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历史:西周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其性质是什
历史朝代 2023-03-26 12:40www.nkfx.cn历史朝代
周族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在陕甘一带活动,后以岐山之南的周原为主要的根据地。至公元前11世纪初,周族的力量日益强大。一直到公元前1046年,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姬发灭商后建立西周,西周共传12王,历时275年。那么,西周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呢?其社会性质是什么?
所以,可以说西周是一个奴隶型社会。但,西周又不全是奴隶社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要从西周的社会性质来分析了。
近来,很多学者重提西欧的feudalism(译为封建制度、封建主义)与的比较问题.樊树志在《国史十六讲》说“与欧洲的feudalism时代相似的,是周朝建立以后的四五个世纪。”
而侯建新的论文《“封建主义”概念辨析》则强调“西周的封邦建国与西欧庄园制貌似而神离,似是而实非,二者难以简单的认同。”这个问题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存在。齐思和先生认为“西周时代与西洋中古社会颇具根本相同之点,其所不同者,仅枝叶问题。”(齐思和《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西周时代之政治思想》)张荫麟在《史纲》里也说“周代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而且在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而侯外庐批评这种说法太“随意”。只有钱穆认为,古代社会“自成一格,何以必削足适履,为人类社会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至于西周是不是奴隶制社会,涉及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现在,否定者为大多数,但少数人的能量不可小视,学术之争夹杂政治倾向就无法争鸣了。
应该将概念搁置一边,弄清史实是主要的,所谓概念,不仅指社会性质,包括对某一事件、某一人物、某一思想的结论.用概念理解史实、讲史事,是本末倒置,也是中学历史教育的病源.x0d北京大学朱凤瀚教授的《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一书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商周社会研究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他运用了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和早期文献的记载等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方法,考证了商周社会的基本情况.他得出以下结论x0d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平民.目前的卜辞资料中没有奴隶参加农业生产的确证。
西周的平民要为贵族出劳役,但也有私田,平民要应征打仗,商周奴隶的来源多为异族的战俘和被征服者,根据考古材料看,很多无随葬品的赤贫平民仍可葬于本族墓地内,说明本族成员很少沦为奴隶的。
朱凤瀚的结论在上个世纪前半叶的史学著作中并不显见,张荫麟的《史纲》原本是写给高中用的课本。他的表述与朱凤翰的结论大体相同,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俘,属于贵族所有,为贵族服务。持奴隶制说法的学者也不否认这些证据。问题似乎出在平民的作用方面,侯外庐坚持奴隶制的判断,他也承认“庶民是周代的动力”。
对判断西周社会性质影响最大的是“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过去中学课本说商周是奴隶社会,又依简单化的阶级分析方法推理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然后,用人殉和人葬等史实加以说明,事实上,人殉和人葬的现象到汉代仍然存在。问题是,有奴隶不见得就是奴隶社会。
臧嵘的《东汉光武帝列秀大传》引用一位研究者的估算,说“西汉末年官私奴婢的总数最低在三百八十五万以上,占总人数十五分之一.”他还引了翦伯赞先生所举《元史》中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的例子,说明封建社会中奴婢的数量很多,,存在这么多数量的奴隶。社会性质仍被定性为封建社会,西周的奴隶肯定是社会最底层的阶级,不是人数最多的阶层?奴隶占全部人口的大致比例是多少?这都不得而知,可以肯定是,农业是西周的主要生产部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平民。这是几代史学家实证得出的结论。
那么,西周是否像西欧的feudalism时代呢?从现象上看十分相似。周天子将一方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诸侯以后,诸侯国的内政基本自主,诸侯再把部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卿大夫,分封下去的土地同样很难收回,受封者世代享用,卿大夫和其属下的士一般是供养关系,士无封地,却有食田。层层分封的不仅是土地和人口,更重要的是权力。分封诸侯以后,周天子对诸侯国只是一种间接的统治。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正是从根本上改变了间接统治的传统,采用官僚制度,建立起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即,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分封制建立的是权力分散的体制,这与西欧中世纪十分相像,西欧封建时代,权力更分散。国王与领主建立从属关系时也是用“分封”的办法,甚至仪式都有几分相似。
西周在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策命礼”,策命礼仪在太庙举行,由周天子授予诸侯册命文书。册命文书由太史起草,并铸造一个祭祀用的铜器,把周王的话铸在上面,受封者世代相传,然后主管土地和人民的太祝再向诸侯“授土授民”(要注明民的数量、身份),表示将一方土地和人民分给了受封者.欧洲中世纪也举行类似仪式。
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介绍,做这种仪式时,封臣脱去帽子,,卸下武器,然后跪下来,把双手合拢(向上指)放在领主的两手之间,,承认自己是领主的“人”。
到了10世纪,封臣和领主还要亲亲嘴,通过这种效忠仪式,封臣就变成了领主“嘴上和手中的人。
受封者还要进行宗教性宣誓,把手放在《圣经》或圣物上,保证他对领主的忠诚。领主对封臣也做象征性的封地仪式。把诸如一面旗、一个十字架或一把钥匙的东西递交给封臣。
西周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西周的社会中,奴隶制十分盛行。所以,可以说西周是一个奴隶型社会。但,西周又不全是奴隶社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要从西周的社会性质来分析了。
西周的社会性质是什么?
关于西周社会的性质有三种写法一种仍明确说,夏、商、周都是奴隶社会;一种不说是奴隶社会,但贵族明确为奴隶主,家中役使奴隶;还有一种只说存在奴隶,贵族不加阶级属性,社会更不明确性质。只有一初中版本说西周的制度是等级制度。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在教学中是可以回避的.或许有高中生能提出质疑,,作为教师可以不讲,但不能不明白其中的分歧及其依据。近来,很多学者重提西欧的feudalism(译为封建制度、封建主义)与的比较问题.樊树志在《国史十六讲》说“与欧洲的feudalism时代相似的,是周朝建立以后的四五个世纪。”
而侯建新的论文《“封建主义”概念辨析》则强调“西周的封邦建国与西欧庄园制貌似而神离,似是而实非,二者难以简单的认同。”这个问题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存在。齐思和先生认为“西周时代与西洋中古社会颇具根本相同之点,其所不同者,仅枝叶问题。”(齐思和《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西周时代之政治思想》)张荫麟在《史纲》里也说“周代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而且在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而侯外庐批评这种说法太“随意”。只有钱穆认为,古代社会“自成一格,何以必削足适履,为人类社会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至于西周是不是奴隶制社会,涉及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现在,否定者为大多数,但少数人的能量不可小视,学术之争夹杂政治倾向就无法争鸣了。
应该将概念搁置一边,弄清史实是主要的,所谓概念,不仅指社会性质,包括对某一事件、某一人物、某一思想的结论.用概念理解史实、讲史事,是本末倒置,也是中学历史教育的病源.x0d北京大学朱凤瀚教授的《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一书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商周社会研究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他运用了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和早期文献的记载等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方法,考证了商周社会的基本情况.他得出以下结论x0d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平民.目前的卜辞资料中没有奴隶参加农业生产的确证。
农业上的奴隶劳动可能只是一种补充,贵族家族手工业、田猎多使用奴隶,西周贵族的阶级属性只能以主要经济部门农业的生产方式而定,即近同于封建主,他们有奴隶主的一面,次要的阶级属性。
西周的平民要为贵族出劳役,但也有私田,平民要应征打仗,商周奴隶的来源多为异族的战俘和被征服者,根据考古材料看,很多无随葬品的赤贫平民仍可葬于本族墓地内,说明本族成员很少沦为奴隶的。
朱凤瀚的结论在上个世纪前半叶的史学著作中并不显见,张荫麟的《史纲》原本是写给高中用的课本。他的表述与朱凤翰的结论大体相同,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俘,属于贵族所有,为贵族服务。持奴隶制说法的学者也不否认这些证据。问题似乎出在平民的作用方面,侯外庐坚持奴隶制的判断,他也承认“庶民是周代的动力”。
对判断西周社会性质影响最大的是“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过去中学课本说商周是奴隶社会,又依简单化的阶级分析方法推理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然后,用人殉和人葬等史实加以说明,事实上,人殉和人葬的现象到汉代仍然存在。问题是,有奴隶不见得就是奴隶社会。
臧嵘的《东汉光武帝列秀大传》引用一位研究者的估算,说“西汉末年官私奴婢的总数最低在三百八十五万以上,占总人数十五分之一.”他还引了翦伯赞先生所举《元史》中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的例子,说明封建社会中奴婢的数量很多,,存在这么多数量的奴隶。社会性质仍被定性为封建社会,西周的奴隶肯定是社会最底层的阶级,不是人数最多的阶层?奴隶占全部人口的大致比例是多少?这都不得而知,可以肯定是,农业是西周的主要生产部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平民。这是几代史学家实证得出的结论。
那么,西周是否像西欧的feudalism时代呢?从现象上看十分相似。周天子将一方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诸侯以后,诸侯国的内政基本自主,诸侯再把部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卿大夫,分封下去的土地同样很难收回,受封者世代享用,卿大夫和其属下的士一般是供养关系,士无封地,却有食田。层层分封的不仅是土地和人口,更重要的是权力。分封诸侯以后,周天子对诸侯国只是一种间接的统治。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正是从根本上改变了间接统治的传统,采用官僚制度,建立起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即,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分封制建立的是权力分散的体制,这与西欧中世纪十分相像,西欧封建时代,权力更分散。国王与领主建立从属关系时也是用“分封”的办法,甚至仪式都有几分相似。
西周在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策命礼”,策命礼仪在太庙举行,由周天子授予诸侯册命文书。册命文书由太史起草,并铸造一个祭祀用的铜器,把周王的话铸在上面,受封者世代相传,然后主管土地和人民的太祝再向诸侯“授土授民”(要注明民的数量、身份),表示将一方土地和人民分给了受封者.欧洲中世纪也举行类似仪式。
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介绍,做这种仪式时,封臣脱去帽子,,卸下武器,然后跪下来,把双手合拢(向上指)放在领主的两手之间,,承认自己是领主的“人”。
到了10世纪,封臣和领主还要亲亲嘴,通过这种效忠仪式,封臣就变成了领主“嘴上和手中的人。
受封者还要进行宗教性宣誓,把手放在《圣经》或圣物上,保证他对领主的忠诚。领主对封臣也做象征性的封地仪式。把诸如一面旗、一个十字架或一把钥匙的东西递交给封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