远不止他们二位,现列举几例

东汉杨震(59一124),字伯起,弘农华阴人。杨震对教育事业特别热心,从20岁以后,热心教育,自费设塾授徒三十年,桃李满天下。东汉大将军邓鹭闻之,特派人征召,自此,年过五十的杨震入邓鹭幕府,后来,杨震历任过襄城令、荆州刺史、东莱、涿郡太守、太仆、太常、司徒、太尉。二十多年任国家要职期间,杨震格尽职守,勤政廉洁,始终以“清白吏”为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杨震在由荆州刺史调任东莱太守赴任途中,路经昌邑时,昌邑县令王密,因是他推荐的官员,为了报答杨震的恩情,特备黄金十斤,深夜将黄金送给杨震,还说“现在深夜无人知道。”杨震却说“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无人知道呢?”义正辞严地拒绝了王密的馈赠。

南朝褚玠(528—580),字温理,阳翟(今河南禹州)人。陈文帝时,任太子庶子、中书侍郎。宣帝时,出任戍昭将军,领山阴令。褚玠在山阴任职一年余,清正廉洁,从不收受贿赂,因打击豪强被免职,免职后,没钱返回京城,就留在山阴县境内,种蔬菜以自给。皇太子陈叔宝听说褚玠没有返回京城的路费,亲自写信给他,并赐给粟米二百斛,褚玠才得以返京。

唐朝卢怀慎(?-716),滑州灵昌(今河南滑县)人,进士及第,历任监察御史、吏部员外郎、侍御史、右御史台中丞、兵部侍郎、黄门侍郎,封渔阳县伯。唐玄宗继位后,任命他为宰相。卢怀慎虽居高位,但为官清廉俭朴,不营产业,衣服、器物上没有用金玉做的豪华装饰,得到的俸禄赐物,毫不吝惜地给予朋友亲戚,随给随无,很快散尽。赴任东都去掌管选举,随身用具只有一个布袋。得病后,宋璟、卢从愿去看望,见铺的席子单薄而破旧、门上没挂帘子,适逢有风雨刮来,他举起席子遮挡。他死后,家里没有留下积蓄,殡葬困难。四门博士张星上言唐玄宗说“卢怀慎忠诚清廉,始终以正直之道处世,对他不给予优厚的赏赐,就不能劝人从善。”于是下诏赐他家织物百段,米粟二百石。玄宗经过卢怀慎墓地时,墓碑尚未立,玄宗停马注视,潸然泪下,诏命官府为他立碑,玄宗亲自书写。

宋朝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 ,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历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权在握的司马光,不但对国家财产从无贪念,甚至还把皇帝给他的赏赐——这种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作为单位的办公开支,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司马光曾多次把宋仁宗赏赐给自己的金银珠宝,拿出来作为谏院的办公费用,或接济亲友。司马光做官四十余年,待遇丰厚,却始终恶衣菲食,有钱就接济亲友,不留余财。后来,妻子张氏去世,司马光因手头拮据,只好把自己在洛阳仅有的几亩薄田卖掉,才让妻子入土为安。

明朝刘崧(1321—1381),字子高,号槎翁,泰和珠林(今江西泰和)人,文学家,为江右诗派的代表人物,官至吏部尚书。刘崧为官清廉,生活极为俭朴。他兄弟三人在泰和有一栋房子,五十亩田,升官后却从来没有增加。一条布被用了十年,直到被老鼠咬烂才换掉,但仍改成衣服给孩子们穿,为官期间,从来都不带家眷相随,仅一书童相伴,每晚都坚持读书。

明朝鲁穆(1381—1437),字希文,天台县人,明永乐四年(1406)进士。初任都察院御史,出巡江北、两淮等地,禀公执法,吏不容奸,正统元年升任右佥都御史,正统二年死于任上。

相传明英宗赐给鲁穆一只腊鸭,鲁穆向来节俭,舍不得吃,珍藏着,腊鸭风干了。鲁穆后来回到家乡,也带着这只腊鸭,从此每年元宵节把它供奉在祠堂。鲁穆做官三十年,家中却没有多少钱财,衣物被褥十分破旧,死后没钱安葬,一些朋友和同事凑钱给他买的棺材。

清朝汤斌(1627—1687),字孔伯,号荆岘,河南睢州(今河南睢县)人,清朝政治家、理学家、书法家,历任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工部尚书等,死后谥文正。汤斌一生清正廉明,是实践朱学理论的倡导者,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被尊为“理学名臣”。汤斌为官一生,清正廉洁,他死后,身上仅有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其友徐乾学“赙以二十金,乃能成殡”。

司马迁在《史记》中有文学创作,也加深了读者对秦帝国暴政的错误认识。

《史记,陈涉世家》中有一段文字被后人反复引用,以此来证明秦始皇的刑罚过于严酷,秦末的农民暴乱是官逼民反

秦二世元年七月,征调居住在里巷左边的人去防守渔阳,一共有九百人驻扎在大泽乡。陈涉、吴广都编入这次征发的行列中,并担任屯长。此时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计已经误了到达渔阳规定的期限。过了规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该斩。“失期法皆斩”。

陈涉、吴广商量“如今逃走是死,造反干大事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国事而死好不好?”

陈涉说“天下受秦王朝统治之苦已经很久了。我听说二世皇帝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应该他来继位,应该继位的是公子扶苏。扶苏因为屡次规劝皇上的缘故,皇上派他领兵在外驻守。如今有人听说他并没有什么罪,却被二世皇帝杀了。老百姓都听说他很贤德,不知道他已经死了。项燕原是楚国的将军,多次立功,爱护士兵,楚国人都很爱戴他。有的人以为他已经死了,有的人以为他逃亡在外。现在我们冒用公子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向天下人号召,应该会有很多人响应。”吴广认为很对。

司马迁的这个故事给读者一个误导你看,秦国的法律多严,如果不是误了期限就要杀头,陈涉、吴广不会铤而走险地造反。

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段文字不可信,属于“程步读史原则”中不予采信之列。

不可信之一,陈涉、吴广不过是一群去漁阳戍边的民工,途中造反,六个月后就被杀身亡。没有史官在身边记录一言一行,也不会有新闻记者采访报道记录在案,两人密谋造反的对话竟然你来我往,栩栩如生,不可笑吗?

自陈涉起事之后,各地烽火连天,国家一片混乱,接着项羽推翻秦朝,焚烧咸阳,哪里来这样珍贵的历史资料?

不可信之二,根据新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罪行。《秦律·徭律》规定“失期三日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谇是训诫,赀是罚款。迟到5天以内的,只是训诫,也就是批评教育。迟到六天不足十天的,罚款一盾,超过十天的罚款一甲。按照这样的处罚,最多相当于今天我们驾车违章,还不是酒后驾车。再怎么加重处罚,也不能杀头!

从罚款一甲到斩首,差距太大。即使秦始皇死后,秦二世加重刑罚,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差距。

司马迁要给陈涉起事找一个正当的理由。

因为汉代开国皇帝刘邦是追随陈涉造反而得天下的,所以陈涉造反的理由一定要正当。只有陈涉的理由正当了,刘邦跟着造反,推翻秦帝国自己南面称帝,才合法服人。

陈涉要合法,秦始皇就得无道。的老百姓,几千年来从来不认为法是保护自己的,所以,从法上找个理由最能得到读者认同,于是便有了“迟到要杀头”的文字,接着又杜撰了陈涉和吴广的对话,让人觉得不反不行,如果换了你,也会造反,刘邦跟着造反是对了。造反有理。


形容词的潜移默化和司马迁的误导,使得后人对暴政说坚信不疑。于是,带着这样的偏见,《史记》中本来是中性的文字,不利于暴政说的文字,也被后人断章取义地硬解释为暴政说的证据。

Copyright © 2016-2025 www.nkfx.cn 趣谈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