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被凌迟的人,也是同样的是有着一种让人很惊悚的一个,而这些都会让人想想就觉得很恐怖,对此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凌迟的酷刑让人毛骨悚然
零割碎剐的一种酷刑,亦称凌持凌迟重辟。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宋朝(也说辽)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古代凌迟的意思是什么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