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演出经纪人不得囤票加价销售门票

天下奇闻 2025-01-18 19:06www.nkfx.cn天下奇闻

文化部近日就《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办法旨在明确演出经纪人的职责与行为规范。根据该办法,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演出经纪活动、涉及禁止内容的演出经纪活动,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都将受到严格禁止。

该办法明确了演出经纪人的定义,包括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从事营业性演出和演员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对于专职演出经纪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将负责全国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则承担起组织演出经纪人员的培训、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

在票务销售方面,办法规定演出经纪人不得囤票加价销售门票。如有违反,县级人民文化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同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从事营业性演出组织、制作、票务销售的演出经纪人,应当维护市场秩序,合理定价并通过正规渠道销售。

办法还要求演出经纪人不得随意抬高项目销售价格和佣金数额获取暴利,对于演员居间、代理、行纪的演出经纪人,应当合理制定签约演员的演出价格。若签约演员不遵守合同或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演出经纪人应及时向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报告,以便行业内部进行通报。

该办法还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演出经纪活动,更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演出经纪资格证书》。一旦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其《演出经纪资格证》将被注销,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这一系列的规范措施旨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观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观演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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