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秦朝一统仅15年便迅速灭亡?秦朝灭亡的原因
从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称“始皇”始,至公元前207年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止,秦自诞生至灭亡,只有短短15年,堪称“史上最短命帝国”。但值得回味的是,从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为起点,秦国一直呈现出逐步壮大的局面,它的兴盛是因为经历了数代经营,建立起了极有效的国家战争机器,但为何统一六国以后,只过了15年秦便灭亡了?
后人将秦亡原因归于“滥修工程、耗费民力”、“徭役赋税重,民不聊生”,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秦王朝修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秦始皇修建一系列大型工程,并不单纯是为了皇族自己享乐。战国是乱世,结束乱世的王朝除了“打天下”这个建立新政权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以外,还有两个虽然单一但比王朝更迭更复杂的问题——如何对待前朝各国遗留下来的王公贵族、军队等人员的处置,防止死灰复燃?如何对待打江山时的军队?
打江山时所需要的军队数量远远多于守江山时,之前的各国军队若无法妥善安置的话,便极有可能形成新王朝的危机。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军人还是他国落魄贵族,从连年的征战、从骄奢的过往恢复到普通人的生活,都需要一个过渡。在秦朝,这个过渡便选择了修建浩大的工程。秦朝的长城、秦王的陵墓、阿房宫……这些大工程都需要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如此一来,便将原本有可能颠覆王朝的力量非常妥善地处理了,这是乱世之后需要修建大工程的原因。
“修建工程以引导人员”的事件也发生在隋朝——隋朝的大运河同样是古代无法逾越的浩大工程。当然,因为战乱过后,国民需要休养生息,而浩大的工程给人们带来的压力又远远甚于之前,再加上王朝基础本身不够牢固、社会不够安定,因此,爆发起义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所以秦、隋都不够稳定。
攻不善守,懂毁灭不懂建设
秦朝最致命的问题在于,这个政权的建立是有基因缺陷的——始皇是以武力统一天下的,原本属于各国的百姓都不可避免地会有故国情怀,而当下秦朝的政权合法性还未能获得举世的公认,从理论上讲,对于秦朝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奠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或者从实际行动上讲,使基层百姓感受到新政权带来的温暖;再不济,也应该请一些御用文人鼓噪呐喊一番:“始皇是天子,秦国统一天下是必然!”
遗憾的是,秦始皇太过于霸气了,霸气到不屑于解释的地步。我们可以猜想,这个经历了千难万险才登上皇位的男人看着已属于自己的江山时有多么骄傲——怎么样?这个世界还是强者说了算!我是所有人中最强的!所以你们都得听我的!你们不但要听我的,还要听我的儿子、孙子乃至重孙的!秦朝要从始皇开始,到二世、三世……一直到万世!同样,还是因为我比你们强!事实上,我比历史上的三皇五帝加在一块儿都强!所以,我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帝!
“我比你强”当然可以成为“征服”与“被征服”的理由,因为对于征服本身而言,所需要的仅仅是实力而已;但秦始皇未曾意识到的是,征服过后的一切。征服过后需要的是教化、是统治,武力的强大或许决定着征服的结果,但对于统治而言,则一文不值——征服是将人民当成对手,而统治则需要把人民当成盟友;征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但统治却需要互惠互利才能长久。
可以说,征服与统治是两种不同的思路——征服是前奏,统治是后续。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统治。再强大的武力在“蕴藏在群众中的伟力”面前都不值一提。秦始皇最大的失败就在于,他未曾在第一时间完成角色转换,没能将已征服的对手立即驯化成同舟共济、生死与共的盟友。他总是在用对手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盟友,法家思想的强硬执行便是实例。他从来没想过统治,他的人生只有一个主调——征服与被征服。他没有完成这一角色转换,他那个篡权上位的儿子胡亥更没有完成。
也正是鉴于这一因素,秦朝的统治思路就是不断地用强——百姓想造反?我把你们的兵器全缴了,看你们拿什么造反!百姓不听话?严刑峻法伺候着,看你还敢不服从?用强不是一件坏事,但对于一个庞大的王朝而言,真正的强大实际并非时时用强,而是当强则强、当柔则柔。一味用强的秦朝,其强悍仅仅体现在了国家的暴力机器上——在这架机器下面,国家其实早已千疮百孔、处处虚弱。
始皇自始至终都没弄明白一个道理——得天下所用的方式未必适用于治天下,革命党与执政党干的从来都是两回事。秦朝用革命党的方式做执政党,当然会出大问题。
秦阳陵虎符
无司法独立逼得高官反
再回头看李斯时,我们会发现,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对历史而言,若没有他的支持,沙丘之变便不会发生,整个的走向都有可能发生大变化;但对李斯而言,他面对的是一次选择——不矫诏,等待他的极有可能是死亡;矫诏,他依然能坐在丞相的位置上。这种选择之所以会出现,也是秦朝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王便获得了绝对的统治权——“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当时,秦王不受任何人的制约,包括诸侯、贵族等,这就相当于君权毫无限制,而独立司法则无容身之地。对臣民的生杀予夺,只在君王一念之间;而丞相统辖百官,总理朝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若他既有才干政绩,又恰有不臣之心,那可是对至尊皇权最大的威胁!
因此,秦国历代丞相都面临着这样的危险——失去了秦王的宠信,丞相就要大难临头了!即使你想回归平头百姓之生活也不可能,必得将你肉体消灭、族门诛灭。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你的后代门生故吏还在,你的影响力就还在,你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就在,君王怎么可能会放心?
商鞅变法如此成功,最后却被五马分尸,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种畸形的专制制度。法家开创的这种绝对的专制,将丞相活生生地变成了君主身边的猎物。从秦开始,“伴君”真的开始有了“伴虎”的味道。
可以说,君主的宠信是丞相与其他高官唯一的护身符,而始皇暴卒,李斯的护身符也便随之作废,若扶苏作为新皇上任,必定会反李斯——扶苏为何被下放?因始皇“焚诗书、坑术士”,而李斯恰恰是这两大行动的最大推手,更重要的是,在法家政体中,是没有丞相退位一说的,大部分掌有实权的高官在失宠以后,往往是以“诛杀全族”为最终下场,因此,保相位即保己命、保族命。李斯博古通今,又曾经执掌秦国司法多年,怎么可能不了解其中的血腥?
没有司法独立,以严刑峻法来让高官们人人自危,在皇权之下恐惧颤抖——这种由上而下散发的威权与恐惧,最终从“沙丘之变”开始,将秦王朝一步步地推进了覆灭的深渊。
沉重的赋税与徭役,成了压在百姓头上的“两座大山”
大秦之所以会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根本原因在于,百姓活不下去了,而活不下去的原因就是大秦帝国过于沉重的赋税与徭役。
国家想要正常运行,就必须要收税。在商周时期,税率为十分之一,但秦帝国的赋税是三分之二。这就意味着,你产出的粮食每年都必须要刨除三分之二给国家。在那个生产力尚不发达、生产效率不高的时代,三分之二的赋税,意味着一家人即便每天勒紧裤腰带都吃不饱。
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世界之林中最高的,因此,若仅仅是税率高并不会引发大暴动,但更要命的是,老百姓还要服徭役。徭役即无偿为国家干活,当时的规定是16~60岁的成年男性每隔3年就要服一次为期2年的徭役。换而言之,当时,成年男人每3年时间里,有2年是要为国家干活的,只有一年为自己家打工,而且徭役与税率是并行的——皇家可不会管你家的劳力是不是统统服徭役去了,你的税依然是三分之二。
秦始皇时期,这些徭役赋税之所以未能成为起兵理由的原因很简单——秦始皇采取了一些减负措施,比如,当时服徭役时,不仅给工钱还管饭。若官员有克扣的话,轻则丢官、重则丢命。而且始皇时期,主要是征发罪犯(即六国时期的战俘)和剩余的军力、富贵人家的家丁去干活,尽可能地减轻贫苦百姓的负担。若是普通人家服徭役的话,一户只调一人即可,多调的话,官吏会被罚款,甚至会丢官。而且,当时服徭役是有假期的——农忙的时候,百姓可以回家干活。一年中,这样的假期可以有40天。如果一户人家的男人与女人都去服徭役了,那么,家中未成年的孩子则由国家抚养,他们会定期收到国家补助的粮食。所以,在秦始皇时期,虽然百姓压力大,但生存还不算太艰难。
到了秦二世时期,国家大工程有增无减,徭役也越来越重,原来的减负政策被束之高阁。据统计,在二世时期,秦国一年要征700万徭役,而当时,整个秦国才不过2000万人,男性有1000万左右,多达700万的男人都在给国家干活,再加上赋税丝毫不减,百姓吃饱、活好便成了一种奢望。
贵族、遗臣与游士的联手
另一个导致秦末大乱的重要原因——政治利益分配不均。在灭六国以后,秦王并没有给予原来六国的贵族与遗臣恰当的待遇,而是简单粗暴地直接将其政治、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完全剥夺。但是,这些贵族遗臣又并非全都是窝囊废,其中还有很多具有号召力与真才实学的人,比如项梁、项羽两叔侄,田儋、田荣、田横三兄弟等。要知道,这些人虽然输光了台面上的所有筹码,却依然有本钱,自然不会甘于做平民。
再者,战国时期存在着大量的“游士”——秦灭六国以前,这些游士可以来往于各国之间,游说诸侯谋得一官半职。做得出色的人甚至可以官居卿相、裂土封侯。但是,在大秦帝国建立以后,游士发达的这条路便被封堵了。不管是苏秦、张仪那种给奶便是娘的“反复小人”,还是“义不帝秦”的鲁仲连那样的正人君子,都没有了其他的选择。他们只能向秦臣服,以谋出路。
虽然秦朝灭六国为郡县后,裂土封侯这样的事情再也没有了,卿相一类的高官位置也变少了,竞争也格外激烈,但如果秦王朝正常对待人才,人们好歹还算有条出路,可秦始皇偏偏连这条路也给彻底地断了——统一天下以后,秦王朝推崇法家,并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焚诗书,缉捕游侠,这相当于将当时数量最多的儒家、墨家的追随者们逼上了绝路。偏偏这些读书人又全非迂腐之士,相反,如张良、陈平、范增、韩信、张耳、陈馀般有才干、有抱负者大有人在。
同样处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大格局下,有才干者与无才干者最大的不同彻底展示了出来,乱世出英雄,没本事者会认命,有本事者却会抗争。
这些贵族、遗臣与游士们一无出路、二无盼头,只空剩一身本领,怎么可能甘心?他们凑到一起,秦不乱才是笑话。
摘自《老梁数英雄》 梁宏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