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度的简介:什么叫行省制制度?
行省制是蒙古族统治者在中原地区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
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只不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随着江浙、湖广、江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等行省的改置或增设,行省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
几乎与此同时,元廷又对行省的名称、品秩、事权作了重要调整:其一,“嫌于外重”,一律取消中书省宰执“系衔”;其二,降行省品秩为从一品,通常以平章政事二名为长官、少数行省特许增置左丞相一员,但品秩仍比都省低一级;其三,江南等处行枢密院并入行省,实行“絜兵民二枋而临制于阃外”的体制。这三项举措大体奠定了行省作为地方常设机构的规模和权力框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行省演化为固定的地方官府,是指其主要性质而言。
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许有壬云:“都省握天下之十省分天下之治”。虞集说:“国家置中书省以治内,分行省以治外”。《元史·百官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以上三处明言行省“分天下之治”,“掌国庶务”,且与朝廷都省互为“表里”,密切相连。另,终元一代,行省官一直属于“内任”官。
我们都知道悬梁刺股的故事,这是两个为了学习而对自己下狠手的人。“悬梁”说的是汉朝孙敬为了刻苦学习,每天都学习到深夜。而因为疲劳瞌睡,总会不自觉的犯困。孙敬为了防止瞌睡,就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当犯困,头低下的时候,头皮就会被扯痛。就会清醒。
而“刺股”说的就是苏秦为了刻苦读书,经常学习到深夜。同样会犯困,因此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我们都举得他们对自己太狠了。然而还有更狠的,就是挥刀自宫。
嘉靖年间,担任户部主事的福建人柯维麒。为了让自己断绝私心杂念,好能专心修撰《宋史新编》,像司马迁一样。于是挥刀自宫。不仅他一人,万历年间,莆田有个叫王继祀的少年。他一心在学习上,学习十分刻苦。可是到了青春期,就会有所萌动。想些男女情欲,这个让他很苦恼,不能专心学习了。因此,不惜挥刀自宫,想安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