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朱元璋反腐漏洞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

奇闻趣事 2023-03-26 17:16www.nkfx.cn奇闻趣事

残暴的刑罚、严密的监督也不能吓阻贪官前“捕”后继的铤而走险,朱元璋煞费苦心本想缔造一个至纯至清的全新王朝,不料想明代经过短暂的政治澄清后却一步步滑向了史上最为贪腐的朝代之一。

作为草根出身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元朝官逼民反、腐败而亡的历史教训看得最为真切,建朝伊始他就发动并全程领导了史上最大最严的反腐肃贪运动。,苦心孤诣,经营半生,却发现官场越治越乱,贪官越反越多,最终也没有逃脱人亡政息的历史轮回。种下的明明是玫瑰,为什么收获的却是荆棘呢?

《大明律》将《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惩罚严明,为日后铁腕反腐奠定了基础

在朱元璋的主持下,《大明律》将《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惩罚严明,为日后铁腕反腐奠定了基础。他下令将《大诰》等多种司法教材发至每家每户,并且规定官府执法时凡是家里藏有《大诰》的,就可以罪减一等,没有《大诰》的,则要罪加一等。《大诰》还被列入全国各级学校的必修课程,连科举考试都从《大诰》中出题。一时间从学校到民间讲读《大诰》蔚然成风。

明朝对一般犯罪之人的刑罚限于鞭笞、杖、徒、流、死五种,但对于贪官污吏却设置了多种残酷刑罚凌迟,抽肠,刷洗,秤杆,阉割,挖膝盖等不一而足,比如官吏受贿枉法者,赃一贯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绞;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处死并枭首示众。最令人恐怖的是,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将判处死刑的贪官活剥其皮,然后填充草料,制成人体标本悬挂在官府门前,用以警告后来的官员。不仅如此,朱元璋还“亲诣太平门,将各官吏捶楚无数,刖其足,发于本部昭示无罪者。”如此残暴冷酷的刑罚,连朱元璋自己也承认“朕自观之,毫发为之悚然。”可见批评朱元璋反贪执法不严显然是没有史实依据的。

是不是他厚此薄彼,犯了执法不公之错呢?史料证明朱元璋惩治腐败铁面无私、毫不容情。至少在他的任内做到了王子犯贪与庶民同罪。朱元璋惟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违法之后,被他毫不犹豫地废了官职;驸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事发后同样被朱元璋下令赐死。

翻开朱元璋亲自编审的《大诰三编》,其中载有很多朱元璋亲自侦办的贪污案件,连收受一件衣服、一双鞋袜、一条头巾这样微不足道的“赃物”也赫然罗列其中,可见他对腐败的“零容忍”达到了何等程度。朱元璋对窝案、串案的查办也决不手软,层层追查,除恶务尽,哪怕株连无辜也在所不惜。洪武年间最著名的空印案和郭桓贪污案,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万人之多。由于株连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到十九年竟没有一个做满任期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如此株连的直接后果是,不少地方的衙门竟遭遇无人办公的尴尬。不得已,朱元璋让那些犯了罪的官员,戴着镣铐继续留任。洪武年间,在各级府衙中,这种戴罪办事的人,一度达到328人之多。这种宁可错杀三千也不肯放过一个,哪怕瘫痪整个官僚体系也在所不惜的反贪勇气,历代帝王中谁能望其项背?

作为湘军最高统帅,曾国藩一年净收入可达五千四百两,带兵十二年,合法工资收入可达六万四千八百两。何况他又拥有绝对的财政权。湘军军费的发放,全靠他一支笔。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曾国藩先后支出军费三千五百万两左右,由于没有正规的财政制度,曾国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笔纳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国藩稍有贪念,则十多年军旅生涯,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太轻松的事。

但曾国藩却没有而发财致富。虽然可以支配的金钱如沙如海,他寄回家里的钱,却比以前当京官时还要少了。从军之后,他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率在一百两之数,低于他清苦的京官时期。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出山带兵时所发的那个“不靠当官发财”的誓言。曾国藩在家信中这样说“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

,发誓在军中“不要钱”,并不只是为了保持个人的清名,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国藩深知廉洁对战斗力之重要。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向,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那么,曾国藩自己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了呢?

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余有浙盐赢馀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

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家信中有多次记载,他宁肯把收入捐给战区灾民,也不送回家。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宁可把大量钱财用于施舍他人,也不寄回家里,除了不靠做官发财之誓言外,曾国藩还有更深入的考虑。曾国藩有一个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孙的发展。

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依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曾国潢对曾国藩的这些话,执行得并不到位,曾国潢自认为作为湘乡“第一乡绅”,他生活已经十分节俭了,但在曾国藩看来,他在许多地方浪费了银财。咸丰六年三月,曾国潢因事在省城向李仲云家借银二百两,事后希望曾国藩代为偿还。曾国藩写信拒绝,要求家中卖地偿还此项“前三月间,澄弟在长沙兑李仲云家银二百两,刻下营中实无银可拨,只得仍在家中筹还。前年所买衡阳王家洲之田可仍卖出,以田价偿李家之债可也。”

因为这件事,再加上前年衡阳买田的旧账,曾国藩对曾国潢十分不满,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致曾国潢的信中说了十分重的话“澄弟与我湘潭一别之后,已若漠然不复相关,而前年买衡阳之田,今年兑李家之银,余皆不以为然。以后余之儿女婚嫁等事,弟尽可不必代管。千万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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