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故事之毒药

灵异故事 2023-03-18 10:51www.nkfx.cn灵异事件

趣谈网一句话鬼故事超吓人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全身毛孔都很粗大,妈妈到处打听秘方,听说芝麻泡澡可治疗毛孔粗大,于是在浴缸里放满芝麻让她泡,可是泡了很久都没出来,妈妈去浴室,发现女孩全身上下密密麻麻布满芝麻,芝麻镶嵌进毛孔里,她正在用牙签挑出来吃… 故事讲完了,你、看懂了吗?!

长篇鬼故事 悬疑故事之毒药

1

角落里有个巨大的被锁住的冰箱,虽然周身泛着斑斑的锈渍却还在不辞辛劳地发出嗡嗡的声响。被油腻包裹的吸顶灯里积聚着密密麻麻的蚊子的尸体,水槽和垃圾筒里也全是的动物内脏,堆满臭鱼烂虾的公共厨房貌似凶案现场,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诱人的奇妙芳香,偌大的锅中上百只鸡爪埋没在黝黑的卤水中,嶙峋的瘦骨被皱缩的皮肤包裹着,像早舛孩子的巴掌,用汤勺搅拌一下,那股浓香就像看不见的小手钻进五脏六腑,挑弄得人们口中生津腹中生饥。

每到这时,邻居们总会把平时紧闭的门窗打开来,仿佛这股香味也可以做下饭菜。住在这栋楼里的大多是做宵夜和烧烤生意的小商贩,距离公共厨房最近的那个锈迹斑斑的铁门里就是我逼仄的家。

妈妈不舒服,吃过止痛药后就睡下了,晚上她还要去做生意。我站在冰箱旁守着那锅沸腾的卤水发呆,脑子里逸莎的声音还在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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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爱上我吗?简直不能想象,罗一羿可是王子级的人物啊,出演过英语剧中的罗密欧,而我却是个一放学就待在厨房里的灰姑娘,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重的卤水味,为身体不好的妈妈帮忙。

是逸莎亲口说的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再付你两千块钱,而且只占用你一个月时间。

两千块,足够妈妈买两个月的药了。我攥着口袋里的五百块钱,手心直出汗。逸莎跟我同班,她父亲是上市公司的。我从没想过她会主动跟我说话。她有一张相当惹人眼球的脸,剔透白皙的皮肤瓷器一般,偏又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这样的女生走在校园里必然会引起大多数男生的关注,也注定会被女生们冷淡。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没人愿意甘当绿叶。可能是独来独往终归枯燥,所以她便找了我这个最不避讳她的女生做朋友。逛街时她买小玩意儿总会多买一份给我,看电影吃KFC她也会抢着埋单,看得出她是真的担心会失去我这个唯一的朋友。不过逸莎只怕失去女性朋友,对于追求她的男生却从不放在眼中。不论是家庭条件还是身材容貌,她都有着让男生追求的傲人资本。唯独对于罗一羿,她的态度很不一样。

“若然,帮我个忙吧。就像私家侦探那样,调查一下他有没有其他,如果没有,就请你亲自出马,帮我试试他会不会变心吧。”这是逸莎今天下午在图书馆门口亲口说的,还塞给我五百块钱,“这是定金,其实你只要稍加打扮就会很漂亮的。一个月后,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付给你两千块,就当是找了份兼职,好吗?”

那五张粉红色的钞票上还带着逸莎身上霸道的香水味,我的脸一下子就涨红了,我想退回给她,可她怎么都不肯接。

“求求你了,就当是帮我。除了你,我再也没有其他可信任的朋友了。”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容推托。

“如果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我是说,万一他……”我没有说下去,因为那个可能性极其渺茫。

“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逸莎的嘴角牵起微妙的笑容,“如果他现在会爱上别人,以后也同样会爱上别人。”

我没来由地打了个寒战,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陌生女人尖锐的声音“你们的感情已经出了问题,就算不是我他也会爱上别的女人!”

逸莎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那是张很和谐的全家福,慈爱的父亲,气质出众的母亲,还有正中间公主般的逸莎,越看越让人羡慕。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失去了父亲,一直与体弱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这一锅黝黑的卤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隔壁邻居们偶尔也会买上一些妈妈做的卤味,分量很少,毕竟住在这栋楼里的都不是宽裕的人家。

翻锅时,两滴滚烫的卤汁落到了脚面上,立刻烫出两粒晶亮的水泡。我的脚踩在一双纸一样薄的人字拖上,同样是鞋,我的只要三块钱就可以买到,而逸莎脚上的却是三千块的TODS。对于她来说,两千多块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我忽然对这份新的挑战充满了兴趣。我狠狠地戳破那两粒水泡,疼痛刺激着大脑产生出足够数量的内啡肽。痛并快乐着,这是小小的自虐。

2

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咄咄逼人的寒意,我像只蜗牛似的缩在蚊帐里,面前是价值五百块的一堆东西黑色的风衣,绛紫的羊绒围巾,深蓝色牛仔裤,一顶黑色的呢帽以及一副黑超墨镜。这些东西全是在网上淘来的,几乎全是有钱女孩闲置的二手货,相比我柜子里的那些旧衣服,它们的商标显然高了一个档次。

是的,从明天开始,我就会用这些东西将自己武装起来,像一名真正的私家侦探那样,出击!

逸莎早已将罗一羿的课程表交给了我,顺便告诉我为了配合调查,她已经和他吵了一架,并且会在这个月内都对他冷处理,究竟他还有没有其他女朋友,很快就会显出端倪。

据说我们学校有一万三千八百名在读学生,能够天天在路上遇到的概率微乎其微。但如果有人刻意跟踪,这就另当别论了。

罗一羿穿着一身黑色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黑色的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运动鞋。他的表情有些阴郁,步行速度很快,以至于许多女生在与他擦肩而过后才惊呼是校草。没错,罗一羿是全校公认的校草,去年以全系新生第三名的成绩考进来的,他是株表里如一的校草。

我戴着墨镜跟他保持二三十米的距离,看他匆匆地走进小礼堂,那里正在举办迎新晚会的彩排。他身上有种霸道的气场,自进门的那刻起,凝炼的黑色便立刻压住了全场的红男绿女。穿着漂亮演出服的女生们脸上泛起桃红色的光泽,“帅呆了”、“酷毙了”之类的字眼不断冒出来。

也许是习惯被当成众人的焦点了,他深邃的眼眸波澜不惊,旁若无人地走到后台,画起背景幕布来。彩排的女生们全都分了心,不时遥掷一个如丝的媚眼,可他不为所动地继续涂抹着背景布,仿佛是不容亵渎的绝缘体。

第一天的跟踪工作持续到晚上十点半,离开小礼堂后他在电影院里连看了四场电影,我一直坐在他身后距离三排的地方。他兴致不高,即便是爆笑的喜剧片也不能让他动容,也许他来电影院根本就不是为了看电影,而是想找个可以名正言顺安静独处的地方。我不确定这不快乐是否是因为逸莎,整个下午他都没看过电话。

逸莎听我汇报完,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不过是第一天罢了,谁知道他能耐住多久的寂寞。”

她撇下我忙于跟网友聊QQ,而我满脑子都是罗一羿的身影,那个郁郁寡欢的公子哥究竟是什么来头?

这星期的课不多,我把所有课余时间全都用来进行跟踪,路线始终在图书馆和之间循环。校草不像其他帅哥那样爱泡吧爱娱乐,他很用功。有不少女生主动示好,暗送的除了秋波之外情书也不少,但他却是万花旁边过,片叶不沾身。我用逸莎提供的高像素摄像机拍下了其中一些片段,逸莎看到后脸上的笑容明显增多。我知道,她就是喜欢这种感觉,拥有其他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高高在上。

那天逸莎心情不错,请我去吃哈根达斯的巧克力火锅。我试探着问罗一羿究竟是何方神圣,值得她如此看重。逸莎像猫一样舔着勺子上的巧克力,“他是我未来的结婚对象,你说,我该不该如此看重?”

“结婚对象!?天啊,私定终身?”我瞪大了眼,虽说现在人很开放,但毕竟还没毕业,谈结婚未免太早了些。

“傻妞,我们是指腹为婚啦。罗一羿的父亲是我父亲的合伙人。读小学时我就知道自己会嫁给他了,虽然很没劲,但好歹他长得还不错,成绩也好,所以唯一要考虑的就是他是否靠得住了。”逸莎慢条斯理地消灭了整颗抹茶冰激凌球。

“真像是偶像剧里的情节。”我放下勺子看着窗外萧瑟的风景,这就是传说中的门当户对吧,我这样的女孩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未来。看着一桌冰激凌,我的心凉得通透。

3

新的一周,我的任务继续进行。

的我似乎很不错,高高的鼻梁,比例适中的嘴唇,白得过分的皮肤。枯草般的头发被呢帽掩盖得很好,这张脸上唯一不完美的熊猫眼也被我用墨镜遮住了,那是无数个夜里K书的成果,我的成绩是不错,可如今的社会仅有好成绩却是远远不够的。比如逸莎,她整天沉溺玩乐,可老师们对她的态度比对我要好得多,将来的工作她也不用愁,而我,现在就已经在为毕业后的出路担忧了,现在的工作太难找了,我不想像妈妈那样整日守在夜宵店里卖卤味,我不想一辈子都住在只有公共厨房的破楼房里,我更不想永远像现在这样蝼蚁一般苟延残喘。

不论是改变命运还是改善生活都需要钱,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份名不顺言不正的兼职做下去。

出门前穿上黑色的风衣,我出现在罗一羿身后大约二十米的位置。他今天有些漫不经心,从图书馆拐到校门口,再从自习室逛到实验楼,漫无目的,可我还是跟丢了,就在实验楼旁的丁字路口,我系完鞋带再起身时,他就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天色忽然阴沉起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劈头盖脸地落下来。我一路小跑地钻到实验楼的门廊里避雨,从窗玻璃上我看见潮湿的水汽让我的头发和五官忽然生动起来。

“没带伞吗?”身后一个干净的男声响起。我不知所措地看着罗一羿出现在身后,手里还举着一把黑色的伞。

“你是在问我吗?”我强自镇定。

“,要不要我送你?”他的声音带着某种坦然。

“谢谢,可我不认识你。”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真是不可救药的小家子气。

“真的不认识吗?我知道你跟了我一个星期了。”罗一羿微微笑了一下,“走吧,看起来你很冷的样子,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逸莎。”

天,难道我早就暴露了?还有逸莎!他都知道些什么?我像被点了死穴般,呆若木鸡地跟在他身边,在旁人不明真相的羡慕中走入雨里,魂不守舍地跟着他去了学校门口的小。

“你是逸莎的同学吧,从你第一天跟在我后面时我就知道了,我不记得她的同学中有你这样特别的。怎样,发现我是个很闷很无趣的人了吧。”他的开诚布公让我很心虚,我竟然还天真地以为这一个星期来自己真的像个高明的侦探,真是自作聪明。罗一羿要了两杯热咖啡,我尴尬地坐在角落里尽量少说话,既然已经被他看出破绽了,就不能让破绽更多,我想继续这份工作,因为我需要钱。

出乎意料的是,罗一羿对我很感兴趣,他问了很多关于我的问题,就连送咖啡来的小姐都用嫉妒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很不适应。罗一羿显然是个聪明人,不动声色中我知道身份已经完全被他看穿了——我不过是逸莎雇佣的狗仔一只。

“明年我们就要订婚了,逸莎的人品也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我希望我们俩可以合作演一出戏。放心,酬劳我一样会给你,而且现在就可以全部付清。我相信你。”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凝视着我,深不见底的熟褐色,瞳孔旁的黑色冰纹清晰可辨。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这样对望,他的嘴角迷人地向上扬起,而眼底向外渗透的却是有若两点烛火般的光。当他把一张支票递过来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于是我端起咖啡大大地喝下一口,那带着苦涩的热量直抵肚肠,泛起异样的暖。

罗一羿的眼神实在有些暧昧,难道他对我会有好感?

不,别妄想了,这怎么可能。富家公子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又何德何能!就算奇迹发生,你们相爱了,结局也是注定悲惨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否则伤心的就是你!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轰鸣,我渐渐冷静了下来,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向现实屈服了,不能改变的东西,最好去适应它。

就这样,《无间道》中通吃两家的角色竟然由我来担纲,也许是我貌似忠良的外表给了逸莎和罗一羿信任,他们相信我会认真地完成这个任务,就像完成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

我每天准备两份日程记录,一份是罗一羿每天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还有跟他说过话的女生;另一份是同样的内容,但被记录人则是逸莎。一连三天,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想过也许毕业后可以去私人事务调查所找份工作,或者去娱乐报刊做职业狗仔,据说薪水很高,而且尤其需要我这种没特色的大众脸。可就在双面间谍生涯的第四天,出事了。我还在盥洗室里洗脸,就听见逸莎接到电话时惊慌失措的声音罗一羿出车祸了。

4

“小心点,不要被他家的人发现了,记得问医生病情。”逸莎在寝室里边踱步边交代着。她不想在罗一羿道歉前去见他,尽管他并没做错什么,一切都是她的无理取闹,她就是喜欢被他包容和迁就的感觉。

去医院前我回了趟家,锅里有妈妈卖剩的卤牛肉,冰箱里还有一碗剩饭。把牛肉切成细丝,放进剩饭用猛火细细地翻炒,铺天盖地的烟火味让人感觉恍如隔世,那炙热的蓝焰舔着漆黑的锅底,我的心也一点点热了起来,极度无聊地想起了《食神》中的黯然销魂饭,此刻的我是很用心的,连每一种调味料的分量也耐心地斟酌。

罗一羿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高鼻深目搭配浓得离谱的睫毛,像个阿拉伯的王子。我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一掀开盖,牛肉的浓香就争先恐后地汹涌出来,很快,他便被这个味道唤醒了。

“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饭,在哪儿买的?”罗一羿用手摸索着饭盒和筷子,吃得很大口。

“是我做的。你的眼睛怎么了?”我惊诧地看着他,用手在他面前挥了好几下,他却连眨都不眨一下。

“没什么,医生说我颅内淤血,可能是淤血压迫了视神经造成了暂时性失明。等淤血被吸收后就会好起来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口咀嚼着炒饭,仿佛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谢谢你给我做这么好吃的饭,来,我请你喝果汁。”罗一羿摸索着递过一杯鲜榨果汁,从很有设计感的杯子来看大概是他家里人特意送来的。我受宠若惊,咕咚咕咚连喝了好几口,味道很不错,不是很甜,却充满着浓郁的水果清香。

“好喝吗?一只火龙果,两只山竹,再加一只黄金猕猴桃,放在搅拌机里搅碎后再用半只柠檬的汁水,这是我最喜欢的果汁口味,你觉得怎样?”罗一羿睁着空洞的眼睛听我牛饮的声音。

果汁成分差点儿让我呛住,一杯水而已,成本却比我一天的伙食费还高。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高兴他的眼睛失明了,他看不见,我就可以忽略掉自己经不起推敲的衣服和很没型的头发,像在家里一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种慵懒的状态让我很放松,和罗一羿的聊天也比前几天更深入,从美国总统大选到我妈经营的小店,我们无话不说。直觉告诉我,罗一羿从认识我那天起就把我当成了好朋友,也许他和逸莎一样根本就没有朋友。

不知不觉中,整杯果汁被我喝了个精光,如果不是逸莎打电话来追问情况,我还不会意识到已经跟罗一羿聊了三个小时。

临别时,罗一羿说希望下次还能吃到我做的便当,他苍白的微笑仿佛牵动着我心里某个角落,心跳莫名地加快了。走在回去的路上,虽然迎面吹着刺骨的冷风,但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脑海中全是罗一羿的身影,他的浓眉,他说话时略微向上牵起的嘴……脸红得发烫,我知道自己不该爱上谁,可这是怎么了?

回到宿舍里,我把罗一羿的病情告诉了逸莎,她显然有些担心,碍于面子,还是没有给他打电话。

也许他们的感情危机正好是我的契机!脑子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赶快强迫自己不要继续想下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罗一羿之间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可脑子却不听使唤,一旦我陷入睡眠的深渊,就仿佛听到了魔鬼的召唤,不自觉地营造起荒唐的梦境来,在梦里,我和罗一羿手牵着手,像情侣一样在山间小路上漫步,没有逸莎,也没有学校,我们不需要去任何地方,也不需要面对任何人,他的手好暖……

我贪婪地沉溺在梦境中,以至于第二天破天荒地睡过了头上课迟到。也许爱情这东西就跟物欲一样,一旦萌发就会难以遏制地生长。我开始关注身边曾经刻意忽略的情侣,青春苦短,如果没尝试过爱情的幸福,就算生命再长再坚强也不过是只卢旺达的蟑螂。

噢,爱情,我这样说是不是太肉麻了?蟑螂,我不想。

逸莎也关心罗一羿,但她还是不肯放下身段,毕竟吵架后,罗一羿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个。她吩咐我每天都去观察他的恢复情况,我心里颤了一颤,也许可以因为她的傲成全我人生中最光鲜亮丽的一段吧……

罗一羿住院的那几天,我每天都快乐地进入肮脏的公共厨房。火苗舔着锅底,不时发出噗噗的声响,像是无数只小嘴在亲吻,我快活地搅拌着锅里的肉和骨头,那香浓无比的汁水天天吸收各种肉类的精髓,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充满魔力的玉液琼浆。

妈妈说她最初学做菜时经常切到手,鲜血淋漓的伤口来不及包扎就要趁火头最旺的时候把食材放进锅里,这锅卤水中浸淫着她的鲜血与心血,当年爸爸就是因为吃过妈妈做的卤味而爱上了她。我相信锅里的东西同样会成为我的爱情灵药,当我的罗密欧吃下后,就会一点点地爱上我。

事实证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罗一羿每天都准备好果汁等我。他每次都把我做的便当吃得精光,我也把他准备的果汁喝得一滴不剩,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在这段日子里日渐深厚起来。

感情这种东西往往是不能以时间来计量的,就像有些人的天长地久比不过另一些人的一见钟情来得厚重。我想,我和罗一羿之间的感情已经位于友情的边缘,如果再突破一点点,很可能就要到达爱情的临界线了。

5

“天啊,我简直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知道吗,吃过你做的饭后我就什么都不想吃了,吃什么都没有滋味。”罗一羿像个孩子似的舔着手指上的卤汁,顺手递给我一大瓶黄澄澄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这瓶蜂蜜柚子茶你一定要收下。”

“不用这么客气。”我接过那个重重的瓶子心里已经繁花似锦,天啊,他送礼物给我了,而且是甜蜜的蜂蜜柚子茶。

“怎么是客气,我只是送礼物给最好的朋友而已。”罗一羿转过头对着我,空洞的眼不知道望着哪里。明天他就要出院了,可视力却还没恢复。

“最好的……朋友……”我语塞了,这是我渴望听到却害怕听到的,我奢望我们的关系不止是好朋友。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如果没有逸莎的话,我们也许……”罗一羿的脸色忽然暗淡下来,他的眼像条衰老的耕牛,深陷着不可摆脱的悲哀,“其实,我跟她合不来。跟她在一起,我只能感觉与幸福背道而驰,那种感觉跟和你在一起完全不同,压抑,苦闷,却无能为力。比如我喜欢吃肉,而她却是素食者,我们的性格又同样倔强,完全不能融合。”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爱她?”我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谈到涉及感情的问题。他说的那些其实我早就知道,逸莎为了维持体型,从十六岁起就不再接触肉类,而他却是典型的无肉不欢。

“是的,我并不爱她,却注定要跟她结婚。”罗一羿低头的瞬间,眼中有依稀的泪光闪烁,“去年我父亲意外去世了,如果我不跟逸莎结婚,父亲名下的财产很可能会……你知道的,商场上的人都很复杂,就连合作了二三十年的老搭档也不能太信任,所以除了跟她结婚,我没有其他办法能巩固我家在公司的地位。我是不是很没用,为了钱,搭上一辈子的幸福。”

“别这样说,人生在世都会有无奈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里低至尘埃的叹息。

“我有时候也会幻想出现奇迹,可以不用跟她结婚也能保护父亲的资产,比如说,她会爱上其他的人,或者她心血来潮地‘消失’几年,出国旅行什么的。别笑我,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会胡思乱想的。”罗一羿空洞的眼中似乎有冰块在凝结,他分明是渴望改变的,却因无能为力而绝望,“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幸运,你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他的郁郁寡欢像极了悲情的男主角罗密欧,稀薄的希望在我们之间迅速腐败,还来不及生长的爱情未曾诞生就要灭亡。我的心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用力揪着,生生的痛楚发人深省,我喃喃道“也许我们该相信,这个世界的确存在奇迹。”

我捧着蜂蜜柚子茶回到家,甜蜜的茶水富含大量有益身体的维生素,就像尚未获得的爱情,如果可以得到,一定能充盈生命滋养灵魂。我对这份感情突然生出前所未有的渴望,如果他是罗密欧,我就要做茱丽叶,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夜蜿蜒深入,这栋破楼里到处都在漏风,邻居们的窗里黑洞洞的,他们大多在距离这里两个街口的步行街上做生意,卖烧烤,麻辣烫,或者其他小吃,不到凌晨四五点,他们不会收摊。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太冷,我拨电话号码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心跳也有些失控,有些关于罗一羿的事现在必须告诉逸莎。凭着她对罗一羿的爱,我知道她肯定会来。

6

那个晚上是我一次见到逸莎。

罗一羿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逸莎失踪了。

事隔三天,学校和家里都不见人,老师报了警,可没人知道逸莎的下落。逸莎的父亲重金悬赏,唯一的收获是逸莎用手机发去了一条短信别找我了,我不过是出去散心罢了,等我散完心自然就回来了。

短信发完后就立刻关机,一个真心要隐藏起自己的人是很难被发现的。逸莎从小就被父母宠坏了,一直都是我行我素,这样的做法也不算奇怪,所以几天后,风波便渐渐平息。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我的罗密欧出院后每天都食不知味,惦记着我做的卤味。闪着寒光的菜刀一下下准确地落在砧板上,我用力斩着带血的排骨,从冰箱里拿出时还未完全解冻,那冰冷的温度让我手心发麻。卤水在咕咚咚地冒着热气,一个个泡沫浮起,像黑色的珍珠与同样黑色的汁水融为一体。

剔肉去骨,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滚烫的卤水,汁水一见肉缝便钻,心没来由地狂跳,也许是太兴奋了,一不小心,食指被连皮带肉切掉一块,我把伤口放在嘴里吮着,浓浓的血腥让精神为之一振。旁边沙锅里漂浮着翠绿的菜叶和粉红的瘦肉,清香扑鼻,这些全都是为罗一羿准备的,他今天生日,我要给他一个最大的惊喜。

……

“你说什么?那是你做的?你把她杀了,藏在市郊废弃的老墓穴里?”罗一羿来不及咽下嘴里咀嚼的肉片,惊叫道。

“是的,你不是想改变命运吗,我想帮你。”我忐忑地望着他,端着果汁的手微微颤抖着。

“这样做有多危险你知道吗?也许你帮到我反而把自己牵连进去了!我这辈子也就算了,可我不能连累你。”罗一羿的眼睛似乎注视着悠远的地方,他深邃的大眼睛里只有我的影子。他完全没念及逸莎,看来,这一局我赌对了。

“放心吧,我保证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尸体,而且我留下了她的手机卡,隔一阵子就给她父亲发个短信,不会有事的。”我轻声说道,生怕语气重些会增加他的罪恶感。

他的手摸索着捉住我的,那么宽厚温暖。我笑了,粉红的双颊宛若一朵微醺的玫瑰。面前的罗一羿喝剩的排骨肉片汤里,只剩下葱、姜、蒜和桂皮还有一些黑色的香料碎块,像退潮后的海滩,轮廓分明。

虽然他没有挑明,但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自从逸莎失踪后,我们几乎天天见面,他每天都要吃我为他准备的食物,我的梦变成了现实,我们终于可以牵着手走在一起,虽然只是因为他的视力还没有恢复,但这并不妨碍我的快乐。可他还是有些郁郁寡欢,脸上的笑容也有些牵强,这让我很担心。

虽然逸莎死了,但她的父亲还没死,有几次我去找他时都碰见一个气宇轩昂的老男人,那人就是逸莎的父亲。每次一见过他,罗一羿的心情就会很低落,问了他好久都得不到答案,直至以不告诉我谈话内容就不给他做饭来威胁他才肯说由于他的失明和逸莎的失踪,他恳请解除婚约,并说已经有新的女友开始交往了,可逸莎的父亲固执己见,说他的眼睛迟早会复明,而逸莎也迟早会回来,他还坚决反对罗一羿和我的交往,并威胁说如果他不听话就要把他变得一文不名。

我恨透了逸莎的父亲,没人可以阻挡我奔赴幸福,灰姑娘一定可以跟她的王子在一起的。杀一个人是杀,杀两个也是杀,镜子里的我目露凶光。当罗密欧爱上灰姑娘,这个现代爱情故事将以喜剧结尾,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下次跟这位不通情理的伯父见面时提前通知我一声,也许我们稍加安排,奇迹就会发生。”我的目光掠过罗一羿柔软的头发,轻声说道。

7

那天是小雪,气温已降至零下。

逸莎的父亲从铮亮的宝马车里出来,我躲在角落里呵气成云。这次的见面是他提出来的,女儿至今下落不明,他显然心急如焚,,今天罗家不会有任何人出现在这栋别墅里,我和罗一羿早已安排好了一切,他需要去个人多的地方,找到可以派上用场的时间证人。

门是虚掩的,年近半百却风度翩翩的老男人走进屋,楼上楼下找遍却人影难寻,他有些气恼,拨打罗一羿的手机却不能接通,于是烦躁地坐在沙发上,想着也许等一会儿未来女婿就会出现。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浓郁的肉香,他感觉有些饿了,毕竟这么冷的季节里人总是很容易饿的,更何况那香气似乎有些熟悉,让他感觉口中生津腹中生饥。

他循着香气来到厨房,桌上摆着一大碗散发着热气的酱香浓郁色泽金黄的卤汁排骨。从吃相可以看出他是个贪婪的人,他甚至没怀疑过这碗菜的来源。吃光的骨头越积越多,他的脸色也渐渐变了,这肉的味道,为何如此熟悉?

一股冰冷的白色的雾气从门缝下面迅速飘进来,等他发现已经晚了,四肢发软头昏脑涨,厨房门也从外面反锁上了,他出不去。那气体是我从网上买来的麻醉喷剂,卖家说五分钟内一个成年人就会晕倒在地。不,还不到五分钟,我就听到里面传来了稀里哗啦的巨大声响,可以想象,老男人倒地前挣扎了一番,把菜刀什么的全都拖到了地上。

十分钟后,我戴着防毒面具走进厨房时,老男人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动弹了。我在他身下铺上一块很大的塑料布,然后用刀挑开他的双手动脉,要等到血全部流干净了才能处理,否则会弄脏这干净的厨房的。我的胸口疼得厉害,气管里像是塞满了石头,连气也喘不过来,我觉得这不是因为恐惧,上次对逸莎动刀时我也有同样的不良感觉,也许明天该去看看医生。

殷红的鲜血带着热气泉涌而出,像灵活的小蛇迅速成长并盘成一团。濒死的人竟然出了声音“你是沈芒的什么人?”

“她是我妈。”我冰冷的声音掷地铿锵。

“我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帮我跟***说声对不起。”老男人眼角竟然淌出两滴浑浊的眼泪,“十多年了,肉香还是那样,真好。”

他没有做任何反抗,他也无力反抗,我无动于衷地看着老男人的眼里渐渐失去生之光芒,甚至愤恨地踢了两脚,那是为妈妈踢的。早在看到逸莎全家福的那天我就知道了她和我的关系,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同人不同命,我是贫民区长大的灰姑娘,而她的命却好得离谱,含着银钥匙落地。上帝从来就不公平,所以,我杀了她。,她至死也不知道这个秘密。

沈芒是我妈,妈妈做卤味生意时认识了爸爸。那时候他只是个跑单帮的小老板,迷上了妈妈的一手好厨艺,但在我三岁的时候,父亲为了一个富豪的独生女舍弃了我们,他把妈妈灌醉后强迫她在离婚协议书上按下了手印。我还记得妈妈白天强撑着笑脸做生意,可一到了晚上就以泪洗面,她的头疼病就是那时落下的。这个虚有其表又自私的男人不过是血缘关系上的父亲,我对他完全没有半点感情,他对我也是同样,妈妈曾去找过他,可他就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她,他不止要伤她的心,还要她断绝所有的希望。

甚至就连逸莎的母亲也不放过妈妈,她找到妈妈的小店亲口对她说你们的感情已经出了问题,就算不是我他也会爱上别的女人!逸莎说话的语气跟***妈的一模一样,那个声音像把锐不可当的刀子,刺穿了妈妈的心,也伤透了我的心。

如今,我不能让这个卑鄙的男人来阻断我的幸福。厨房里的工具很齐全,德国制造的整套刀具还有搅拌机,我汗流浃背却痛快淋漓,通过上次处理逸莎的尸体,我已经很有经验了,总共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就把一切打理干净。出门时,我手里拎着两个沉甸甸的黑色,却差点儿撞上门口的罗一羿。

“怎么,你要把尸体带走?”他的眼睛竟然瞪着我,暗藏的怒火清晰可辨。

“,我不会给警察留下线索。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辛苦了一下午,我早已疲惫不堪,胸前压住的那块石头愈加沉重了,我感觉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手中的塑料袋一下子落到了地上,白色的骨头和红色的肉块全都露了出来。

8

“天啊,你竟然……我以为你会留下尸体的,弄得这样细碎警方还怎么确认尸体的身份,不能确认身份如果只是失踪那可需要两年时间才可以申报死亡,我可不能再等两年。你把事情全搞砸了!”罗一羿一反常态地暴跳如雷,越说越生气。

我只觉得奇怪,他不是看不见吗?怎么会知道塑料袋里装的是什么?我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竟然眨起了眼睛。

“干什么,我都看见了,出院前两天我就恢复了视力,不过一直没。”罗一羿的森然表情我前所未见,“有没有发现桌子下的针孔摄像头?刚才你在厨房里做的事情全被我录下来了,杀他的人并不是我,所以我根本不需要什么时间证人。”

他的演技未免太好了,我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胸口的剧痛让我喘不过气,“为什么骗我?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不过是想要夺回曾经属于我父亲的东西,顺便借你的手除掉并不喜欢的而已,别怪我,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他冷笑一声,“你该不会想去告我吧,杀人的事都是你自愿的,别忘了,录像中的主角是你,录像里的内容会自动压缩并存贮到我的电子信箱里。”

“你!”我的心痛得说不出话来,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个深爱却陌生的人。

“不好意思,为了让你爱上我好替我做这些事,给你喝的果汁和那瓶蜂蜜柚子茶里我都放了剂量超多的多巴胺,相信生物系高材生应该很了解爱情毒药的副作用。不跟你啰嗦了,如果我在这堆垃圾里找到还可以派上用场的东西就把你送去医院。剩下的,你自求多福吧。”罗一羿还没说完就迫不及待地在垃圾袋里翻找起来。

多巴胺?

我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一种神经传导物质,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主要负责大脑的情欲、感觉以及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也与上瘾有关。爱情其实就是脑里产生大量多巴胺作用的结果,所以多巴胺也被一些浪漫主义的学者称为爱情毒药。使用不当的副作用会引起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以及全身软弱无力感,最严重时也可能导致血管坏死而致死,不过几率不大。

我早该意识到身体出现的问题不该是偶然的,我只是太轻信他。我忘记了妈妈曾经的教诲永远都别信任男人。

罗一羿在袋子里发现了头颅,有了这个,警方应该很容易确定死者的身份。不过他对一个袋子里切得相当均匀的肉条感到疑惑,在送我去医院的途中他曾问起过。我紧闭双唇什么也不说,他不会知道在我的计划中这些碎肉最好的去处,就像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逸莎的尸体究竟在哪里。世界上最稳妥的墓穴莫过于具有消化能力的肠胃,那些美味无比的卤汁肉片和排骨汤,都是我最擅长的菜式。而肮脏的公共厨房里即便是出现一些动物内脏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更何况还有超大的冰箱和贪婪的野猫们始终等待着我的离开。我知道逸莎有洁癖,所以让她死得很干净,还来不及滋生蛆虫就彻底消失。

躺在病床上的日子,我看到了本埠新闻中光鲜出场的罗一羿,他的身份不再只是被校园女生们暗恋的罗密欧了,而是被媒体推崇的最年轻英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他一定很忙,明显瘦了,而且这几天都没来看过我,我不知道他把那个头颅扔到了哪里,被警方发现了,而且因为父亲生前复杂的人际关系,把这个案子变为了复杂的悬案。

我忽然感觉心底有根看不见的弦被牵动了,他是那样优秀的男子,就连被他设计了我也心甘情愿。隔壁床的病人家属霸道地把电视换到了另一个频道,动物世界里正在上演母螳螂在新婚之夜吃掉公螳螂的一幕。

这是熟悉的一幕,这一集不知道重播过多少遍了,我还记得两年前妈妈和我同看这个节目时曾感慨过如果爱上了一个多情的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他最爱你时杀掉他,这样他就永远只爱你一个人了,永远不会背叛和抛弃你,你将拥有最完美的爱情。

最完美的爱情……是啊,我像渴望空气和水一样渴望着。我知道妈妈也后悔了许多年,如果当年狠一狠心,她也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

多巴胺中毒并不是特别难治的病,更何况罗一羿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我需要的只是养好身体,然后回到那个肮脏的公共厨房。虽然痛恨罗一羿把我当成棋子利用,也嫉恨他把我杀人的过程录了下来,但我知道自己还是不可救药地深爱着他,没关系,就用腥甜、阴沉而凶猛的杀机来掩饰吧。

只要他一死,不仅能成全完美的爱情,更能增加我的人身安全。他说过,他把那些压缩视频存放在邮箱里了,不知道密码也没有关系,对于许久不使用的邮箱很多网络公司都会销毁内容并收回账号的。

妈妈曾信奉过一句老掉牙的爱情兵法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们的胃。事实证明这句话是对的,被父亲抛弃后,妈妈的卤汁里增加了罂粟壳,这种让人上瘾的东西帮助妈妈维持着大批老顾客,也会帮助我获得罗一羿的爱情。用不了几天,他就会想念我亲手烹饪的菜式,想念那些入骨入髓至死方休的香味。他一定会回来的,而且,他会永远待在我的身体里,和我融为一体。

我把两片白色的药片塞进嘴里,端起杯子准备喝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手摇晃得厉害,冰凉的水洒在身上,我打了个大大的哆嗦,心里一惊,究竟是怎么回事,病不是好了吗?为什么会这样?

门悄无声息地开了,身穿白色制服的医生板着脸走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是同样冷着面孔的罗一羿,他的手藏在背后,一股奇怪的味道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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