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江西巡抚,为何明孝宗又设南赣巡抚
江西是的(两京)一十三省之一,最高长官是巡抚江西都御史,也就是江西巡抚。但从开始,江西南部又多出一个南赣巡抚,存在时间长达一百七十多年。
这个南赣巡抚是干什么的,和江西巡抚又是什么关系?
明孝宗弘治八年(1495年),朝廷设南赣巡抚,全称是“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这个“巡抚”,是作动词讲的。朝廷设这个职务的目的,是因为南赣(江西南部)实在是太乱了。
南赣北接江西北部,东接福建,南接广东,西接湖南,处四省要冲之地。很多年以来,南赣地区就是“盗贼”出没的天堂,各种“盗贼”在以赣州为中心的南赣发财,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稳定。
首任南赣巡抚是金泽,奉命南下“讨贼”。南赣巡抚还没有驻地,驻在南昌肯定不合适,金泽上疏奏请朝廷,允许把赣州当成南赣巡抚衙门驻地。理由有两条:一是就近便于“讨贼”,二是赣州城没有什么衙门。
因为“讨贼”顺利,到了弘治十八年(1505年),朝廷撤销南赣巡抚。这本就是临时性的派驻机构,大家都觉得撤掉很正常。可是明孝宗驾崩后,正德帝即位,成天和那帮胡闹,朝廷渐乱,南赣的“盗贼”又多了起来。没办法,正德六年(1511年)正德帝又重新设立南赣巡抚。
谁是巡抚呢?号称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阳明先生王守仁。
从金泽或是王守仁的职责看,南赣巡抚偏重于军事,正德帝还特意给王守仁的南赣巡抚,加了“提督军务”四字,就是让王守仁“剿贼”,不要耽误自己的玩乐。
需要说明的是,南赣巡抚的管辖范围非常大,并不只是江西省内的赣州府、南安府、建昌府。弘治时设南赣巡抚,就管着江西的赣州府、南安府,广东的惠州府、潮州府、南雄府、韶州府,湖广的郴州府、福建的汀州府。正德帝复立南赣巡抚时,建昌府被划掉,增加了福建的漳州府。
南赣巡抚,相当于赣、湘、粤、闽四省“剿贼”总指挥,权力非常大。不过,朝廷也防着南赣巡抚势力坐大,尾大不掉。南赣巡抚可以统管以上各府的军事权,但对于各府的民政,朝廷规定南赣巡抚无权干涉。即使是南赣巡抚所驻的赣州知府,他都有权对南赣巡抚干涉本府民政的行为说不。以上各府的民政,还是要听各自巡抚的。
南赣巡抚的主要任务是“剿贼”,可活跃于这片区域的都不是“大毛贼”,最多也就万余人,呼啸山野,掠劫郡县。这些人虽也把朝廷折腾得够呛,但依然达不到那样的大气候。
所以,南赣巡抚在很多时候都是没事干的,想管民政吧,又没这个权限。有的南赣巡抚就对自己的职务很不满意,说:当这个官,名声上好听,可什么都管不了。言下之意很清楚:无权管民政,就没了捞钱的机会。
之后的南赣巡抚,不说,但实际意义不大了。南赣巡抚的管辖区域越来越小,嘉靖十年(1531年),漳州归还福建,隆庆元年(1567年),潮州、惠州划归新成立的广东巡抚管辖。
到了年间,南赣巡抚也开始涉及管辖区域内的民政事务。比如在各县修建学校,教化百姓。但由于地域上的限制,南赣巡抚的民政权限,主要集中在赣州。
明亡清兴。由于南方局势的动荡,清廷并没有裁撤南赣巡抚。赣州府和南安府,依然有江西巡抚和南赣巡抚两个顶头上司。当然,民政上还是以江西巡抚的意见为主,有什么事,江西巡抚拿主意,只不过事先和南赣巡抚通通气。南赣巡抚主管军事,和明朝没什么差异。
后期,南赣巡抚又成了无事可做的闲差。辖内各府的钱粮、盐课、刑名都归原属各省巡抚管辖,南赣巡抚存在的意义已不大。三年(1664年),清廷裁撤了南赣巡抚,所属各府各归原属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