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
奇闻趣事 2025-04-12 14:12www.nkfx.cn奇闻趣事
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裁定揭晓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就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做出决定,认定其在案件中被超期监禁771天,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达28.7万余元。这一裁定在2023年4月24日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的维持。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广东高院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核定了14.3万元的赔偿金额。除此之外,广东高院还决定返还顾雏军此前已缴纳的8万元罚金及相应利息。
对于这一裁定,顾雏军的索赔要求并未完全实现。他此前曾向最高法申请按个人收入损失索赔7000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及50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法明确表示,国家赔偿标准并不因个人职业或收入差异而调整,并维持了原决定。对此,顾雏军表示不认可赔偿结果,并声称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顾顾雏军的案件背景,他曾任科龙电器董事长,2008年因虚报注册资本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而在2019年,最高法再审改判其部分罪名不成立。此后,广东高院于2021年启动了国家赔偿程序。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标准是否应参照个人收入损失。顾雏军主张的巨额赔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法律界的专家与学者对此持有不同观点,他们认为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仅凭个人收入损失来确定。
此裁定无疑对顾雏军及其支持者产生了影响。但对于法律界而言,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了公众关于国家赔偿标准的重要性及其法律依据。虽然顾雏军对结果表示不满,但法律的公正性不容忽视,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
上一篇:陈婷为72岁张艺谋庆生
下一篇:没有了