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奇闻趣事 2023-03-15 10:41www.nkfx.cn奇闻趣事

甜蜜的爱情转瞬而逝,柴米油盐才是生活的真谛。小美离婚两年多了,独自带着不到三岁的儿子,靠在家政公司打工为生,看着儿子的花费一天天增加,小美犯愁了,当时自己执意要抚养孩子,为了离婚,协议上也没有要求男方(小韩)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两年一直是自己带孩子。现在,一个人带着渐渐长大的孩子,生怕孩子有个什么病,生活的压力让她有些后悔。

小美还能向小韩主张抚养费么?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我们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肯定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抚养子女是其法定义务,并不因夫妻双方之约定而免除其抚养之义务,,小美虽然在离婚协议没有要求小韩承担抚养费,但并不妨碍双方之子向小韩追索抚养费,小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韩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对方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小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呢?给到什么时候呢?

司法解释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

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

十八周岁

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了,抚养费的给付数额要基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城市与农村、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城市标准都不尽相同),也应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双方协商的数额可能远高于或低于法律标准),才能由法院裁决。

约定的抚养费太少,孩子花费增加怎么办?

司法解释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也就是说,原定数额过少并不影响孩子在必要时向其父或者母要求增加抚养费。

孩子是我们婚姻感情中最不应受到伤害的,他们需要的是爱与保护,为人父母,这是我们起码的责任与担当。抚养费也许真不该成为一个需要法院判决、需要付之于强制执行的数字,而应当负载着我们对子女的殷殷之爱。

关注我律政小马,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附上一份抚养费起诉状,给迷惘无助的你。

抚养费诉讼民事起诉状

原告(孩子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其他族),住×XX。电话××。

法定代 理 人(系 原 告 生 父 / 母)姓名, 男(女) ,民族(汉族或其他族),住XXXXXXXXXX。 电 话×××。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或其他族),住XXXXXXX,电话×××××。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每月给付孩子抚育费人民币×××元。或要求被告增加(减少)给付孩子抚育费至每月人民币×××元。

二、诉讼费由×××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于××××年××月××日经法院(民政局)调解(判决)离婚,原告随原告法定代理人共同生活,被告每月给付人民币×××元。现因生活水平的提高,被告原给付的抚育费,不够原告的需求,故要求被告增加抚育费至每月人民币×××元,望法院准许。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应提供的材料

原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件)。

Copyright © 2016-2025 www.nkfx.cn 趣谈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