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醉驾致人死亡获刑6年,检察机关抗诉后

世界奇闻 2023-03-19 18:37www.nkfx.cn世界奇闻

张逢逢所驾肇事车辆

2018年3月2日晚,即当年元宵节晚上,张逢逢驾驶四轮电动车到朋友家吃饭,把酒言欢后已烂醉,他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径直下楼驾驶自己的电动车回家。

张逢逢启动车辆,准备离开朋友家所在小区,撞到了他人停放在该小区的小型轿车,并将小区北面门岗隔离桩撞倒。而后张逢逢继续驾车沿文化南路行驶至茌平县中心街与文化南路交叉路口东处时,与推自行车顺行的李某和孟某相撞。随后,他驶离现场时与正常顺行的一辆小轿车相撞。这时,张逢逢向左打方向欲继续逃离,被小轿车驾驶人林某拦截。其下车后与被害人林某发生推搡,后互相殴打。从以上事实看出,张逢逢醉酒驾车连续发生四次碰撞,导致多辆汽车损坏,被害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后经抽血检验,张逢逢静脉血中乙醇含量高达221.6mg/100ml。

2019年4月10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对本案定性量刑召开审委会审议此案,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支持抗诉的意见。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有相关规定“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且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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