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遇到台风如何救灾
在热带海洋上空气漩涡形成的极猛烈风暴,被称为台风,其直径一般从几公里至数百公里,有些达到2000公里;风速最大可达每秒110米;大台风破坏力更大,其“携带”的能量相当于200颗100万吨级氢弹。古代人们因缺乏相应的科学知识,防御措施不足,台风往往造成重大损失,人们认为这是上天的惩罚。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逐渐对台风形成系统的认识,懂得用智慧和力量预防和抗御台风。
古代对台风的称呼
我国古代称“台风”为“飓风”。最早见于刘宋沈怀远的《南越志》,只是此书早已散佚,如今一般都转引自宋《太平御览》:
《南越志》曰:熙安间多飓,音具。风,飓者,具四方之风也。一曰,言怖惧也。常以六七月兴。未至时三日鸡犬为之不鸣。大者或至七日,小者一、二日。外国以为黑风。
唐朝时期,描述“飓风”的著作有李肇的《唐国史补》:“南海人言:海风四面而至,名曰‘飓风’。”
还有刘询的《岭表录异》(此书也已佚,转引自宋《太平御览》):“南中夏秋多恶风,彼人谓之‘飓’。《南越志》云‘风起则人心恐惧’,或云‘风来则四面具足’,二义皆有理也。坏屋折树不足喻也,甚则吹屋瓦如飞蝶。或三、二年不一风,或二年两三风,亦系廉帅政德之否减者。然发则自午及酉,夜半必止。此乃飘风不终朝之义也。”
这里所记载的“飓风”更像强台风。
很多诗人学者也有所记载,如韩愈在贞元十九年(803年)在岭南阳山县任县令时,曾写了《县斋有怀》:岭石坼人罅,炎风每烧夏。雷威固忆加,飓势仍相借。气象杳难测,声音吁可怕。
永贞元年(805年),韩愈改任江陵掾,写了《赴江陵》:“飓起最可畏,訇哮簸陵邱。雷霆助光怪,气象难比侔。”
柳宗元的《岭南江行》也有描写飓风的:“射工巧伺游人影,飓母偏惊旅客船。”
顾况的《送从兄使新罗》:“飓风晴汩起,阴火暝潜烧。”
元稹《送崔侍御之岭南二十韵》:“飓风狂浩浩,韶石峻崭崭。”
至宋代,陆游的《治心》:“秋毫作其间,有若海飓风。飓风孰能止,三日力自穷;我徐蹑其後,杲杲日出东。”
蒋捷《水龙吟》:“君毋去此,飓风将起,天微黄些。”
直到明末清初,“飓风”的定义逐渐转向“台风”。
据清康熙二十四年时任台湾诸罗知县季麒光所作《风殿说》载:“正、二、三、四月发者为飓,五、六、七、八月发者为颱 。颱甚于飓,而飓急于颱 。……船在洋中,遇颱则难甚,盖飓散而颱聚故也。”
王士慎《香祖笔记》:“台湾风信与他海殊异,风大而烈者为飓,又甚者为颱。飓倏发倏止,颱常连日夜不止。”
之后,“颱风”简化为“台风”。现代台风的叫法,世界各地有所不同,中国、东南亚各国叫台风,而美国、加拿大、加勒比海等地叫飓风。
从2000年元旦起,只要是活跃在西北太平洋地区的台风,都要使用亚太十四个国家(地区)共同认可的新名称。由于命名国家不同,台风的名字五花八门,不过多为文雅、和平之意,如茉莉、玫瑰、珍珠、莲花、彩云……
我国为台风组织选用的10个名字充分体现了民族风格,大多与传统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有关,分别是:龙王、悟空、玉兔、海燕、风神、海神、杜鹃、电母、海马、海棠。
古代如何预测台风
首先,通过观察。
唐朝时期,黄子发的《相雨书》通过观云、察日、看星来推测风雨。而刘拘则在《岭表录异》里直接记载了预测台风的方法:“南海秋夏间,或云物惨然,则见其晕如虹,长六七尺,比候则飓风必发,故呼为飓母。忽见震雷,则飓风不作矣。”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人还通过风向变化来占卜吉凶,但也利用了一些科学的知识,最著名的当属李淳风了。在其著作《观象玩占》里对风进行了分类:
“古云发屋折木扬砂走石,今谓之怒风;……一日之内三转移方,古云四转五复谓之乱风,乱风者狂乱不定之象。无云晴爽,忽起大风,不经刻而止,绝绝复急起古云暴风卒起,乍有乍无今谓之暴风,……鸣条摆树,萧萧有声,今谓之飘风,……迅风触尘蓬勃,……今谓之勃风,回旋羊角,古云扶摇羊角今谓之回风者,旋风也。回风卒起而环转。扶摇有如羊角向上轮转,有自上而下分者,有自下而上者,或平条长直,或磨地随起,总谓之回风。”
其次,通过动物。
通过利用动物的某些敏感特性及其反常举动来预测台风天气,这和现在我们民间的方法是一样的。
唐朝徐坚在其著作《初学记》里就搜集了很多例子:
《国语》曰:海鸟曰爱居,止于鲁国东门之外,减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今兹海岛有灾乎?夫广川鸟兽,恒知避其灾也。”是岁也,海多大风。
顾野王《舆地志》曰:移风县有潮鸡,鸣长旦清如吹角,每潮至则鸣。一名林鸡。
《水经》曰:海鳅鱼,长数千里,穴居海底。入穴则海水为潮,出穴则水潮退。出入有节,故潮水有期。
海水将潮及天将雨,毛皆起;潮还天晴,毛则伏。常千里外知海潮也。
据《岭表录异》载:“招潮子,亦膨蟆之属,鼓带白色,海畔多潮,潮欲来皆出坎,举鳌如望故,俗呼招潮也。”
不过,这些预测台风的方法难免夹杂一些主观预测,但是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也不失为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
古代如何进行台风灾害救灾
台风不仅造成如今我国灾害频发,在古代也常常危害严重。
为此,古代地方政府也制定和颁发相应的救灾政策、法令,并采取多种减灾、救灾措施,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救灾机制。
由于资料缺乏,仅以明清时期广东沿海为例。
咸丰八年八月十五日(1858年9月21日),有强台风入境海南、广东。据民国广东相关文献记载:
广东“海阳、潮阳、揭阳秋八月十五(9月21日)日,题风大作,海溢,拔木禾掘,民居损坏”、广东潮州“八月十五日,大风从东方起,拔木坏庐舍”,广东潮阳“秋八月十五夜,题风大作,雨涨,其烈实数十年所未有”,广东揭阳“秋八月十五夜,题风大作,拔木堰禾,破屋沉舟无数”,海南琼山“八月十五日,飓风大作,数百大树俱吹倒,为向来所未有,时称为‘铁飓’,幸一日遂止,损伤未甚大”。
那么,当时当地各地是如何实施救灾的呢?
首先,由州县官员搜集各地受灾的相关情况,然后要到实地调查核实,如实受灾州县的田地、堤坝、桥梁、道路、衙署、仓廒等损毁情况,以及人畜的伤亡数量等。之后形成巡查报告,呈报给所属省份督抚,督抚再上报到朝廷。
其次,朝廷和地方官府开始实施救灾。据载明清时期广东遭受台风后,朝廷与地方政府官员实施救灾的措施有:赈济、蠲免、抚恤、借贷、安辑和平粜等六方面。其中,赈济、蠲免和抚恤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