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的ldquo;拍板rdquo;是怎样的一种古老乐器
拍板,简称板,因常用檀木制作而有檀板之名。唐玄宗时,梨园乐工黄幡绰善奏此板,故又称绰板。满、蒙古、纳西、畲、汉等族互击体鸣乐器。满族称察拉齐。还有扎板、大板之称。古代流传全国各地,现代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云南、山西、陕西、河北、河南、福建、台湾等省区。
历史久远。古代的拍板,是由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传入中原的,隋代已应用于乐舞、仪礼和佛教音乐中。在敦煌千佛洞的唐代初期壁画中,已绘有击拍板的乐伎像。吉林省渤海墓葬群(公元698年—926年)壁画中,也有一女乐伎怀抱拍板的图像。《旧唐书·音乐志》载“拍板,长阔如手,厚寸余,以韦连之,击以代扌卞”。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载“夷部乐”有铁拍板,壶芦笙。当时,拍板已在宫廷的燕乐和北方民间流行的散乐中使用。唐代诗人曾为拍板写下诗篇,如朱湾在《咏拍板》中说“赴节心长在,从绳道可观。须知片木用,莫作散材看。空为歌偏苦,仍愁和即难。既能亲掌握,愿得接同欢。”杜牧的诗中也有“画堂檀板秋拍碎,一引有时联十觥”之句。从成都王建墓的乐舞石刻中亦有击拍板形象可以看出,在五代前蜀宫廷乐队中,拍板已是重要的节奏乐器。
宋代,拍板已用于宫廷的教坊大乐、小乐器合奏、马后乐、民间器乐和说唱音乐中。宋代陈旸《乐书》载“拍板,长阔如手,重大者九板,小者六板。”由此可知,唐宋时期的拍板有大、小之分。到了元代,拍板以宫廷乐器载入正史,《元史·礼乐志·宴乐之器》“拍板,制以木为板,以绳联之。”
元代陈元靓《事林广记》载“《满庭芳》……十拍板音韵宣清,……诗曰鼓拍清音按乐星,……板声有若静鞭鸣。”说明它在由扁鼓、笛和板组成的民间器乐鼓笛曲中是主要乐器,也是曲艺唱赚的伴奏乐器。它还是杂剧的主要伴奏乐器之一。明、清的中和韶乐、清乐和番部合奏等宫廷音乐都使用拍板。在近代的满族民间歌舞中,拍板还是主要的伴奏乐器和道具。
用红木、紫檀、花梨或荔木制作,历代因使用目的不同,板的数量也不一致。通常由五六块板组成,最多者九板,最少者三四板。满族的拍板多为两板或三(两大一小)板,除木制者外,还有用铁片制成的。每块拍板的上端均钻有两个小孔,用细皮条或丝绳串联,下端可自由开合。
传世拍板有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六联拍板(图清代留联拍板),用红木制成,每板长40.5厘米、上宽7.9厘米、下宽8.5厘米、厚1.8厘米,两端均呈钝三角形,为清代乾隆年间(公元1736年—1795年)制品,此拍板与五代前蜀王建墓乐舞石刻中的拍板完全相同。现代福建南音所用五联拍板,多用荔木制作,中间稍小的三板长26厘米~30厘米、宽8厘米、厚2厘米,外侧略大的两板长30厘米~34厘米、宽10厘米、厚3厘米,每板的两端和外侧两板的外面均为半圆形。
演奏时,左右手分握外侧两板或左手握三板、右手握两板,将拍板置于胸前,互相撞击发音。无固定音高,音响清脆、短促,穿透力较强。用于福建南音器乐合奏和梨园戏伴奏,常在乐曲强拍上击奏,是力度变化不大的节奏性乐器。演奏满族的察拉齐时,左右手分执大小板互击,或左手托持大板、右手执小板,用小板撞击大板发音,用于合奏或歌舞伴奏。
北京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乐器博物馆收藏拍板多副。其中有一副清代三联拍板,红木制,三板厚度略有不同,盖板最薄,板面中间隆起呈脊状,板的上端呈弧形,下端齐平。另一副满族六联铁拍板,上端弧形,下端齐平,六板为一副。还有一副南音五联拍板,荔木制。在这些藏品里,清代三联木拍板和南音五联拍板,已被载入《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