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从哪里根本改变秦国? 全国上下不当农民

历史朝代 2023-03-27 09:58www.nkfx.cn历史朝代

分户令强制拆分成小家庭

为发展农业,先要挖掘人力,然后再用人力去尽掘地力,为此商鞅颁布了“分户令”,即家里有两个以上儿子(成年)却不分家的,赋税翻倍。通过加倍征收赋税来强制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通过析分民户,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成为秦国社会最小的组成单位,这样就形成了大批的个体小农。他的第二次变法就更为严苛,即父与子、兄与弟只要在同一房屋内居住均属违法行为。

《分户令》除了有利于土地开发、增加国家税收、有利于扩大兵源之外,还为编定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制度创造了条件。商鞅为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建立起一套基层什伍组织和治安联保制度。他把秦国居民按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一什的形式编订户籍,并严禁社会斗殴。登记之后的名籍,要承担国家的赋役义务。为躲避赋役而脱籍逃亡者,被视为有罪。

连坐夫妻父子也揭发

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制度,一个编制里的百姓,若有人逃亡或犯法,其他人不向政府告密,会被株连腰斩。不独邻里之间,夫妻、父子之间也负有检举揭发的义务。据睡虎地出土的秦简,秦律规定丈夫行盗,妻、子知情,并共享所盗之物,妻、子与丈夫以同罪论处。反之,如丈夫犯罪,妻子在案发前主动告密,则妻子的嫁妆可以不被没收。

“连坐法”不仅用于百姓之间,也同样用于军队中。在战争中,五人为一伍,如果一人逃亡,其他人将受到处罚。他还限制人口迁徙流动。当时秦国人丁稀少,民众自由迁徙,如果是迁到国外,必然会使秦国国君治下的民众减少。民众减少必然会影响农业生产。商鞅制定法律,不管去哪里,都要官府出具身份证明和通关文书。旅客住宿要有官府凭证,客店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招移民,重农抑商

商鞅一方面限制秦国人口外流,另一方面是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政策。他规定三晋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解决了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

商鞅在“重农”的,却大力抑制商业。他认为,除了农耕和作战,其他行业如商贾、隐士、学者、游士、手艺人,对国家都是有害的。国家要富强,就必须打击商人,全面取缔商业。商人是游民,来往四方,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虽然可以使经营者致富,但对国家却有很强的腐蚀性。原本在家里踏踏实实种地的农民,要是看到商人经商致富,就会荒废本业,这就动摇了以农战为核心的基本国策。是故,商鞅对商人无情打击。

商鞅认为,“仁义不足以治天下”,法令是人民生命、治国的根本。只有法令昭彰,刑罚严明,才能稳定社会秩序,使政策得以贯彻。他还认为“人民弱势,国家就强大,人民强大,国家就弱势,所以治理有方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处于弱势”。所以他“燔诗书而明法令”,用以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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