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不合适想走怎么办

奇闻趣事 2023-03-15 11:43www.nkfx.cn奇闻趣事

作者陈广江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但有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企业为了避开试用期用工成本,选择用招非全日制员工、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违法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专业人士指出,这种无薪试岗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纠正,完善用工制度。

“试用期”与“试岗期”,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试岗期”概念,“无薪试岗”一说更是无稽之谈。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无薪试岗协议书,是变相的“免费劳动同意书”,更是赤裸裸的“不平等条约”。

,从现实看,无薪试岗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求职者明知无薪试岗不合理也不合法,但迫于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不得不同意这种无理要求。但若试岗无果,他们就相当于被企业当成了免费劳动力。报道中就提到,沈阳市某食品加工企业与11人签订了为期5天的无薪试岗协议书,未录用1人,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动机不纯,旨在通过无薪试岗获得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

无薪试岗的出现看似有一定客观原因,如一些企业企图通过无薪试岗来回避试用期用工成本,降低企业因招到不合适的求职者或求职者“闪进闪辞”造成的损失。,这一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依然是不争的事实,更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比如,在某些岗位,新上岗的员工由于技术不熟练,出现工伤的风险较高,而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无薪”也大大降低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不利于企业留住人才。,也不排除少数无良企业只想通过此举免费使用劳动力的问题。

,企业与其为违法行为找理由,不如努力完善用工制度,发挥试用期应有的作用,让员工和企业相互了解、选择,让“对的人”进入“对的企业”。如果默认乃至纵容这种违法现象,就既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发展壮大以及营造出良好的用工法治环境。毕竟,让劳动者白干活的企业,恐怕终难成大气候。

而对求职者来说,当被要求无薪试岗时,如果实在不希望放弃这一工作机会,也要擦亮眼睛、权衡利弊,并尽可能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做到有理有据,依法维权。特别是在当前企业发展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更要警惕无薪试岗沦为“免费劳动”的问题。对此,劳动监管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别放任企业的违法行为。(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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