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陌生人
趣谈网:一句话鬼故事超吓人
大伯是村里出名的大胆,一夜经过坟地看到同村的女子便打招呼,女子说走不动,大伯心肠好就背着走,但是越背越重。走了大半夜才到村口,挑粪的老伯起来的早,问大伯怎么一大早背着棺材回来,大伯说,昨天背的是同村的某某妇女,老伯失色道,不可能,那个姑娘已经死了两年了! 故事讲完了,你、看懂了吗?!
长篇鬼故事 别爱陌生人
楔子
那是个黑色的世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空气也是黑的,没有半点声音,小茉唯一的感知就是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还有颈动脉的血管隐约有吱吱拧紧的声音。当鼻息嗅到一丝甜腻的血腥味时,她知道,又不可救药地堕入那个历久弥新的噩梦中了。
小茉只能站着不动,可不论她的眼睁开还是闭上,都不能无视那个女人的出现。那个女人,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脖子,扬着那张绝美的脸庞,蠕虫般匍匐在地上。女人的眼里淌出血来,手指甲被水泥地生生磨折,衣服被鲜血浸透了,那只骨肉分离的手却分明冲她扬了扬,嘴唇微微颤动,却发出宏大至震耳欲聋的呢喃,那是痛苦的呻吟,还是在向她求救,抑或要引诱她堕入水深火热之中?
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每次梦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小茉尖叫着惊醒,终于从梦中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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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从隔壁的房间赶来,帮她开了灯,担心地看着她:“又做噩梦了?”
小茉的头发被冷汗湿成一缕缕的粘在脸上,口干舌燥,不想说话。身边姐姐的床空着,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姐姐死前的那几天,几乎每晚都做这个噩梦。
爸爸帮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担心地问:“听说,最近你跟一个来旅行的男生走得挺近。”她放下杯子警觉地看着爸爸,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张无忌的妈妈临死前告诉他,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个男生迟早要走的,别想太多了,早点睡吧。”爸爸帮她关了灯,轻轻掩上房门。
爸爸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这儿待不长,他只是个来找灵感的背包客,签证的日期一到他就会飞回遥远的大洋彼岸——虽然他对疯老头的那栋破楼,有着令人费解的热情和执著。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啊,在她暗淡无光的青春里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灿烂,难道这要求过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会跪在床上虔诚地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希望他会爱上她。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条件要让秦朗爱上,除非是上帝显灵。但宗教存在的意义不正是在人没有希望时赐予人希望吗?她宁可相信这祷告有用,只要够虔诚,奇迹总会发生。
她可以自己给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她会后悔一辈子。她会小心翼翼地,只希望这个噩梦,不会在带走姐姐后,同样带走她。
A
第一次见到秦朗是暑假周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场短暂的暴雨,房子,梧桐树,还有路边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气然后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颓败的老街焕发出罕见的美。
当时小茉正在街心花园喂两只野猫。她所居住的这个小城市夏天气温高且多雨,垃圾堆里的东西很快就腐败变质,猫们不是吃坏肚子就是会饿肚子。所以暑假的午后她常这样消磨时间,妙鲜包是她省下零花钱买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跟小猫们说些心里话。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谈心的姐姐因为两个月前被老城区的那个疯老头追赶而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妈妈受不了打击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从小到大,妈妈都毫不掩饰地偏爱比小茉漂亮许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惊人的爸爸。妈妈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憔悴的面容,小茉很担心。尽管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还是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猫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再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胡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操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舔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猫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光顾,因为妈妈笃信基督,所以小茉才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爱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爱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近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男生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交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妈妈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跩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嚓,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撂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一个没有树阴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猫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着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是不是觉得有些另类,我不喜欢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号吗?网上有人说那里很邪门,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几个人都不肯带路。”
打印机开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为教堂拍的照片还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号,他怎么会想要去那里?
那是栋阴森的宅子,几乎每个人经过都要绕路走。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时候被宅子的主人,一个神经兮兮的疯老头追着打过。在本城小孩的概念里,疯老头的存在等同于大灰狼和哥斯拉,谁家小孩不听话,大人们只要搬出疯老头三个字,再顽劣的孩子也会马上变成乖乖仔。而且,疯老头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凶手,那栋宅子对小茉来说,跟《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差不多。
“我的签证只有一个月,真希望能拍出满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会记得来过这里,会记得你。”秦朗的恳求来得比较婉转,他的瞳仁居然是蓝色的,焕发出类似蓝宝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蓝眼睛秒杀了,还是被他眼睛里的影子秒杀了,总之小茉陷入了一种清醒的被催眠状态,她听见自己在说: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应,陪秦朗去那栋该死的凶宅。
离开秦朗的公寓时小茉还有些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担心,虽然疯老头已经死了,但他的魂魄会不会还留在那栋凶宅里呢?毕竟他对那栋破楼有种极度病态的迷恋。
疯老头害死小茉姐姐后,引发了众怒,但疯子就算杀人都是不需要偿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都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最终被强制关进了精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闹着要回家,不论是注射强力镇静剂还是用电疗,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会立刻出现极度狂躁状态,还妄想着用头把水泥墙撞开,弄个窟窿出来逃回家。
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小茉的。妈妈在精神病院当护士,姐姐出事后,她请了几天病假休息,可疯老头被关进单人病房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上班了。爸爸本来还不放心,但看到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也没敢拦。妈妈恨死了疯老头,如果不是他,姐姐怎么会死,姐姐不过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几眼,就被他追着骂了四条街,不论怎么说,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说实话,小茉很担心妈妈会做出什么傻事,比如见到疯老头后,控制不住情绪,抓起手术刀就冲上去狠狠地捅他。疯子杀人不用偿命,但正常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她已经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妈妈。
妈妈的表现却出奇的冷静,她每天按时上下班,精神好得出奇,每天回来脸上都挂着难以掩饰的笑意。这让小茉困惑不已,姐姐尸骨未寒,她怎么能笑得出来,难道,她瞒着大家做了些什么?
没多久疯老头就耗尽了最后的元气,六十多岁的老头已经疯了三十多个年头,他的身体早就承受不了这样的折腾。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尽灯枯而死。据说老头在弥留之际忽然变得很正常,很平静地说想死在家里。医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时的他已经不能再折腾了,躺在担架床上回的家,在进门十分钟后,他微笑着咽了气。疯老头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许进那栋楼,他死后也要住在那里。
疯老头的死让全城的孩子和家长们都松了口气,却独独不能让妈妈释怀,她的情绪反倒没前阵子好。整日满面愁容,夜里老做噩梦,有两次,小茉甚至被她的惊叫声吵醒,隔着墙能听到她的哭声,木讷的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妈妈变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连睡眠也要靠大剂量的药物才能维持。小茉看出妈妈心里藏着秘密,很想问她,却始终开不了口,妈妈不喜欢小茉,她可能不会跟小茉说。
奇怪的是,老头死后那栋破楼里就经常有奇怪的声音出现,半夜三更时,有人会听到门吱吱呀呀地响,就连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帘也会无风而动,于是凶宅的说法就流传开了,有人传说,老头活着的时候是疯子,死了也是疯鬼,没人敢靠近那栋楼。
其实疯老头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点渊源,毕竟他们是唯一跟他打过交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爸的师傅,他们都是邮差,几十年来,疯老头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经过外公和小茉爸的手。这两年上网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快递都送不过来,位于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懒得走,于是就让小茉去帮他送信给疯老头。反正那些信每一两个月才来一封,小茉趁着老头不在家时扔到他家信箱里就行了,每次小茉都提心吊胆的,不敢多作停留。
其实那栋楼并不是小茉最害怕的,小茉最怕的还是每次去送过信后,都会做那个恐怖的噩梦。好在现在秦朗陪着小茉走回家,否则就算是正午的大太阳照在身上,小茉也会觉得心里发毛。
“你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秦朗很贴心地靠近了些,柔声问道。
心里暖融融,但那个梦是不能说的,小茉只能解释说那栋凶宅的确有些邪门。
“听说那楼的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吗?”秦朗的眉头向上一挑,侧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没见过,听老人们说她的确很漂亮,却不是本地的,她跟疯老头都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这段历史几乎每个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开始西斜的太阳拉成修长的两个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而他是足足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儿,那两个影子很像动画片里的画面,她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关于噩梦的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小茉把那段陈年旧事细细说来。
疯老头两口子年轻时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当年的疯老头是个很有气质的知识青年,他的太太也被惊为天人,刚来小城的时候是很轰动的。不过他们很不习惯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交往并不多,他们都被安排在中学当老师。那位美丽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动乱年代被批斗得很厉害,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差点儿丢了性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艰难的生活,扔下他潜逃去了国外,和她的家人们团聚。第二种传说也是这位太太最终背叛了他,不同的结局是她跟另一个男人私奔了。总之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位太太,老头就这么疯了,送信的邮差是唯一可以接触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后归还他的一间小铺面的租金勉强度日。
“你觉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还是逃到国外去了呢?”秦朗饶有兴趣地跟小茉探讨。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几百封,邮票上都盖着国外的邮戳,而疯老头一封也没拆过。”小茉慢慢地说着,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诉她这件事的那个下午。
“一封也没拆过,你怎么会知道?”秦朗追问着。
小茉摇了摇头,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进那栋阴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会被疯老头发现,然后在被追打的过程中,出了车祸。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正在帮妈妈摆碗筷,邻居家的小孩哭着过来敲她家的门,他说姐姐被疯老头追着骂,慌不择路地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小茉手里的碗咣的一声落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然后大脑一片空白,死亡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小茉来说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个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们还在一起喝了牛奶,她还帮小茉编了辫子,怎么可能……
尽管一万个不愿意相信,但姐姐还是死了。
等小茉和妈妈赶到现场时,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黏稠的血,好多,像铺天盖地般的红,小茉觉得整个世界在那一刻都变成了红色,嗅到腥气赶来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小茉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见妈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她身体落地的瞬间,小茉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坍塌的声音。
D
站在含笑路四十八号的门口,小茉感觉自己即将踏入了时间旋涡,一旦进入那扇即将腐朽的大门,也许就会踏上姐姐当时走上的那条不归之路。但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进去看看,这个念头已经折磨她很久,好在身边还有秦朗,他那么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他也一定会帮她的。
那是栋面积不大的两层小楼,附带一个院子,院墙是一堵爬满带刺蔷薇的铁艺墙,很多地方都锈得断了,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钻进去。那些无风自动的窗帘,还有半夜传出的开门关门声,疯老头的恶灵真的存在吗?如果他真的在,现在是否在看着他们?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梦,恐惧像条蛇,顺着她的脚踝蜿蜒而上。
小茉开始努力搜集疯老头的回忆,其实仔细想来,他也不是特别疯的那种人,除了没日没夜地喝酒,还算守规矩,见到大人总是远远避开。他很不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孩,每次见到都要大声吆喝着驱赶一番,有时候他还会追出好几条街。因为他身上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所有都传说他打人。
在她的印象中,他下手其实很轻,总是大声嘟囔着装腔作势地猛追上去,然后用手指弹两下孩子的脑门儿,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轻轻地踹上一脚。孩子们其实最怕的还是他那副活见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肝脏,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黄色,胡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上还不时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会对他避之不及。
偶尔小茉给他送信的时候,会发现他站在街角盯着,直到她把信放进信箱后走远了他才会回家。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生出错觉,疯老头根本就不疯,他活着,似乎只为收到那些永远也不会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许多次,她都对着阳光照过,那里面连根头发也没有。
“想什么呢,还不赶快进去,被人看见就不好了。”秦朗不悦地在台阶上冲她吼了句,然后继续摆弄那把锈死的锁。
小茉没想过他还会开锁,这种伎俩不是传说中的小偷才擅长的吗?秦朗解释说他最铁的哥们儿家就是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常看哥们儿鼓捣锁,所以他学到了一点皮毛。
事实证明,秦朗的技术绝非皮毛,小茉大概发了两三分钟的愣,他就用一根铁丝鼓捣开了大门。
大门悄无声息地开启了,迎面扑来一阵劣质白酒的气味,阴森的寒气直逼面门,这气味就像疯老头身上的汗馊味和呕吐物以及酒精味混合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在里面?小茉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腐朽变形的木地板被小茉踩了一脚,咯吱作响,真不是个好兆头,她的脸变得惨白。幸好秦朗很及时地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要不她肯定要逃跑的。他坚定的眼神让她的脸蹭地红了,心也扑腾得更厉害。
总站在外面也不好,虽然这里是城郊,而且现在是晚上,但路边难免会有人经过,万一被人看到她跟秦朗这么晚还在外面,肯定要闹误会的。手被他牵着,更没有退出的理由了,小茉索性一咬牙,跟着他进了大门。
秦朗把门关好,然后打开一把聚光手电,积满灰尘的墨绿色的天鹅绒落地窗帘,胡桃木的深色地板,还有变了颜色的碎花墙纸和墙角堆积如山的空酒瓶,她不安地站在客厅里,恍如置身于那个难以摆脱的噩梦,踌躇不前。
一扇通往不知道什么房间的门忽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所有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可那扇门自己打开了。她吓得差点儿要往秦朗的怀里钻了,就在最关键时刻,一只小猫大的胖老鼠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很鄙视地冲他们抖了抖尾巴,然后哧溜一下跑到窗帘旁,顺着窗帘爬上了窗台。
原来闹鬼的是老鼠,她暗暗松了口气。
秦朗心急地冲上了楼,在楼梯上冲她招了招手,见她没什么反应就心急地自顾自地上了楼,并且翻箱倒柜地弄出了不算小的动静,他在干什么?抄家吗?老头才死了几天,说不定他的魂魄真的在这里。
正在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时,他从楼上下来了,腰包里鼓鼓囊囊的,显然多了什么东西。
“你拿了什么?”她担心地问道,“这样不好,毕竟是死人的东西。”
“想看就跟我走。”秦朗打开门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她早就双腿发软了,很没用地跟在他身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栋酒气熏天的破楼。
跟着秦朗去了他住的公寓,其实小茉是想快点回家的,时间不早了,爸爸要担心的。可是她很好奇,秦朗究竟拿走了什么。
E
没想到,秦朗找到了两本泛黄的日记,而那两本日记,竟然描述了完全不同的同一个秘密。
第一本日记的封面是缎面的,时间让那些曾经华美的色彩蒙上了一层灰,娟秀的字迹出自那位传说中全城最美的女人之手。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那位太太出走前写下的日记。
小茉的时间不够看完所有内容,信手翻阅了一下,着重看了最后两篇日记,大致内容如下:
没想到还是逃不掉,就在我们来到这座小城的两个月后,席卷全国的运动蔓延到这里了。那些戴着红袖章的人不停地追问我父母的去处,做什么工作,接触些什么样的人。
其实他们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移民海外,他们重男轻女,只带走了比我大两岁的哥哥,我被寄养在亲戚家长大,甚至不记得他们的面容,现在却要为他们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还牵连了我的丈夫。看着他饱受批判和摧残,精神和肉体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很自责,他不该受这样的罪,他跟我的家人根本就素不相识,可他却毫无怨言地承担了一切,有时候,还要替我受罚。
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日那些有说有笑的同事,每一个都面目狰狞,他们高喊着口号要把我们打倒。我的丈夫,被人剃了阴阳头,围观的人边看边笑,就像在看一条狗。
他是我唯一的依靠,可他为我受苦受难时,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总是这样软弱。更可怕的是,每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说,反正明天一切还要继续,日复一日,也许还要年复一年,这种非人的生活不知要多久才能结束。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终于结束了批斗会,我打扫会场时捡了一张开往边境某市的火车票。那个藏匿了许久的念头忽然就冒了出来,如果没有我在他身边,他或许不用代我的家人继续受苦。
我写了很多封信,每个信封里都是空的,我准备把它们打包后寄给我外地的朋友,请她帮我再转寄出去。信封上的地址其实是国外的一间小邮局,我并不知道父母当时身在何处,所以那个地址肯定是查无此人。我在包裹里附上了唯一的金戒指,拜托邮局将这些信在之后的日子里每月退回一封,一直到退完为止。
这么做,是想为丈夫开脱,也许我离开他,他的苦难才会少一些。至于我自己,没准备任何行李。我知道眼下这种情况是出不去的,我也没打算走出去,只要火车将我带离这个地方,到了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就从火车上跳下去。只要能让他不再受苦,我死不足惜。
好了,我不能再写了,他已经回来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他一定很冷,冰凉沁骨。我不能让他发现我的秘密。我该擦干眼泪给他一个微笑,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了。
爱一个人可以爱到牺牲自己的生命,才算真正的爱吧,小茉被这个未曾谋面却善良如水的女人彻底打动了。试问自己,此生还不曾爱谁爱到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生命。疯老头一定也见过这本日记了吧,他又是怎么想的呢?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他该珍惜这个好女人才是。她好奇地打开另一本日记,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篇文字,但遒劲的字体略显华丽,被那种已经难得一见的蓝黑墨水书写出来,潇洒的字迹很难让人联想起那个整日酗酒衣冠不整的疯老头。
每过一两个月,邮差总会给我送来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是我跟这个世界唯一的交集。我总是趁有人经过的时候从信箱里取出那个信封,我就是做给他们看的,我从不看里面的内容,我只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封信带回家就可以了。现在,人人都已经知道我还有个不忠的老婆,而除此之外,这些信件存在的意义,就是无情地提醒我痛苦的往事。
我发现她在写这些信的时候,还背着我准备好了去边境的车票。我不能容忍她抛弃我!也许她的目的地并不是她的家人,而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
虽然她身边并没出现什么男人,但既然她连车票都能弄到,很可能还有许多事都瞒着我。我不能容忍这些事情发生……只要一想起来,我就失控地有杀人的冲动,我宁可她死,也不能接受她的背叛,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时候,她没有资格这样对待放弃一切跟她在一起的我。
反正这个世界已经偏离了正常,所有人都疯了,我也疯了,或者我应该疯了,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杀了她,趁她还没离开我!
放下日记,小茉有些欷歔,如果那位太太知道丈夫自私地怀疑她的感情,这段毫无保留的爱是否还有意义。
“你看得太急了,老头其实是后悔的,你看这里。”秦朗把那本日记的后半部分翻给她看,一些灰随着他的手扬了起来,当尘埃落定时,那个故事的脉络才完全清晰。
她死之后,我才发现了那些信。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里,我拎着那个装满信封的沉重箱子上了火车。辗转了两个城市,确认没有人认识我后,才将这些信送去邮局。我把它们寄去了遥远的国度,目的地是一家小邮局,然后计算着一封一封地收到它们的日子。这些刀子一样的日子。
她写这些空信封的目的,应该是想要在她成功逃走后,给我一些虚假的安慰,安抚她那愧疚的灵魂。为什么一下子写完这么多信,我想,那是因为她不敢面对我,不敢被她遗弃的,与苦难相依为命的我。
就在我寄完信回来的那晚,看着空荡荡的家里,好像她死去。我不会让任何人进来破坏这种感觉,我要保留她的一切,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
可恶的上帝,难道你在捉弄我吗?为什么让我那么晚才发现她的日记。现在我才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是爱我的,爱到可以放弃生命,难怪当日我把刀放在她脖子上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反抗,她是看着血一点点染红衣襟,看着我要了她的命,至死,她都没发出半点声音。
是我错怪了她,我真是窝囊废,甚至没有去另一个世界见她的勇气,只能终日借酒消愁,守着这栋早已失去灵魂的破楼。也许,最大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让我痛苦地活下去,这栋楼就是囚禁我的地狱。生存的唯一目标就是每个月还能收到一封写有她笔迹的信,那些信封里空空如也,但上面的笔迹还能让我这个卑鄙的人,感觉到她存留人间的爱。
最可怕的,是当天我用刀割破她喉咙时,有个小孩从窗口看到了那一幕。窗户有些模糊,我看不清小孩的面容,追出去时,那个身形模糊的小人儿已经跑远了。
F
老头死也不知道,当年那个小孩就是小茉的妈妈。
她那胆小的母亲当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姑娘,见到那一幕后被吓破了胆,一连多年都不能摆脱噩梦的困扰。她一直为自己胆小地选择了逃跑和缄口而后悔,每次的梦里,她总是能见到那位绝美却濒死的太太,用一种难以描摹的眼神看着她,有绝望,有痛苦,也有心甘情愿的折堕。但妈妈成功逃跑后一直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她的父母,她像只容易受到惊吓的兔子,整天缩在家,任凭这个秘密结石般在她心里生长,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积越大。
与一个杀人犯生活在同一个小城里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妈妈害怕在城里遇到疯老头,却没有足够的借口离开父母去其他城市生活,所以,她选择了远在市郊的精神病院工作。
尽管如此,那个秘密并没有放弃对妈妈的折磨,很多年后,妈妈和爸爸结婚又生下了小茉和姐姐,她又害怕她们被疯老头祸害,于是,把那个秘密告诉了她们,当妈妈绘声绘色地把当年的事说给她们后,那个噩梦也诅咒般传给了她们。小茉早就知道老头杀过人,所以自从懂事起就很怕他,怕到了骨髓里,母亲一生都在为自己没有解救那位美丽的太太而自责,而小茉,也在这阴影中长大。母亲常带小茉和姐姐去教堂忏悔,这就是她信仰基督的唯一目的,希望那位遥不可及的神能解救她,宽恕她的罪孽。
当然,小茉没有把这些告诉秦朗,毕竟这是她家最大的秘密。看完日记后,小茉把日记本递给秦朗,反正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疯老头又没有子嗣,这个秘密被他保存也算妥当。
“那位美丽的太太,永远也不会听到丈夫的忏悔,她的死并没有拯救他,他活得反倒比原来更痛苦。”抒发了最后的感慨小茉担心地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不得不回家的时间,她不想爸妈太担心。
“活着是多么的不容易,不是每个人都会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而死。我们都该更加珍惜生命,活着的时候,好好对待家人。”秦朗掂量着那两本日记,若有所思。
走出公寓,小茉不得不飞奔回去,一路上,她的脑子里都在想秦朗说过的话,活着的时候,要好好对待家人。是啊,因为一直以来嫉妒妈妈对姐姐的偏爱,疏懒了对她的爱,一直对生病的她不冷不热的。不论怎么说,妈妈就是妈妈,如果没有她,地球上也不会有小茉,她该忘了那些无事生非的嫉妒,毕竟从此之后,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回到家,小茉破天荒地做了一件事。故事大全。
她穿上姐姐的裙子,在爸爸和妈妈诧异的目光里,跪在妈妈面前。
妈妈先是愣了一下,小茉看见有明亮的液体在她眼中酝酿,然后那些泪水夺眶而出,妈妈第一次那么紧地拥抱了她,她自己都觉得诧异。那也是妈妈第一次用那种格外亲切的眼神看着她,在那温暖的眼神里,她读出了感激与慈爱。
那个夜里,小茉没有忘记做祈祷,感谢秦朗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希望上帝他老人家能看到她的真心,让秦朗爱上她,哪怕他只是对她说出那三个字,哪怕他只是忽然有感而发,不需要天长地久,也不需要山盟海誓,她也就心满意足了,从此青春将不再苍白。
尽管如此,那个夜里,小茉依然没能摆脱那个噩梦,那位在黑色深渊里惨死的怨灵,怨气还没消散,怨毒的眼光似乎能穿透时空直视小茉的眼睛。她的眼睛,带着幽幽的蓝,瞳仁里,是地狱之火的反光。
小茉再度被那个噩梦惊醒,但是这一次,她没有惊叫,等背上的冷汗干透,她忽然意识到,是否那位美丽的太太死后发现丈夫的自私,发现丈夫辜负了她的爱,不甘地布下了一个诅咒。让辜负她的人一个个不得幸福,不得终老。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诅咒一定是降临在妈妈身上了。自从偷看到疯老头杀人之后,她的身体就垮了,许多年来她几乎每天都要吃控制情绪的药。
就在这时,小茉听见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响声。
这么晚了,谁在外面?她披了件衣服下床去看,门缝里,她看见妈妈披散着长发,正在门口换鞋。她要去哪儿?她不由得担心起来,爸爸睡得正香,她听得到他的呼噜声响,可见妈妈是要瞒着他出去一趟。
出于保护妈妈的初衷,也出于好奇心,小茉跟在妈妈身后一直走到了教堂。
夜是那么静,连一片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好在小城的治安很不错,自从疯老头死去后就更好了,小茉倒不是很怕,只是她必须小心地保持很远的距离,才能不被妈妈发现。
教堂大门是不上锁的,神父崇尚夜不闭户,而且永远亮着耶稣神像前的两盏长明灯,对所有市民开放的大厅里还有许多长椅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跟老婆吵架没地方去的男人都可以到这里凑合一夜。
妈妈该不是跟谁约会吧。小茉忽然有些担心,妈妈虽然身体不好,但一直都很漂亮,爸爸虽然也是几十岁的人了,在男女感情方面还像个没经验的愣头青,就会洗衣服做饭端茶递水。
今晚教堂格外冷清,别说人了,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小茉看见妈妈目不斜视地直奔忏悔室,才略略松了口气,还好,看来她约会的对象是上帝。远远看着妈妈把忏悔室的门关好,她赶紧缩着身子钻到忏悔室旁边的那间神父坐的小,只要蹲在地上,妈妈就看不见她,她却能听到她说的话。
“我万能的仁慈的主,我要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是个罪人,而你却给了我全世界最好的女儿。今天,小茉跪在地上,让我把她当成姐姐,我才发现,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对她的爱。”妈妈的声音微微颤抖,小茉却听得一清二楚。
妈妈的话真是窝心,可听到她后来说的那些话,却让小茉的笑凝在了嘴角。妈妈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疯老头是她害死的!
所有人都以为疯老头是疯死的,其实,是妈妈利用工作之便,用维生素换掉了他所有的药片,不仅如此,她还总是在疯老头的单人病房门外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年她看到的那一幕,让老头懊悔了一辈子的那一幕,反复的强烈的精神刺激,却没有药物治疗,很快,老头的精神彻底崩溃了。也许原来他不疯,或者不够疯,这次他终于疯了,而且疯得厉害。听到他在里面用头撞墙,妈妈也不叫医生,等到老头把自己撞得昏死过去才不紧不慢地找人来。
并不是妈妈过分,任何一个母亲都不能忍受有人伤害自己的孩子,更何况疯老头还要了姐姐的命。对妈妈的做法,小茉不知该如何评论,她没有做过母亲,但她也难以承受失去姐姐的痛苦。对疯老头而言,也许死去是比活着更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他猜到了,自己死在当年那个偷看到他杀人过程的孩子手里。
妈妈之所以来忏悔,是因为她并没有因为疯老头的死而得到解脱,一方面她还在为自己没保护好姐姐而内疚,另一方面,她又为自己杀了人而痛苦,毕竟又是一条人命,虽然兵不血刃,但她也觉得罪孽深重。
妈妈很感激上帝对她的关照,虽然她做了那么多错事,却还是得到了那么好的女儿和家庭,她决定以后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再也不犯错,并且珍惜上帝的恩赐。
这是小茉第一次听到妈妈说出那么多心里话,原来,姐姐刚死不久的那些日子里,妈妈急于上班为的就是报仇。她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是,这个秘密好沉重,承载着疯老头的命。
虽然心情很复杂,小茉还是赶在妈妈回家前,抄近路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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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小茉跟家人的关系空前融洽,妈妈的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虽然她看小茉的眼神还是会让小茉想起姐姐,不过她已经不介意了,只要她爱着妈妈,妈妈也爱她,何必在意她心里想的是谁呢。
妈妈甚至通情达理地同意让小茉领养一只小野猫。小茉高兴坏了,把街心花园里那只鸳鸯眼的小黑猫带回了家。这只小猫的好奇心特别强,也特别活跃,看着它在餐桌下舔着牛奶,妈妈的胃口也好了许多,一定是小茉的祈祷被上帝听到了,他开始照顾小茉一家的生活了。
就在一切都很和谐的时候,秦朗却做出了不和谐的动作。
那晚是阴历十五,小黑猫在阳台上对着月亮扯着喉咙呼朋唤友,小茉索性放它出去玩了会儿,本以为等它玩够了就会自己回来,可一直等到快十二点了还没有它的影子。是被其他的野猫欺负了,还是被坏人抓去了?小茉脑子里全是各种不好的揣测,听说有些人专门捉小野猫卖给饭馆做龙虎斗。小茉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穿好了衣服,看爸妈睡得很香,她大着胆子出了门,朝街心公园的方向走去,希望能找到小黑猫。
没想到的是,没看到猫,倒是看到了一个鬼祟的人影。那人穿黑色的衣服背着黑色的大背囊,戴着黑色的帽子,胸前挂着相机,飞快地朝含笑路走去。小茉心里一动,那人越看越像秦朗,这么晚了,他要做什么?小茉不禁好奇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秦朗的目的地还是疯老头的破房子,他点亮了一盏那种专业探险人士才会配备的头灯,相当熟练地打开了门锁,用时甚至不到一分钟,小茉趴在脏乎乎的窗户外,看到里面闪光灯不时亮起,秦朗拍摄了许多照片,门,窗,还有坏掉的浴缸和漏水的莲蓬头。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拍摄那些东西,看起来都特别破烂,完全没有美感,可他却非常认真,连疯老头的烂衣柜烂架子床都没有放过,那种专心致志的态度让她感觉像是法医在拍犯罪现场。好奇的小茉像只偷看的小猫,轻轻地进了门,躲在暗处屏住呼吸偷看秦朗的一举一动,阴森的房间里不时有半个巴掌大的蜘蛛从变了颜色的墙上爬过,不时碰掉几块石灰,随处可见的酒瓶里还住着为数甚多的蟑螂,木地板的下面甚至还会爬出很吓人的千足虫。这让她全身不自在,幽暗的光线下,连原本英俊的秦朗也变得面目可疑,他脸上大片的阴影看起来很像漫画中的腹黑男。
小茉又恍神了,秦朗为什么会两眼放光?为什么要带走疯老头的烂钢笔,还有太太房里积满尘埃的旧化妆镜?他小心翼翼地搜罗了一大堆废品,然后装进随身的背囊。小茉想阻止他,却难以开口。也许收集旧东西只是他的特殊爱好,她牵强地安慰着自己。
在搜刮了所有房间后,秦朗沿着楼梯缓步下行,越往下走,空气越潮湿污浊,成分复杂的腐臭冲上来,熏得小茉睁不开眼睛。心在狂跳,渗着水的墙壁和坚固的铁门,看起来像里的场景,小茉从不知道这栋破楼里居然还藏着一间。
秦朗用刀子弄开了锈蚀的锁,接下来的事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大概二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里,连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地面上匍匐着一大堆黑色的东西。小茉从铁门后探出头,怕得心都要跳出喉咙,地下室里有一具穿着暗红色旗袍的白色枯骨,那位太太原来一直就在这栋楼里,她的尸身早已骨肉分离,头颅上长长的黑发却还保持着当年的发型。
小茉忘记了呼吸,更可怕的是耳边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是刀子在切烂木头,秦朗侧身对着她,正在使用一柄线锯切着那位太太的人头。天,他在做什么?他要切那颗人头做什么?
小茉紧张得忘记了呼吸,很想冲进去阻止这一切,却双腿发软没有挪动的力气。再也不能待在这里了,她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离开秦朗。
就在她跌跌撞撞地朝楼上跑去的时候,脚踩上了一块腐朽的地板,地板发出很响的咯吱声,惊动了秦朗。
“谁?”秦朗扔下手里的尸体,追了出来。他个子太高了,小茉跑三步他一步就能追上。小茉惊慌失措地哭喊着:“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求你放过我吧。”
秦朗脸上再也没有了平日里暖暖的笑意,只剩下纹丝不动的冰凉,他抓住小茉的头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不锈钢扳手,狠狠地朝小茉的头上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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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是一阵疾风的呼啸,然后是一声类似大楼倒塌的巨响,小茉只觉得后脑勺火辣辣的痛,身体轻飘飘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这么昏迷了多久,空气中的腐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刺鼻的汽油味,熏得她喘不过气。小茉努力地睁开眼,才发现身体被粗麻绳捆得像只肉粽,不能动弹分毫,连嘴里也塞了一团破布,根本不能发出声音。
秦朗在她旁边,身边是一只打开的汽油桶,他把耳朵贴着手机在跟谁说着什么,他操着英语,她蹩脚的英语水平只够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遗产,DNA,证据,还有办妥和OK之类的。
她像只受到惊吓的兔子竖起了耳朵,他在跟谁说话?她很想问,可嗓子里只能发出闷闷的微弱声音。他的英文太过流利,还夹杂了不少俚语,她根本就听不懂,只能从他不时发出的轻松笑声里觉出他的好心情。
这里没有其他人,一定是他把自己砸晕并捆成这样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小茉可是帮过他不少忙的,对他的要求几乎从没提出过异议,心里有一万个为什么,可喉咙里只能发出闷闷的哼哼,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当小茉意识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眼前这个男人时,一切都已经晚了,她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真的只是名普通的背包客来旅行的吗?他真的是摄影爱好者吗?他真的是大学生吗?他真的叫秦朗吗?还有他的年纪,也许这些全是假的,他可能是江洋大盗,也可能是那位死去的太太家里的某位远亲,更有可能是那位美丽太太的孩子,也许因为他是男孩,所以当年才会被送到国外去,现在为了继承那边的遗产,才会来这里找线索。也许,他来自那个每月退回一个空信封的小邮局,好奇心之下,决定来这里调查那些空信封背后的秘密……
以上种种皆有可能,但每个可能小茉都不能自圆其说,而最不可能的,就是他会在这趟短暂的行程中爱上她,尽管她为此夜夜祈祷,但上帝他老人家终究没有显灵。也许,她只是他利用的棋子,小配角而已,他从没对她用过感情,她对他的好感,纯粹是一相情愿。
电话终于讲完了,秦朗优雅地转过身,拍了拍她的脸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很快他就动手把汽油浇在她的身上,以及旁边的枯骨上,那副枯骨被移动过,她仔细一看,少了颗头颅。那位太太的头颅哪里去了?可惜,没人能告诉她了,她只能一动不动地看着秦朗做着一切。
秦朗要烧了这栋楼,顺便烧了小茉,毁尸灭迹。他的动作轻快又利索,倒干净最后一滴汽油就背起背包,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小茉的视线中。可怜的小茉,连求救的机会也没有,就被猛然窜起的火苗遮挡了全部视线。
疼痛不是最让人害怕的,最恐怖的是她闻到了皮焦肉烂的气味,而这气味来自于她的身体,她什么也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只有向上帝祈祷,可她的默念因痛苦而变得语无伦次,她很担心上帝是否听得清。
就在这时,小茉听见外面传来几声猫叫,她努力地歪过头,看见靠近天花板的窄小气窗上,露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天哪,是小黑猫。它也感觉到了她的危险,正在不停地喵喵叫着,并试图从窗户缝里挤进来,救她。
可惜,它救不了她,它也救不了自己。一双熟悉的手捏着小猫后脖子上的皮毛把它拎了起来,等她再看到它时,它身上的皮毛已经不见了。她不知道秦朗是怎么做的,但他只用了不到半分钟的工夫就把小猫的皮给剥了。小猫还没断气,痛苦地睁着两只美丽的鸳鸯眼,四肢抽搐,白生生的皮肉挨着粗糙的地面,它已经痛得叫不出声了。
秦朗,是个恶魔。
忽然一个激灵,小茉发现小猫看着她的那个角度,那个气窗,正是妈妈当年偷看到疯老头杀死他太太的位置。也许当年妈妈好奇地偷看到那个场面时,就已经注定了她此生都要备受精神折磨,而今天,那只小猫也因为对主人的好奇心,葬送了它的小命。
小茉忽然明白了秦朗最后说的那句话: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时间变得特别快,老房子失火,火势蔓延起来速度惊人,楼上的木地板木窗框全都哔哔剥剥地燃烧了起来,老鼠们尖叫着乱窜,蜘蛛们也疲于逃命,小茉的头发也开始吱吱作响,紧接着,她的眉毛,睫毛,被炙热的火苗烤得卷曲,她看见皮肤上冒出一颗颗的小水泡,那些水泡迅速扩大,并且连成一片,然后颜色越来越深,黄色,金黄色,赤黄色……她只想立刻死去,再这样下去,她会亲眼看着那些火焰吞噬完小茉的皮肤,吞噬她的血管,她会亲眼看着自己变成一堆灰烬。
她不想死,她的青春才刚刚开始。
尾声
小茉看不到了,就在秦朗狞笑着剥去小猫皮的时侯,她爸爸正在用手机拨打着“110”报警电话,秦朗把濒死的小猫扔在地上的一瞬间,他的头被小茉爸爸手里的粗木棒击中了,他还来不及反应,就晕倒在地。
小茉偷偷出门被爸爸发现了,他担心女儿出事,又怕被她发现,只好远远地跟在她身后。没想到小茉竟然跟那个叫秦朗的家伙进了疯老头的家,爸爸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是担心,正想进去找她,没想到却看到了火光,而那个混蛋独自出来了。
附近的人也看到了这里的火光,有人陆续赶来救火,接着,警车,救护车,救火车,各种鸣笛声把小小的城市闹得沸沸扬扬。
警察们在秦朗的背囊里发现了一颗颅骨,以及大量从含笑路四十八号楼里偷出来的东西。在严密的审讯下,“秦朗”终于交待了他的犯罪动机。
这位帅哥的确是持旅游签证的外籍华裔,但他根本不叫秦朗,他的真实身份是含笑路四十八号女主人在国外的亲人雇佣的私家侦探。
那位死去多年的太太的亲生父母,解放前就带着儿子远渡重洋在国外定居,两位老人也的确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他们生前很宠儿子,儿子却是个没什么出息的二世祖,对老两口也很不孝顺,老两口一气之下在临终前秘密地修改了遗嘱,只给儿子一半遗产,而另一半遗产留给了国内那个寄养在亲戚家的女儿。原本是希望儿子从此发愤图强,自力更生,没想到儿子败光了那笔钱后很快就打起了另一半遗产的主意。
“秦朗”被那位二世祖雇佣回国寻找那位失散多年的妹妹,务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她活着,也要想办法让她死去,并且带回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死亡证明,也要带回足够法律支持的DNA检测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帮他们顺利申请到继承另一半的遗产。
世事无常,“秦朗”找到认识那位太太的所有熟人,都说太太早在多年前去了国外,临走前,最后住过的地方就是这座小城。原本有些绝望的他偶然地听说了太太每月寄信给丈夫的事,而那位丈夫又是个神志不清的疯老头,所幸他想到了送信的人,也许会打听到一些关于太太的消息,只要得到一个地址,他就能找到太太。
就这样,在刻意安排下,小茉才会在那个下午很巧地邂逅,随着他们的交往,他发现了所有的秘密。
一个善良的,不漂亮却可爱的小少女,无非想要一个和以往不同的暑假,才会跟ABC帅哥接近,没想到,却丢了命。
也许这只是虚构出来的一个故事,但如果你把这个故事当成真的,也许它还真的发生过。也许你会为小茉难过,毕竟她太无辜,小猫也无辜,她们不该死,但世界就是这样,从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
但愿世上所有的小茉,遇到充满诱惑力的陌生人时,稍微收起一些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