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三代孙小果的疯狂减刑路

天下奇闻 2023-03-27 11:03www.nkfx.cn天下奇闻

孙小果案的恶,不在于当初谣传的深厚背景,反而是因为其平凡背景,居然能搞定三级司法部门,折射了当初那里司法的廉价,那是一个权利极度失控的年代,那是一个司法裸奔的地方。拿下孙小果,彰显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拿下孙小果,表明了中央扫黑除恶不是搞花架子而是要啃硬骨头。

没有什么家丑是不可外扬的,没有什么蛀虫是不可清除的。党内没有特权,无论职位多高,无论功劳多大。共产党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党从来不回避问题,敢于对自己动刀,靠着极其严苛的自我监督能力和修复净化能力,一步步走到今天

举国关注的孙小果案再现重大进展。14日至15日,有关部门密集通报了孙小果保护伞查处及判决情况。

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因在孙小果案申诉再审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致使孙小果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被处留党察看一年,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对涉及孙小果案的5名省管干部做出了党纪处分。

15日,云南省有关法院通报了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判决情况。

其中,孙小果继父李桥忠被判有期徒刑19年。孙小果生母孙鹤予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帮助孙小果违规减刑、逃避惩罚的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等17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

通过密集的官方通报,也可以大概了解孙小果当年死里逃生并一路减刑,由原来的死刑犯到仅实际服刑12年多即出狱的经过梗概。

1998年2月,孙小果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提起上诉,此时他的保护伞们闻风而动,相继出手。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小虹在孙小果案二审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导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能坚持审判独立原则,1999年3月,孙小果而死刑立即执行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从死刑到死缓,可以说实现了惊天逆转,一个命悬一线的死刑犯借此保住一命。孙小果和他的保护伞们显然并未止步于此,司法腐败、徇私枉法的黑手接连伸出。

第一步是通过启动再审,让孙小果获得法律上更轻的判罚。2005年6月至8月期间,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生母孙鹤予频繁出手。他们二人通过多次请托和行贿的方式,买通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田波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对孙小果申诉再审立案及审理提供帮助。田波、梁子安接受请托后,为二人出谋划策,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违反规定为孙小果申诉再审立案及审理提供帮助。

为了使再审顺利立案,孙小果的保护伞们还买通了时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冯家聪,由他利用职务影响干扰云南高院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在此期间,李桥忠还通过时任云南临沧市长刘明请托云南高院院长赵仕杰为再审改判提供帮助。孙小果案再审期间,时任云南高院院长孙小虹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时任云南高院副院长郑蜀饶更是在主持审委会研究孙小果案再审改判过程中,违规提议将孙小果而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年。李桥忠、孙鹤予还买通了时任云南省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许绍政、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二处副处长袁鹏等人为孙小果再审打招呼、说情。经过一系列运作,2007年云南高院再审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第二步则是在再审改判的谋求违法减刑。云南有关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9年期间,李、孙二人先后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厅副厅长罗正、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等监狱干警行贿,在他们的关照下,孙小果三次受到违法减刑。

其中最恶劣的一次便是孙小果的所谓专利发明。2008年,李桥忠、孙鹤予分别与时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陈超、省一监总工程师王开贵共谋,通过发明创造认定重大立功为正在省一监服刑的孙小果减刑。王开贵帮助提供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的设计材料,在时任省一监七监区教导员贝虎跃、管教干警周忠平等人的帮助下,同监服刑人员按图纸制作出模型,周忠平帮助将模型带出监区。2008年10月27日,孙鹤予以孙小果名义委托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5月6日,孙小果获得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实用新型专利。孙小果服刑期间多次违规减刑引起了监狱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质疑反对,为了使孙小果继续违规减刑,李桥忠、孙鹤予继续请托监狱干警,将孙小果调至省二监服刑。在省二监,有关人员明知所谓实用新型并非孙小果发明的情况下,依然据此为他申报重大立功,孙小果由此被减刑二年零八个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贯满盈的孙小果终于在扫黑除恶的大潮中被揪了出来。昔日的保护伞,上至副部级下至普通干警,无论地位高低,人数多少,都被一一惩治。司法的尊严曾经因这些蛀虫一败涂地,但正义的力量终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作恶者,有罪的,有错的,在法治照拂之下都现出原形,付出代价。

随着保护伞接连受惩,孙小果的最终命运也将尘埃落定。20年前的死刑犯通过司法腐败保住一命,今天的深挖彻查不会再让正义蒙羞。云南高院正在对孙小果2007年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的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判,并且特别指出也将对当年孙小果由死刑立即执行被改判死缓的二审程序一并进行审查。这更让人们看到严惩的希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再审原则上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就是如果只是审查当年由死缓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的原再审程序,那么理论上对孙小果的判罚不能超过死缓。如果一并审查孙小果当年由死刑改判死缓的原二审程序,特别是如果查明当年改判死缓即属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那么等待孙小果的大概率会是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任何人都不能在违法中获益。这是最基本的法理,更是所有人都赞同的常识。如果通过司法腐败、徇私枉法逃脱了严惩,又不能在程序上进行纠正,那么必将陷入法律机械主义的迷雾,只会让正义蒙羞而强梁暗笑。更何况这并不是对法律的突破。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严格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对再审不加刑只是做了相对原则的规定。立法者似乎也考虑到,可能存在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从轻处罚的情形,因而没有彻底关闭再审加刑的大门。特别是属于纠错的再审程序,本来就应该是双向的,既要纠正轻罪重判、无罪乱判,也有纠正重罪轻判、有罪不判,否则只偏向一方的纠错也就失去了对公正起码的维护。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不法都别想轻易逃过正义的制裁。扫黑除恶不断深化的今天,任何罪恶都将被扫荡干净。司法驱散了孙小果案件的迷雾,牵连之广令人震惊,颠倒黑白令人愤怒、但从如今的结局看,从当初司法机关的主动纠正看,都印证了那句颠扑不破的真理天道昭彰,正义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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