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征收

天下奇闻 2025-03-10 02:43www.nkfx.cn天下奇闻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综〔2021〕19号文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以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这四项非税收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转交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这一重大转变标志着非税收入征管体制的深化改革。

自2021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率先开展征管职责的划转试点,而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的征管划转工作。这一改革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非税收支管理的规范性。

令人关注的是,尽管征收部门发生了变化,但土地出让金的政策体系保持稳定。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方面,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这意味着,除了征收流程和部门的调整外,土地出让金的其他政策并未发生显著变化。

从财务归属的角度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仍然全部归地方所有,中央不参与分成。这一政策有利于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确保了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专项用途,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此次改革对于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高税收效率具有重大意义。税务部门凭借其丰富的征收经验和强大的征收能力,将更有效地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这也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这次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改革,既体现了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也反映了我国对于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视和规范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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