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证:15份大屠杀调查档案公布
伴着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关于日军南京大屠杀15份原件罪证被公布,这15份罪证足以证明日军在华犯下的滔天罪行。当年“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的这批档案分别呈送至东京、南京的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曾让战犯之一谷寿夫“见之色变”。
南京市档案馆公布馆藏“南京大屠杀敌人罪行调查”档案15件。南京市档案馆副馆长、新闻发言人王菡说,其中,关于“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预算分配和幻灯片的内容是披露,其他档案曾在相关历史书籍中出现过,但以原版影印件形式出现,还是头一回。
据介绍,抗战胜利后,为配合做好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工作,1946年6月23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作出决议,特别组成“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罪行罪证的搜集、调查、统计与汇报。委员会聘请委员共62人,下设调查、审查、编纂三组。,聘请了陈立夫、吴铁城、谷正纲等18名国民党中央及南京市军政官员和社会著名人士作为顾问。
王菡说,从1946年7月到11月11日,该委员会调查敌人罪行案件总数2784件(主要是对个案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了受害人伤亡统计表、侵华日军罪行统计表、可出庭作证受害人住址姓名表,所有调查卷宗均函送国防部军事法庭检察处作为审讯战犯的依据,分别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目前,南京市档案局搜集、整理的有830件,这些档案都是在原首都地方检察院中被发现的。
王菡介绍,在当年对日本战犯的罪行审判中,这些档案曾作为呈堂证供“出场”。对大屠杀战犯之一谷寿夫的起诉书中,提交了一系列证据,有埋尸证据,有日军屠杀士兵证据谷寿夫表示,他也不知道他的手下犯过这么大的罪行,所以“见之色变,慌乱不能
解密日军让被俘士兵抬煤,每天虐杀一二十人
这次公布的档案中,有10份是“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调查表对于罪行人、受害人、罪行事实,都记录得很详细。在罪行种类中,一共罗列了8种,施行了的用三角形标注。
罪行人姓名高桥,所属部队或机关名称南京浦口三井埠头事务所,长官姓名立川,官职所长其中一份调查表上,当时住在浦口新炭场的证人陈北祥是这样讲述的浦口三井事务所所属的三井劳务队,是由各战场俘虏或官兵编制而成,分9个中队,在劳务队,被拘禁的人用铁丝网围挡着,每天被迫抬煤到天黑,没有片刻休息,督促抬煤者由敌寇名大川、宗野、中村、金山、元林等鬼子监工,被拘禁的俘虏和官兵如果动作稍慢,就被任意殴打,因打伤致死者数量甚多,被枪杀的不可胜数每日死亡的不下一二十人而周边尸骨横陈,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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