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华城连环杀人案凶手郑成宪还是李春

天下奇闻 2023-03-27 11:03www.nkfx.cn天下奇闻

韩国华城恶魔

1986年1月,23岁的李春在参军归来,回到自己的老家韩国京畿道华城郡陈安里。

80年代的华城郡还只是一个人口不到两万的小城,出了城便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山野,散落着一个个村庄,其中便有李春在的村子陈安里。

由于没有朋友、少言寡语,李春在的高中同学把他称为透明人、幽灵。

80年代,华城郡的乡间新建了一些工厂,不少年轻人和外来人口在工厂打工。退伍回来几个月后,李春在在当地一家生产电线的电子公司找了份工作。

他平日里依然独来独往。在周围邻居眼中,这个年轻人文静、沉默、有礼貌、甚至善良。

李春在回到家乡不到一个月,当地不断出现女性被强奸的案件。1986年2月至7月中旬,仅仅短短6个月,警方就接到七起性侵报案。

考虑到80年代韩国农村的民风保守,受害人可能顾及声誉而不愿报警,所以实际发生的数目应当远不止于此。

这些强奸受害者们共同指出罪犯是165厘米左右身高,瘦体格,20多岁的青年;他持刀逼迫受害人脱下自己的丝袜后,用丝袜捆住她们;六起强奸事件发生在浓雾天气,一起在雨天。有几名受害人被刀刺伤。

所有受害者都听到罪犯在作案时骂难听的脏话。在几起案中,罪犯在强奸时还会向受害者打听许多关于她家庭的问题:你有老公吗?你老公干什么的?你孩子多大了?你有几个孩子?

升级一年多后,有居民向警方举报,1986年的强奸案好像是李春在干的。

但当时谁都没想到,这一系列强奸案只是华城连环杀人案的前奏。

01

华城连环杀人

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韩国华城郡附近的村庄发生了一系列连环杀人案件。凶手总是在下雨或者起雾的深夜作案。

他可能掌握公交车时间,守候在附近,跟踪那些下了公交车后独自走偏僻道路回家的女性。他把她们拖曳到僻静处,捆绑,性侵或猥亵,最后勒毙、虐待尸体。

前后至少有十名女子受害,仅一人幸存。

这系列案件被称为华城连环杀人案。由于凶手一直未被抓获,韩国社会充满恐慌,各种都市传说因此流传。这起案件被翻拍成《杀人回忆》、《岬童夷》、《信号》、《隧道》等影视作品。

韩国警方号称投入了200多万名警察和军队,调查了2万多个嫌疑人,鉴定了570组DNA、180根毛发、40116枚指纹,却一无所获。

自从2019年9月起,警方发现从3、4、5、7、9这五起案件现场提取到的DNA与正在监狱里服刑的李春在一致。

从韩国到,当大家都在好奇这个李春在是谁时,或许当年办案警察会反省他们当年是如何错失良机。凶手其实一直在他们身边,他们至少三次和凶手擦身而过。

韩国犯罪心理学专家吴允成在2011年论文中说过:罪犯在案件初期被警察逮捕的可能性很高,但由于没有决定性的线索或证据,很可能从嫌犯中排除对于这个罪犯来说,他此后的犯罪会更加大胆。

是的,越来越大胆的李春在已经不满足于性犯罪。

02

1986年

第一起

1986年9月19日,汉城(首尔)亚运会开幕前一天,整个韩国沉浸在庆典的欢乐之中,华城郡的警察大多被调派走了,但这个小镇却突然被恐惧笼罩。

几个孩子到草地去抓蜻蜓,看见在比人高的草丛中躺着一个人体模型。他们告诉陪同的男子后,男子走近一看,惊觉这是一具已经发黑的尸体。

死者是71岁的老太太李某任,遭人扼颈致死,她的下身赤裸,包括袜子也被脱掉,两腿成X形,仿佛是凶手故意摆出这姿势。

(SBS想知道真相节目截图)

李某任在9月14日带着自己种的5斤辣椒到水原市售卖,顺便到泰安镇看望已经出嫁的女儿。她在女儿家留宿一晚后,7月15日清晨6点往家中赶去。

当她独自走在稻田中时,有人袭击了她,把她拖到了茂密的草丛中。她和歹徒发生了搏斗,现场一片混乱,鞋子、袜子、卖剩的辣椒在一路上散落,但携带的现金消失了。

这是目前认定的华城连环杀人案件的第一起。

第二起

1986年10月20日,长相漂亮的25岁朴某淑在华城郡相亲结束后,于晚上9-10点间独自搭巴士回家,却再也没有出现。

三天后,她赤裸的尸体在水渠中找到,也是电影《杀人回忆》中开头的那一幕。

她的锁骨、脸上、胸口有多处刺伤,疑被凶手用刀挟持到现场,一只皮鞋掉在100多米远的后方。

她身上的现金也被抢走。和第一起案件不同的是,她遭到了强奸和性虐待,阴部损坏严重。

(箭头所指为朴某淑遇害地点)

凶手用她穿的丝袜勒死了她,随后把打了结的丝袜挂在她的脖子上。

正如许多连环杀手会故意制造一些独特的记号当做自己的签名,用丝袜打结也就成了华城恶魔的签名。

幸存者

在第二起案件后不久,一个金女士侥幸逃脱,也是目前所知唯一的幸存者。

事发当晚9点多,她独自走在去教会的路上,被一名男性扑倒。他脱去她的丝袜,把她的双手反绑后,性侵了她。

她和罪犯独处两个小时左右,罪犯也对金女士用了老公这个称呼,并好奇地问了一堆关于她家庭的问题。

金女士注意到罪犯20多岁,有一双细嫩、柔软的手,这细节也在电影中出现,成为警方一度判断是否抓对人的标准。

这时罪犯开始在她的包里翻找钱财,他扔掉了《赞美诗》,拿走了里面夹的现金,还把一片口香糖放进自己口袋。

趁着罪犯专注搜包那一刻,金女士看准机会,背着被绑住的双手,光着身体,一路狂奔。她一跑进村子,就开始大声呼救。

可能因为这次猎物逃脱是由于找钱造成,所以在此后的案件中,这个罪犯不再碰受害人的钱和金银首饰。

第三起

1986年12月12日,24岁主妇权某纷与丈夫一起外出吃完。饭后丈夫回公司,而她则独自回家。她住在工厂聚集地附近的私宅。在她晚上20:00多往家走时,附近工厂的工人都下班了。她却再也没有回到家。

131天后,由于抛尸地有施工,人们才偶然发现了被一件红衣服盖住的高度腐烂的尸体。那位置距离她家只有300米,距离李春在当时上班的工厂只有500米。

尸体的头上套了她自己的内裤,嘴里塞了一条短裤,死因是用丝袜勒死。

第一、第二、第三起案子发生在李春在上班的工厂附近,与他所在的村庄陈安里隔了一条一号国道,是在他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

(SBS想知道真相:绿屋为李春在工作的工厂,黄屋是李春在的家)

第四起

仅仅过了两天,罪犯再次作案。

23岁的女职员李某淑在李春在工作的电子公司旁边的纤维工厂工作。1986年12月14日晚上,她在水原市和自己的未婚夫约会完后,独自搭公交车回位于华城郡的住所,约11:00在途中失踪。

7天后,她的尸体在稻田的田埂上(也有说是水沟)被人发现。她也遭到强奸,双手被自己的衣服反绑,头上盖了衣物后,两双丝袜在头上打了四个结,死因亦是勒死。死者的私处遭到凶手用雨伞把手施暴。

03

1987年

转眼过了1987年的元旦。

第五起

1月10日晚上,18岁的女学生洪某英晚上放学后与朋友分开,独自乘坐公交车回家,之后行踪不明。

过了一天,她的尸体在稻田中被找到。警方推断案发时间晚上8:50,她的双手反绑,嘴巴由袜子塞住。

她在活着时遭到性虐,内裤上沾了血迹,但内裤又穿在她身上。可见是凶手在虐待完后让她自己穿上内裤。在给了她一线生的希望后,却又用围巾勒死了她。

也是在这次事件后,一个叫金钟植记者注意到了这些案件之间的关联,提出了凶手是同一个人的假说。这篇报道也让当时的警方不得不更加重视办案。

由于第三、四、五起案件中,受害人都穿了红色衣服,所以当时有人揣测凶手可能专找红衣服女子下手。(白银案也有这种说法,但是谣言。)

和《杀人回忆》电影的情节一样,一名女警察穿上红衣服,在下雨天从公交车上下车,走在乡间小道上,但并没有罪犯上钩。

自从认定为连环杀人案后,整个韩国开始关注这个这个小城。各地资深刑警都前往华城郡。

(韩国报道:当年警方勘察现场图)

据华城连环杀人案的搜查组长河胜均,即《杀人回忆》中的主角原型,回忆,当时一到晚上,在一号国道左侧每隔一两百米就部署了两人一组的警备。但即便如此高度防范,杀人还是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

正因为警方的高度警惕,1987年春天,华城恶魔停了近四个月没有作案。但四个月后,尸体在一号国道右侧被发现。

嫌疑人李春在住在一号国道右侧的陈安里,每天穿过一号国道,到左侧的工厂聚集区上班。华城连环杀人案的第一到五起案件都发生在国道左侧。

如果凶手是李春在,他起初这么做可能是自然而然地想在犯罪和自己家和村子之间划一条保护线。由于左侧工厂较多,人员相对复杂,他可以相对安全地隐藏起来。

但当警方把关注都放在左侧、他没有机会下手后,他终于越过了那条象征了心理防线的一号国道,在自己的村子附近杀人。这也说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

第六起

1987年5月2日晚上下起了瓢泼大雨,30岁的朴某珠打了伞,又从家里拿了一把雨伞,出门去给丈夫送伞,丈夫却没有等到她。

警方判断她在11:00左右遇害。尸体被人在陈安里的深山中找到,上半身赤裸,死因是被胸罩勒死。可能因为雨太大,她的牛仔裤没有被脱掉,也没有被性侵。

李春在小时候家在陈安里的最后面,他上小学都是直接从村子后面翻过山去学校。而朴某珠的尸体正是在他小时候经常走的捷径上被人发现的。

第一次调查

在1987年5月2日的第六起案件后,凶手有一年四个月未再作案。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他在1987年7月时遭到了调查。

其实警方很容易怀疑到他。因为第六起案件的受害人朴某珠是在陈安里遇害,而当时是深夜11点,公交车已经停运。陈安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且下着雨,外来人员一般不太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所以凶手很可能是本地人。

警方当时怀疑他的另一个原因是,有居民举报他像是1986年系列强奸案的嫌疑人。但警察走访了李春在的学校和工作场所,并没有找到什么证据。

河胜均说,村民们在发现尸体后把现场搞得乱七八糟,但他们还是把现场的垃圾,不管是纸巾还是烟头都收集了。当时朴某珠身上穿了她丈夫的夹克衫,在夹克衫上检测到了精液,判定为A血型,这与李春在的血型O不符。

其次,河胜均在现场测出来的嫌疑人鞋子尺码为245毫米,考虑当时雨下得很大,地上又很泥泞,他推测脚印比实际尺寸缩小,便根据255毫米来调查,但这又与李春在的鞋印不符。

由于血型、脚印不符合,也没其他证据,他们中止了对李春在的调查。

这是李春在第一次被调查,必然对他的心理造成压力。

在全国关注的情况下却依然发生了这第六起案子,带来了更大规模的报道和调查,凶手难以找机会下手,于是停了近一年没作案。

我发现凶手每次蛰伏一段时间后再重新作案,他的手段残忍度就会升级,仿佛是积压已久的欲望得到报复性释放。

04

1988年

第七起

1988年9月7日,54岁的家庭主妇安某顺在长子经营的食堂帮完忙后,返回自己家中,随身带了丈夫喜欢吃的桃子。

她在归途中遇害。警方推测遇害时间为9:30。

她被人发现陈尸在农田水渠附近的草丛里,阴道中被放入多块桃子碎块,双手被胸罩反绑,嘴巴被袜子和手帕塞住,死因亦是勒毙。

在如此严密的警力部署下,凶手丝毫没有退怯,依然留下特征明显的签名,且对受害人的性侮辱越来越升级,从中可以看出凶手骄傲、恶作剧的心态。

(《杀人回忆》剧照)

安某顺死亡当晚,一辆公交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这是当晚正开往水原市的末班车。

据司机姜某的回忆,一个人突然从黑暗的路边突然冲出来,拦停了车。他的嘴里骂着脏话,鞋子和裤子上沾满泥泞,下半身都湿了,因为奇怪,他和售票员便格外留意了一下。

(司机姜某1992年接受采访的视频)

当第七起案件暴露后,他们回忆了嫌疑人的长相:

年龄24至27岁,身高165-170cm,体型偏瘦,单眼皮,眼神锐利,有一点驼背,眉毛浓脸有点长,鼻子有点大

警方根据他们的记忆,绘制了一幅画像。其实如果不看发型,这幅画像和李春在本人长相很接近。

第八起

1988年9月16日,李春在的村子陈安里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杀人案。

受害人的家与李春在的家只间隔两个房子。

一名男性罪犯于凌晨两点,闯入朴家,强奸杀害了年仅13岁的朴某熙,而当时她的家人就在隔壁房间睡觉,却没有任何察觉。

警方在现场找到了8根阴毛,此后搜集了附近村庄所有成年男性的阴毛进行比对。李春在是邻居,自然也被搜查了。

当警方还在为这起入室杀人案一筹莫展时,1988年12月24日水原市八达区华西站附近又发生一起凶案。18岁女高中生金某的尸体在华西站附近的农田中被人发现,双手被她自己的衣服反绑在身后。

2019年10月,李春在供认,金某也是被他杀害的。

华城连环杀人案的搜查组长河胜均,觉得金某一案像是华城案件的翻版。由于水原市距离华城郡有十几二十公里,他当时对自己说:华城的那家伙都跑到这里来了啊。

其实案发地点距离李春在当年就读的高中只有五公里。

水原市警方也考虑过这起案件与华城案件的关联性,但不知为何,合作调查最终并没有推进,反而将水原市的一个青少年明某当成嫌疑人。后来,16岁的明某被警察殴打致死,调查部被解散,金某一案也就不了了之。

在金某案发生那段时间,华城郡警方因为朴某熙一案,又把李春在当成重点怀疑对象。这是他们第二次调查他。

直到1989年4月,警方通过阴毛比对,认定第八起案件的凶手是尹某,才放下了对李春在的怀疑。

警方当年相信第八起是模仿作案,但李春在在2019年10月供认,尹某是冤枉的,朴某熙也是被他杀害。(对于这个争论,我在下文会更详细讨论。)

如果李春在说的是实话,那么当时警方制造了两起冤案:金某一案把明某当成嫌犯并殴打致死,朴某一案又把尹某送进了监狱。

李春在在2019年还供认,他在1989年7月3日于水原市权善区吴木川洞杀害了17岁的郑某,郑某的尸体也被束缚双手,此案也未得到确认。

警方曾认为真正的凶手从1988年9月7日做完第七起案子,到1990年11月15日发生第九起,有两年两个月没作案。但如果李春在的供述是真的,他其实从没长时间停手。

05

1989年-1991年

入室抢劫?

1989年9月26日的凌晨12:55分左右,李春在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幅棉手套,闯入水原市权先九的一户人家的大门,被那户人家发现。

几个月后,法院一审判李春在抢劫、暴力的罪名成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定于1991年4月释放。如果他真的按这个判决服刑的话,第九起最惨烈的案子中那个初中女生就不会遇害吧?

但李春在上诉了,他声称自己是被不认识的青年殴打、追赶,才不得已进入受害者家,并不是为了抢劫钱财而闯入。

1990年4月,二审认为对李春在的判决太重,便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执行2年,李春载当即被释放。

我个人对这个罪名心存疑惑。如果第八起入室强奸杀人也是他做的话,那么他带刀和手套闯入水原的这户人家,会不会也企图强奸杀人,而不是抢劫呢?目前来看,他所有的犯罪都没有以金钱为首要目的,他也一直有正当工作收入。

1990年初,警方对被收押的李春在进行第三次调查,但他们还是因为脚印尺寸、血型不符等原因中止了调查。这次调查他们并未和李春在面谈。

第九起

可能因为入狱很久没作案,欲望积压了太久,所以在他被释放七个月后做的第九起案子,也是最残忍的一起。

1990年11月15日傍晚5点多,14岁的初中女生金某净与同学分开后,独自回家。由于进入冬天,天色已渐暗。凶手可能一直偷偷尾随、监视她,最后在荒山上动手。

第二天,人们在一刻野山松树下,发现了她被校服盖住的、被束缚成奇怪姿势的尸体。

她的手脚被反绑在身后,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被凶手用小刀划了几十刀,刻出格子花纹,她在活着时,阴道被插入圆珠笔、叉子、汤匙。

在《杀人回忆》中,警官认识受害女生,他看到尸体后十分悲恸,这也是整部电影最悲戚的一幕。在这个案子后,那个警察也从冷静、理性逐渐走向心理崩溃的边缘。

在这第9起案件的现场,警方在捆绑受害人颈部和手腕的尼龙丝袜上再次发现了精液,验出B型血,并在此后的调查中认定罪犯的血型为B型。由于李春在的血型是O型,所以再次被排除嫌疑。

第十起

1991年4月3日晚上9点,69岁的妇人权某相在回家途中遇害,尸体在距离自家150米以外的松林被发现。她的阴道内被放入袜子,死因是被长筒袜勒死。

此后,杀人狂魔似乎从华城消失了。

06离开华城后在1993年搬到清州生活前,李春在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往返于华城和清州的施工现场。后来,他到建筑公司开挖掘机,并遇到了同事李某。两人于1991年7月(一说1992年4月)结婚。

他在2019年9月还供述另两起在清州的杀人案。

1991年1月27日,清州市兴德区佳景洞宅地改造工程现场的17岁工厂职员朴某被人杀害。她遇害时内衣堵嘴,双手被反绑身后。警察把一个19岁的男性朴某当做嫌疑人逮捕,当年开庭后法院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判朴某无罪。

1992年6月24日,在清州兴德区福台洞的公寓内,28岁的家庭主妇李某被人脱去裤子,用电话线勒死。她的双手也被反绑。此案一直未侦破。

1992年某月,李春在的儿子出生。似乎正是在那以后,他收手了,再没有强奸杀害陌生女性。

1993年4月,30岁的李春在离开了华城,和妻子正式搬到了小姨子所在的清州市生活。

李春在和妻子有了孩子,但他的妻子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于1993年12月带孩子离家出走。

法院文件曾这么描述家庭关系:李春在性格内向,但一生起气来连父母都拦不住。他曾把自己的孩子关在房间里暴打致伤,只因为妻子无视自己的话而向她扔烟灰缸,对妻子的头部和小腹拳打脚踢,使得妻子便血。

1993年12月底,李春在和离家出走的妻子通话时说,自己有一个可怕的计划,并威胁会给她纹身,以让她无法嫁给其他男性。他的妻子请求他不要伤害她的家人。

李春在的计划比纹身可怕。1994年1月13日,他将19岁的小姨子骗到自己家中,下药迷昏她后,强奸了她。小姨子醒来反抗时,被李春在杀害。

李春在将尸体用丝袜捆绑后丢弃在其他场所,和华城连环杀人案中被害者们发现的尸体一样。

1994年1月18日,李春在被捕,但他拒绝认罪。当年5月,李春在被判处死刑。9月,法院维持原判。但大韩民国大法院1995年重审案件,改判无期徒刑。

李春在入狱,这一系列连环杀人案也停止了。

由于时间线上事件较多,所以我整理了一个表格,让大家能更清楚看到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我认为这顺序很重要,可以看到他的作案、人生重要事件,以及警方办案是如何交叉影响的。

次数 日期 时间 名字 特点 地点
1986年
第一起 9月15日 6:20 71岁李某任 手扼颈,未性侵 华城
第二起 10月20日 22:00 25岁朴某淑 衣物勒死,有刀伤,性侵、虐待 华城
逃脱 不详 不详 金女士 唯一幸存者 华城
第三起 12月12日 21:00 24岁权某纷 头套内裤,丝袜勒颈 华城
第四起 12月14日 23:00 23岁李某淑 头套内裤,勒死,胸罩反绑手 华城
1987年
第五起 1月10日 20:50 18岁洪某英 反绑,嘴巴塞袜子,围巾勒颈 华城
第六起 5月2日 23:00 30岁朴某珠 胸罩勒死,未性侵 华城
第一次调查 7月 走访学校、公司,没证据排除 华城
1988年
第七起 9月7日 21:30 54岁安某顺 胸罩反绑手,勒死,塞水蜜桃 华城
第八起 9月16日 02:00 13岁朴某熙 入室杀害,疑为尹某模仿作案 华城
自己供认 12月24日 18岁金某 双手反绑,勒毙,弃尸农田 水原
第二次调查 1988年底-1989年4月 阴毛形态不符、血型不符排除 华城
1989年
自己供认 7月3日 17岁郑某 双手反绑 水原
抢劫 9月26日 00:55 因入室抢劫罪名被捕、审判 水原
1990年
4月 释放
第三次调查 某月 鞋印大小不符、血型不符而排除
第九起 1990年11月15日 18:00 14岁金某净 反绑,胸口被划网格,塞异物 华城
1991年
自己供认 1月27日 17岁朴某 内衣堵嘴,双手反绑 清州
第十起 4月3日 21:00 69岁权某相 长筒袜勒死 华城
结婚 7月1日 妻子为李某
1992年
自己供认 6月24日 28岁李某 双手反绑,电话线勒死 清州
1993年
搬家 4月 正式和妻子搬到清州 清州
12月 妻子离家出走 清州
1994年
最后一案 1月13日 19岁妻妹 下药、强奸、杀害、丝袜捆绑 清州
07

认罪

自从李春在的DNA比对成功后,警方对其进行了9次面对面审问,但他全都否认自己是华城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现年57岁的他可能还抱有希望,可以在60岁前获得保释。

当得知DNA结果和没有保释的希望后,李春在在10月1日的第10次审问中终于认罪。他承认犯下华城连环杀人案的九起(除了第八起),以及另外四起,共13起,并承认自己犯下30多起强奸案。

等到了第11次审问,李春在突然令人震惊都表示,被定性为模仿犯罪的第八起案件也是他所为。

在第八起案件发生后,警方在现场找到了8根阴毛,成为当时断案的主要依据。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通过放射性同位素鉴别法精密鉴别认为,嫌疑人的血型是B型,阴毛含大量重金属钛(13.7ppm)。

警方以此为根据,在周围使用钛的焊接工或其他员工中收集了460名血型为B的男子的阴毛,委托研究所鉴定。

由于朴某是在家中遇害,警方认为凶手可能认识她,所以也采集了同村所有成年男性的阴毛。一个70多岁男性回忆道:当时警察们为了抓犯人,把村里男人的阴毛都拔了。

李春在当时住处与朴某家就相隔两个房子,加上此前被怀疑过,自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但是警方比对李春在的体毛后,认为第一形态不符合,第二李春在是O型血,便排除了嫌疑。

随后,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的结论为,体毛是尹某的。

22岁的尹某是华城的一家农具修理工业公司的技术工人,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瘸腿,但双手较为有力。他家也在在受害人家附近,但他主要做钛焊接、修理工作,晚上睡在公司。尽管他有姐姐和爸爸,但他爸从小就不管他,只有每次尹某发工资的时候,他的爸爸才会出现把工资拿走。

公司老板认为尹某不仅技术好且很诚实。他曾作为尹某的监护人,陪着接受了调查。他指责警方当时采取疲劳战术,整夜不让睡觉。尹某也曾告诉他,警察骗他,认罪的话只在牢里呆一年就可以出来。

尹某起初向警方认罪,但在1989年的庭审中翻供,虽然没有犯案,但仍被警察拘捕,遭到严刑拷打,且无法入睡的情况下,虚假的陈述了犯罪行为,但是法院并没有接受他的说法,依旧判他无期徒刑。尹某进行上诉,在二审和三审中被驳回。

2009年,尹某在狱中待满20年后,获假释出狱。曾看守他的狱卒作证,尹某在狱中一直喊冤。出狱后,他也对电视节目唯一的罪犯说,如果那时候不自首的话,我就不会存在在这世界上了当年抓到他的警员因此案升职。但当年办案的警察当然不认可这说法,他们说案发现场还发现了尹某的指纹,阴毛也是他的,而且尹某自己交代了房间布局和尸体状态,都与现场吻合。况且第八起案件和其他案件手法也不同:第八起发生在朴某的家里,虽然被勒死,但死者没有被丝袜等物捆绑、堵嘴。当年负责第3-7次案件的河胜均说:犯人在犯罪行为时,最喜欢采用的和最自信的手法会变成习惯,用不同的方法来犯罪很少见。但令他们难堪的是,李春在在认领第八起案件时,也详细说明了案发的情景,并详细画出了案发现场,如房间布局等。如果李春在的话属实,也就是在1986年到1994年间,他总共犯下14起杀人案。而他新招认的五起案件中,警方都曾把他人当成嫌疑人,有的蒙冤者被送上审判席,有的坐了20年牢,有的被殴打致死那第八起案件到底是不是李春在所为?有些罪犯确实喜欢吹嘘,冒领知名案件。不排除一种可能性:李春在或许意识到反正也不能活着出去了,不如索性把事搞大,给当年办案的警察添乱。从他此前顶风作案来看,他喜欢挑战,追求媒体轰动效应。如果画的房间内部结构是准确的,那也可能他在案发前后拜访过邻居家。但第八起案件也很可能是他做的。第一、他当时就住在受害人家附近。在其它的他供认的强奸案和谋杀案中,大多发生在他居住、读书、工作地周围。一起就发生在他住的村子后山上。因此,我认为他并不避讳在家门口杀人,反而会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作案。

(蓝色为此前发生的强奸案位置)

第二、在连杀七人后,风声越来越紧,室外监控的警察增加,独自走夜路的女子减少,他可能一时找不到猎物和机会下手,才改变策略转向室内。第三、他在下一年因入室抢劫被捕。或许,在第八起案件中,他本来也想去偷盗,在看到睡觉的受害人后临时起意强奸杀人,由于是第一次在室内作案,且死者家人就睡隔壁房间,他比较慌张仓促,才没有捆绑、堵嘴、塞异物等手法。又或者,他下一年入室抢劫被捕那次,并不是想去抢劫,而想去强奸杀害猎物呢?他因为惊动了那家人而被捕,人家看到他拿了刀和手套,以为他入室抢劫。50多岁的尹某希望能重审案件。以现在发达的DNA技术,应当可以明确凶手。但可惜的是,根据韩国的公共记录物管理的相关法律,保管了20年的调查记录可以废除,而第八起案件的资料和证据,已经在2011年到2013年间销毁。警察为了确认李春在的供认到底是不是真的,重新查阅了水原、华城、忠北清州地区未侦破的谋杀案和强奸案。他们觉得李春在可能还有罪行没供认,但他已经供认的也可能不是他所为。08

性格和家庭

李春在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此前迟迟没写,也是希望能等到更多关于他个人家庭、经历、性格的报道。

目前看,这似乎是一个在他人印象中充满矛盾的人。1首先,李春在家世世代代主要种水稻或者红薯,家里地比较多,不会饿肚子。70年代村民许多靠卖地才能筹学费送孩子上学,但有些村民为了省学费,没送孩子上大学,包括李春在家。不清楚当年学习成绩很好的李春在高中毕业后没能上大学,会不会对家里的决定有意见,对自己的现实失望。但到了2000年后情况就不同了,随着华城市土地开发,当地地价暴涨数千倍。像李春在家这样没送孩子上学的,反而留住了更多的土地,身价暴涨。李春在家的资产可能达到10亿至100亿韩元(600万至6000万人民币)。这可能也是李春在急于想保释出狱去享受人生的原因。2在村民眼里,李春在的爷爷奶奶以及爸爸都是活菩萨,都非常善良。(既然没提到母亲,而母亲又活着,母亲可能是家中较强势的人)在韩国电视节目采访邻居时,一些人说他善良、话少,学习成绩好,比任何人都更文静、有礼貌。和我此前总结过的的连环杀手一样,罪犯本人可能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面目狰狞凶狠之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表现得和犯罪时完全两样。他后来考上了水原市的一所工业高中,1981年毕业。他到了大城市里读书,似乎有了不一样的境遇。有个高中同学称,因为李春在是从别的地区(或许还因为从小地方)过来的,其他同学都孤立他。本来性格就内向的李春在在受到排挤后,更加封闭。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亲近人,自己从没听到过他说话,但有次看他眼睛被吓到。B同学评价他,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像透明人一样让人害怕。C同学则说,像幽灵一样的存在。李春在后来去服兵役。部队的战友则说,李春在在部队没有表现出不正常的地方,他是战车操纵手,操纵50吨左右的战车。李春在的妻子显然刚开始也被他的外表迷惑,但婚后他逐渐显露出暴力和性变态的面孔,让她不堪忍受而离开。和我分析过的国内的连环杀人案类似的是,这些罪犯在交往女友和结婚后,通常不会停止作案。本案中,是儿子的出生让李春在收手,而妻子带着儿子离家出走激起他的愤怒,他显示出强烈的报复心,并再次用华城案的手法作案杀害小姨子。3李春在因小姨子遇害而被警察审问,警察对他的印象是狡猾。他在被正式逮捕前就问警察:强奸会判多少年?杀人会判多少年?他对自己不利的提问就躲避,如觉得躲不掉就承认。他后来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只要那个办案警察不在场,他就会说自己是被逼的。在狱中他又是模范囚犯。狱友说他很好说话,很会照顾人,但有一次狱友开玩笑把他手里拿的女性光着下身的照片拿走了,他突然暴怒,吓到他们。监狱里的熟人说李春在休息的时候喜欢踢足球,而且喜欢能与他人相处的游戏,似乎并不孤僻。狱友、牧师、村民对他是华城恶魔的消息大多表现得非常吃惊,不愿意相信。李春在一心想要在60岁前获得保释,第一次没能上名单后,他告诉他人,自己未来五年都会努力。他在狱中的这些良好表现,当然和改过自新无关,只能说明这人很能忍。他若设定一个目标,可以暂时伪装或者忍辱负重。李春在在他母亲去监狱看他时,让母亲把他留在家里的东西都烧掉,可能是怕警察找到他是华城连环杀人犯的线索,导致自己保释的希望破灭。他在第十次审问时,才承认了罪行。据说他在供认前一直盯着女心理师的手,突然说:你的手很漂亮,我可以摸一下吗?女心理师镇定地回答:调查结束后,我们握一下手吧。他的这个故作轻松的问题预示了他终于想要卸下伪装,向他人露出自己真实的面目。此后,他就供认了自己的罪行。4美国的罪犯侧写师PatBron(玛德琳失踪案提过她)几年前说过,李春在的第一次犯罪应当是一时冲动,发生在他的生活场所附近。第一次强奸确实是在陈安里发生,后面的则是有计划进行,会故意挑不同地点,声东击西。其他所有杀人案都发生在夜间,但第一个死的71岁的老太太是在清晨6:20遇害。当时天快亮了,很快会路人,他不可能选这时间埋伏杀人。现场一片狼藉,死者裤子被脱下但没有性侵,也说明事发突然。可能本来他当时只是经过那里,偶遇老太太,他突然想性攻击老太太以发泄心头的怒火,却没想到这个受害人的反抗格外激烈,(甚至可能言语刺激),导致他掐死了受害人。由于时间仓促,他放弃性侵和虐待,逃离现场。他在这次偶发的杀人中感受到了巨大快意,此后走上了有计划杀人之路。由于不是每起杀人案都伴随强奸,很多只是用物体猥亵、破坏,可见他的性满足并不是来自于性交本身,更多似乎是来自于捉弄受害人、操纵受害人的恐惧和施加痛苦,扮演至一个能掌控生死,权力至高无上的角色。李春在自称小学时曾被村里的邻居姐姐侵犯、遭到性暴力,真假未知。我认为他在童年时遭到过猥亵、性暴力的可能性还是挺高的。他如果对女性有恨意,希望通过这种暴力行为夺回控制权。5自卑和自负往往同时存在。他的平日作风越内敛,他的作案就越狂妄。哪怕在风声最紧,布控最严的时候,他也没有停手,而是在家后山上做了第六起案子。他并不担心警察知道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甚至故意想让他们知道),所以无论在家门口作案,还是跑到外地,每次都用丝袜反绑手等手段作为记号,显示这些案件之间的联系。他通过把警察玩得团团转、恐吓社会,来获得自己可以藐视众人的感觉,谋杀之外的另一种快感。李春在的外表和平时表现固然有一定欺骗人,但令人惋惜的是,其实当年很多线索都可以让警方缩小范围,细致调查每一个嫌疑人。多个目击证人都描述了年纪、身高、长相,陈安里周边符合条件的男性居民不会很多,再加上每次他被调查或者被捕,作案就停止,也可以建立关联。但当年警方仅仅依据很可能被污染的体液、测量不准的脚印,甚至都没好好审问、验证他的不在场证明,就排除了他。

(当地村民立的稻草人,对华城恶魔写道如果你不自首,手脚都会腐烂)

最后要感谢DNA技术,最近看到世界各地好多起30年以上的陈年旧案都因为DNA技术和DNA数据库破了。希望的那些悬案也会等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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