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地方政体是怎样的

历史朝代 2023-03-26 12:39www.nkfx.cn历史朝代

  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它的强大不仅仅由于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後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趣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西周的地方政体是怎样的?

  地方诸侯政制

  周行分封制,王京周围大约千里范围之内的属于周天子直辖,其他地区分封给周天子的亲族、功臣、臣服的前朝诸侯、以及蛮荒地区的地方首领。主要的诸侯都是周天子的亲族,同姓的称伯父、叔父;异姓的称伯舅,叔舅。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并分封自己的亲族、家臣为卿大夫。卿大夫拥有世袭采邑。协助卿大夫管理诸侯国事务以及采邑事务的官吏是士,士的身份是世袭的,但是没有采邑。周天子与卿士、国君与卿大夫的关系都非常类似,古称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就是说周天子以嫡长子继承,天子的子弟就被封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诸侯的子弟就被封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其他大子弟就获得士的身份。由此,自天子直至诸侯、卿、大夫、士,都是各自大小不等的宗族的族长,官职等级和宗法制度严格的结合,构成周朝政制的最主要特点。

  诸侯列国的重要职官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徒治民,掌户籍;司马治军;司空管理土地、建筑、田赋;司寇掌管刑狱诉讼。

  中原诸侯国的地方政权组织基本为国野制。国为国都(诸侯国的京城以及较大的城市),野泛指农村和普通城镇。据《国语齐语》载,齐国在国中以五家为轨,设轨长,十轨为里,设里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乡,设乡良人,爵为大夫;在野以三十家为邑,设邑有司,十邑为卒,设卒帅,十卒为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属,设属大夫和属正长各一人。

  春秋中后期,诸侯国普遍设立县,由国君派大夫治理,称县大夫。县大夫下设有县师、司马、司寇等官。县本来设置在一国的边境,其目的是为了加强防守。至春秋中晚期,内地也设县,如晋国就曾在旧都绛(今山西翼城县)设县,称为绛县。由于县的大量设置,就逐渐取代了国野制,县郡官吏也就成为地方政权的主要官吏。当时的晋国设郡作为县以下的一级政权,与后世的郡县制不同。

  卿大夫的封地称为家、或邑。强大的卿大夫拥有的封地甚至有六、七县之多。代表封君管理封地事务的称为邑宰。邑宰由封君任免,由封君支付俸禄,只是卿大夫的家臣。不过由于卿大夫世执国政,所以这些家臣也就实际上掌管者政府事务,甚至有些家臣挟持封君,不但把持卿大夫的家政,而且把持者国家的政务,例如鲁国的阳虎。

  地方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称号。侯、伯是较大的诸侯,男、甸较小或较远。与後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会的一些特点,女性也可以被封为诸侯并统帅军队。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万,呼伐□」说在辛巳这一天卜问,以命令妇好这个人统帅一万多人的军队去讨伐某某地方。这里的妇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诸国地方政制

  战国时期,郡县制得到普遍的施行。县,本来作为特别行政区设立于边地,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县直属于国君。郡是春秋末年才出现的,始见于晋国,郡当时设在新占领的边地,当时的郡隶属于县。《左传哀公二年》云: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郡的长官也因为郡为边地之因而初为武人专任,称守、郡守、太守,郡守之下设立统领一郡军队的高级军官-都尉,以及国君派遣监督郡守的监御史。随着被征服的地方逐渐稳定,人口日渐繁盛,郡之下又分设县,形成后来的郡县二级制。战国时期,仅齐国不设郡,全部分为五都,都设大夫,统领一都军政,其实与他国的郡没有区别。

  县

  在县一级地方,主要的官职为令(秦国称大啬夫)、丞(秦国称啬夫)、尉、司马、司空。县令是一县之长,按照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原则,县令也是县的最高法官。县丞位次县令,辅佐县令处理政务。县尉管理刑狱事务,负责地方治安与案件的侦缉。和中央政府的司马主管军政不同,县的司马专门管理养马事务。与中央政府的司空一样,县的司空也是主管公共建筑的官员,由于战国时代的公共建筑一般由受到刑罚的犯人从事作业,所以县司空也有管理监狱刑犯的职能。令、丞、尉、司马、司空均各自拥有属吏,称令史、史、尉史等。此外,韩国、魏国的县设御史,这里的县御史只是书记官,没有监察职能。韩国的县设有司寇,行使县尉的职务。秦国在蛮夷之地的县级政权称道。专门管理王室私用领地以及王宫所在的县级政权称都,都不隶属与郡,直接隶属于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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