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刑事裁定书
孙小果案件审理及判决历程
一、案件审理轨迹
回溯至1998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的一系列罪行进行了首次审判。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他被认定犯有犯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1999年的二审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的判决进行了改判,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年后的2007年,云南省高院再次启动再审程序,对其所犯罪行进行重新审视,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与其他罪名的合并执行结果为有期徒刑二十年。案件的进展并未就此平息。
二、再审的转折点
到了2019年,因涉及原审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等重大问题,云南省高院做出了重大决定,撤销了2007年的再审判决及1999年的二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量刑部分,重新维持1998年一审的死刑判决。这一决策标志着案件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三、死刑复核与裁定
在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孙小果的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维持对孙小果的各项罪名死刑判决。裁定书中明确提到,孙小果在1995年已被判刑后非法保外就医,长期逃避刑罚执行,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案件的关键时刻与特点
案件的关键时间节点清晰: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经减刑后刑满释放;2019年12月20日,云南省高院再审宣判死刑;而在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死刑复核并公布了裁定书全文。
此案的特点在于涉及多次再审程序及严重的司法腐败问题。共有19名公职人员因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中不仅明确了孙小果的罪行,还严肃指出了原审中存在的违法减刑问题,强调了司法公正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这一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无疑为我国的司法公正树立了鲜明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