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酃县故城遗址调查勘探取得重要收获
一、前言
据文献记载,衡阳酃县故城始建于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历经西汉、东汉、三国,至东晋太元二十年(395年)因酃县入临烝县而废止,存续时间长达597年,是衡阳境内存续时间最长的一处古城址。
因酃县故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需要,为了解酃县故城遗址的文物分布情况,为制定下一步文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2017年57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衡阳市文物局等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组成了酃县故城遗址文物调查勘探队,对遗址所在区域开展了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
二、酃县故城遗址
酃县故城遗址位于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原为酃湖乡湖东村),北临耒水,西依苗圃、六绪诸山,南望酃湖,东面、南面为耒水冲积平原。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四周围以黄土夯筑的城墙,城外设护城河。酃湖地区系耒水冲积平原,地势较低,每到雨季,低洼的地方因积水而形成多口内湖。酃,从雨多口从邑,或体现了该城址的基本形态。
《水经注》云:(耒水)又北过酃县东,县有酃湖,湖中有洲,洲上民居,彼人资以给酿,酒甚醇美,谓之酃酒,岁常贡之。湖边尚有酃县故治,西北去临承县十五里。清同治《衡阳县志》亦载:汉高祖五年置长沙国,下领十三县,酃县为其一,其县治设于此。这些记述都勾画出了酃县故城历史及周边环境。
1、酃县故城遗址保护的历史沿革
(1)1952年湖南省文物普查时发现酃县故城遗址,在遗址内采集有大量的汉代筒瓦、板瓦、瓦当和盆、罐、壶、钵、豆等陶器残片,以及铜五铢钱、铜渣、铁剑等。
(2)1959年酃县故城遗址被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1991年5月酃县故城遗址重新被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2011年1月酃县故城遗址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以遗址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10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为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100米处。
2、酃县故城遗址的文物构成
根据目前衡阳市区的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资料,酃县故城遗址应由酃县故城城址本体和与城址相关的墓群共同组成。
①城址区。据最初的文物调查资料记载,酃县故城平面呈长方形,面积约9万平方米,四周围以黄土夯筑的城墙,城外设护城河。遗址东面、西面及北面仍保存有城垣(残高14米),西面和南面保存有护城河(宽约25米)。然据现今的考古发现,酃县故城城址应由大城、小城组成,早期所发现的城址仅为小城,为酃县城址遗址的一部分。
②墓葬区。据考古调查、发掘资料,与酃县城址相关的墓群主要分布在城址周边,有西面的苗圃、六绪墓群,西南面的五马归槽、凤凰山、玄碧塘、公行山墓群,东南面的天子坟,东北面的蒋家山、茅坪、茶山坳墓群。其年代最早为春秋晚至战国早期,最晚的是茶山坳墓群、为三国、两晋至南朝,主要墓葬时代是战国、西汉、东汉。
酃县故城始建于西汉高祖五年,为长沙国下辖的十三县之一,辖今衡阳市区、衡南县、衡东县、攸县、安仁县、茶陵县、炎陵县、株洲县南部一带。
西汉末年,王莽篡位,改国号新。地皇四年(23年),长沙国后裔钟武侯刘望举兵讨伐王莽,自称皇帝,兵败身亡后葬于和平乡蒋家山。墓葬封土成椭圆形,长13米,宽11米,高6米,当地俗称天子坟,现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汉末年以湘江为界,湖南东属孙权、西归刘备。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衡阳为孙吴管辖。吴太平二年(257年)孙亮析长沙郡西部都尉辖地置衡阳郡,郡治湘南县;析长沙郡东南置湘东郡,郡治酃县。
西晋太康年间,湘东郡下辖七县:酃、茶陵、临烝、利阳、阴山、新平、新宁,郡治酃县。永嘉元年(307年),湘东郡改隶湘州。
东晋咸和三年(328年),撤湘州,湘东郡复属荆州。孝武帝太元二十年(395年),省酃、利阳、新平三县,湘东郡移治临烝县。
根据史料记载,酃县故城自西汉初年设立一直沿用到东晋太元二十年,是衡阳市境内存续时间最长的一处古城址。酃县故城拉开了衡阳市建城的序幕,对于研究衡阳城市的发展和演变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三、本次调查勘探结果
本次调查勘探结果显示,酃县故城遗址由大城和小城组成。大城范围为北临耒水,西近二环东路,南至衡州大道,东傍湖东小学。小城位于大城内西北,现存夯土城墙和护城河。
①形状和四至。大城大体近长方形,长约650米、宽约550米,大城破坏较严重,仅能从外围护城河判断出城址轮廓。
大城西面护城河保存完好,为南北向直线分布,北段宽约31米,南段宽约20-22米;西护城河内侧(东面)有部分城墙夯土留存,宽度约17米。南面护城河为多个窄条状小塘断续相连,部分地段已被人工填平,为东西走向略外弧,宽约20-30米,深约1.4-1.8米。东面护城河已全部毁平,地表看不出任何遗迹,且部分区域有房屋等现代建筑。经勘探,东面护城河为南北走向略外弧,宽约30-40米,深约1.2-1.8米;护城河内侧(西面)见有黄灰色城墙夯土,宽度约17米,残深约0.2-0.3米。大城北面临耒水,为天然屏障。
总之,大城的护城河分布为西面非常清晰,保存较好;南面为断续分布,基本可连出位置;东面则根据勘探结果可勾画出轮廓。
2、小城
①形状和四至。小城位于大城内西北,与大城共用西面的护城河。小城平面为长方形,长约350米,宽约250米,设有城墙和护城河。现小城西北、南面、东面有部分城墙留存,西面、南面护城河清晰。 小城西面有护城河,为南北走向直线分布,宽约31米,深约2.6米;内侧见有城墙夯土,宽约13-15米。小城南面有护城河,基本为东西向直线分布,宽约32米;内侧见有城墙夯土,宽约12米。小城东南处城墙和护城河略呈弧形,护城河宽28-32米,城墙宽约12米。小城东侧城墙清楚,为南北走向分布,宽约15-17米;其外护城河(东面)因当地建混凝土搅拌站被破坏,但参照早期地图大致可复原其位置。小城北面紧临耒水,本次勘探时该处未发现有城墙夯土。结合小城西北城墙位置和走向,我们认为北面城墙被耒水冲刷严重,估计原有北城墙约在今耒水河岸北面约5-10米位置。
③城门。根据本次勘探结果,我们估计小城内可能设有三个城门。小城西面护城河清晰,没有明显被打断的地方,暂时假设无城门。小城北面偏东处有一处明显的南北向缺口,可与耒水相通。经勘探,缺口残长约70,宽约20-25,深约1.8米,其内多为淤土,估计这里原是一处水门。小城东面居中处有一段土质异常,非常紧实,内夹杂有砖石、陶片等,估计为人工夯筑或踩踏形成,该段残长约25米、宽约20米。小城南面偏西处现有一处路面打断贯通的护城河,外通大城,路面宽约20米。现该段路面已水泥硬化,无法勘探确认。但从整个城址的布局来看,小城南面应设有一处城门与大城相通。
本次勘探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勘探采集标本进行了清洗和观察。大城采集标本以泥质陶为主,陶片较厚。其中最多的为灰陶和黑陶,另有少量红褐陶和灰白陶。灰陶多饰麻布纹,红褐陶上见有较细叶脉纹装饰,部分陶片上有细方格纹,器型可辨有陶罐等。时代约为战国、西汉、东汉时期。小城采集标本以灰陶、黑陶、灰褐陶为主,有少量红陶。纹饰有戳印纹、绳纹、斜方格纹等。所见器型有黑陶豆柄、红褐夹砂陶鼎足、灰白夹砂陶壶残片、泥质黑陶罐口沿、灰褐陶盘口壶残片等。时代为战国、西汉、东汉至两晋时期。
四、 结论
1、从本次调查勘探所收集的信息分析,小城为当时人群主要活动和建筑区域,可能战国和两汉时期的官署等重要建筑都在小城内。小城的南面和东面应设有城门与大城相通。
2、大城也具备一定的防御性质或功能,但主要是依靠护城河和低矮的城墙。目前只是在大城的东面偏北区域发现有古人活动遗存,大城南面性质不明,可能有古人活动遗迹。
3、战国、两汉时期大城应是当时人群的主要活动区域,始建年代可能为战国。到三国两晋时期城址范围可能急剧缩小,古人主要在小城内活动,并对城墙和护城河重新加工,形成现在所见的规模或轮廓。
4、酃县故城城址的使用从战国一直沿用到东晋太元二十年,之后迁于湘江西岸的临烝县,此后城址功能减弱,可能是耒水或酃湖泛滥的原因而逐渐荒废。 (原文标题:衡阳酃县故城遗址调查勘探取得重要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