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什么】普法程度与执法力度
朝灭亡的原因是什么,不论秦国的灭亡是因为普法程度不够与执法力度不强,还是因为秦二世和赵高对秦法体系肆意的破坏,问题不是出在秦法本身。秦法是我们中华民族智慧结晶的彰显,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之一,更是老祖宗留给我的我们的宝贵遗产。秦法,值得我们骄傲。
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什么?普法程度与执法力度不强
大秦王朝短命的原因有很多,秦法残暴导致民不聊生与官逼民反是历朝历代公认的重要原因之一。秦法真的猛于虎吗?司马迁很认真的告诉我们是的。《史记·高祖本纪》中刘邦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时就说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遇者弃市。”你看,如果说话不小心得罪了朝廷,就要按照诽谤罪遭受灭族之灾。如果人们相互私语就要被官吏带到菜市口诛杀示众。假如真是这样,秦法就不是猛于虎了,而是变态。《史记·陈涉世家》里面陈胜也说到“天下苦秦久矣。”而且在造反时还喊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你看,因为不可抗力耽误了工期也要被杀头。《史记·商君列传》里面赵良也指责商君“残伤民以骏刑。”再联想到秦法里面经常出现的“黥、劓、刖、膑、宫、斩、弃”等词语,仿佛走在秦国大街上的秦民都应该是残疾人士,要不是没手没脚,要不就应该是没鼻子或其他零件。司马迁《史记》中只要一谈到秦法,总是少不了“天下苦秦久矣”这句感概。
司马迁虽是一家之言,但“天下苦秦久矣”的这个定论对后世影响甚大,也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观点。不过我很好奇,如果秦法真的如此残暴与变态,像陈胜吴广这样的起义应该早就爆发了。我们要知道即使除去秦始皇统治时期不算,秦法从商鞅变法到秦庄襄王就已经实施了一百一十年。在这一百一十年中,难道秦国人民的精神与人性异于山东六国人民,特别能抗扛击打,特别能受折磨,特别喜欢受虐?难道秦国能凭借这套变态残暴的法律吞并六国?显然不是,虽然《史记》读起来犹如小说,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里面也说了一些真话“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你看,秦国人民对商鞅的新法很是高兴嘛。改革十年的成果简直不输给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天下苦秦久矣”是对秦法简单粗暴的描黑与侮辱。
《睡虎地秦墓竹简》更是告诉我们,陈胜吴广起义或许和秦法没有啥关系。因为竹简内容中的《秦律十八种·徭律》清楚明白的告诉我们“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大意就是说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你看秦法对于徭役多文明,从上面文字来看怎么都找不出死刑。轻则被训斥,重则进行经济惩罚。如果遇到下雨等不可抗力,根本不受处罚。陈胜却在造反时喊出了“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这就要反过来问问陈胜趣谈里装的是什么药了。
,秦法绝对不是暴政酷刑,通过《睡虎地秦墓竹简》我们可以得知秦法是一套严谨精密,科学有效的治国体系。秦朝的灭亡并非是因为秦法残暴,反而是因为统一六国后没有让秦法良性地运转起来,因为普法程度不够与执法力度不强而最终导致了亡国。
秦朝灭亡因为普法程度与执法力度不强
秦国吞并六国,一统华夏后应该外松内紧,做好对六国贵族与吃瓜群众的内部消化及逐步同化的工作。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要让山东六国的人民完全从抵触、抗拒秦法,到逐步接受秦法、了解秦法、认同秦法及遵守秦法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周期。在这个周期中需要倾全国之力做好普法与执法的工作,该阶段工作量远超立法阶段。就连质朴的老秦人走过这个周期都花了十年时间。十年之前,“秦民之国都言除令之不便者数千。”大家都抵触,都说不方便。十年之后是“秦民大说···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现在大家都高兴了,当年说不方便的现在又说方便得很了。这就是时间的力量,这就是普法与执法的力量,方有这些力量的集合,才能改变人的习惯,同化人的精神。可我们要知道当时秦国只是治理西北一隅就花了十年时间,治理整个华夏的时间应该是这个时间的数倍,需要投入的国力更应该是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