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裂”之刑并非五马分尸
在电视剧《大秦帝国之崛起》第14集中,齐湣王下令将苏秦“车裂”,而后画面显示的是苏秦被五马分尸,这是不符合史实的,车裂并非五马分尸。读中国古代历史,了解更多历史真相——
车裂
车裂之刑
那么,到底车裂是一种怎样的酷刑?简单来说,就是将人处死之后进行肢解,然后曝尸示众。至于受刑者具体的死法,那就有很多了,试举几例
吴起据《史记·吴起列传》和《吕氏春秋·贵卒》,吴起是被楚国作乱的贵族乱箭射死的,《吕氏春秋·执一》、《淮南子》、《韩诗外传》均称其被“车裂”;《韩非子》、《史记·蔡泽列传》则称其被“枝解”。
李斯《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被“腰斩”,《淮南子·人间训》、《盐铁论》称其被“车裂”。
赵高《史记·秦始皇本纪》载赵高被韩谈“刺杀”,也就是被剑、矛、戈等利器刺死,该篇末尾所附班固评论中称赵高被“车裂”。《后汉书·宦者传》称其被“轘(音同换)裂”,《说文解字》“轘,车裂人也。”
谭世保先生在《“车裂”考》一文中指出,战国至汉代,人们常把车裂与斩、杀等词混用,因为先秦时代对于“被公开处死或打死的罪犯、敌人,不管用刀戈砍杀死,还是用箭射死,把他们的尸体肢解分散来悬挂示众,所以称砍、杀、斩、射固然可以,称肢解、轘或车裂亦不错”。
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死后被肢解示众的人来说,“腰斩”、“刺杀”是他们具体的死法,“车裂”则是他们死后被进一步处以的刑罚,史籍中不同的说法只是作者们想要强调的内容不同罢了。
,“车裂”和“肢解”也有区别,“肢解”只是简单的分尸,而车裂含有明正典刑、曝尸示众的意思。《汉书·景十三王传》载荣爱死后被“支解以棘埋之”,《后汉书·陈汤传》载匈奴郅支单于“怒杀康居王女及贵人、人民数百,或支解投都赖水中”,这两则事例中只能用“支解”而不能用“车裂”,因为事例中的肢解只是为了方便处理尸首,并不涉及明正典刑、曝尸示众。
“肢解”不仅可以用在尸首身上,也可以直接用在活人身上。《韩诗外传》载
齐有得罪于景公者,景公大怒,缚(捆绑)置之殿下,召左右肢解之,敢谏者诛。晏子左手持头(抓住犯人的头),右手磨刀,仰而问曰“古者明王圣主其肢解人,不审从何肢解始也?”景公离席曰“纵之(把这个人放了吧),罪在寡人。”
这则故事虽然未必真的发生在齐景公君臣身上,但足以说明当时真的有肢解活人的刑罚。至于行刑工具,故事中晏子用的是刀,《国语·鲁语》说“大刑用甲兵,用斧钺,中刑用刀锯,用钻笮(音同昨,用竹篾拧成的索),薄刑用鞭扑。”肢解的工具应该就是斧钺刀锯这类金属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